1.济宁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2.济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3.济宁的社保局在哪里

4.济宁房产契税收费标准

5.济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6.济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7.济宁市困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8.22年退休94年上班28年工龄在山东济宁退休能领多少退休金

济宁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基金如何操纵股价_济宁基金价格操纵

全面落实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

1.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门诊统筹累计计算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在一、二、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参保人员在一、二、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实行累计补差计算。

2.支付比例。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在一、二、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60%、50%;退休人员在一、二、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

3.最高支付限额。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随个人账户改革分布到位,逐步提高普通门诊医保支付限额。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个人账户计入办法调整与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于2023年1月1日同步开始实施。

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医保个人账户。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3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部分调减到现行标准的50%,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政策保持不变。在职职工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计入个人账户;在职职工45岁以上的,按本人缴费基数的计入个人账户。

2024年1月1日起,在职职工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70周岁及以下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济宁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7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划入额度统一调整为济宁市2023年度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在职转退休的职工,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个人账户政策按本规定标准执行。

规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

进一步明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拓宽个人账户支付渠道,规范个人账户使用管理。

1.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

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指导的普惠型商业医疗保险、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大额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2.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3.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职工调离我市时,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随同转移或一次性拨付给本人。

医疗管理服务

扩大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定点就医购药范围。取消职工门诊统筹就医定点限制,不再实行签约定点就医服务,参保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全市一、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就医实行实名认证。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具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认证凭证。接诊医生应认真核对其身份,如实记录就医情况,确保人证相符。

优化就医服务。定点医疗机构要配备人员,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增设服务窗口,改善就医环境,简化医疗费用结算流程。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上传参保人员的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明细,积极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严格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机构在使用医保范围外项目时,应告知患者或其亲属。超出目录范围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促进分级诊疗。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管理措施的衔接,引导参保人员在基层就医首诊,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完善。

费用结算

门诊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实行联网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余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完善普通门诊市内和跨市异地就医统筹支付政策,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和备案。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市域外不能联网结算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报销。

及时拨付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按照属地结算管理原则,门诊统筹医保基金拨付和管理实行全市统一政策,市、县分级负责,门诊统筹管理和基金拨付按照住院结算的模式和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执行,市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市级医疗机构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费用结算和全市清算,县级医保机构经办负责本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职工门诊统筹费用结算和清算。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按时上报门诊统筹有关结算材料,医保经办机构要严格审核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及时拨付门诊统筹医保基金。

济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满意答案坦克12级2011-05-231.从青岛转济宁,济宁是否同意接收,2.个人帐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是否从青岛转出,3.济宁是否己收到应转基金,4.如济宁收到了就应尽快入档按正常程序再转往青岛。追问:当时接收涵办了,转移单也有。就是转移单我拿着来,在济宁时没交过费。现想转回原来的市青岛那边没我的资料了办不了,济宁没入微机回答:应转金额是到了济宁养老基金帐户,如果到了济宁应尽快做入微机,如欠费应补缴,再由济宁打印职工基本养老缴费凭证,拿到青岛申请参保续保转移就行。追问:济宁应没交纳的基金到户,当时只转关系不转钱。现我在电脑上查不到我的信息了,还没解除网络合同时能查到但不能查具体内容。回答:同地区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才只转关系不转基金,你是同地区转移.并且是事业单位职工正常调动吗。追问:是一个省不一个市,我是自己辞职的追问:如果济宁已成认这个关系,像我这个情况应该如何去办?回答:那就是说青岛只给开出了参保缴费凭证,你自己拿到了济宁,济宁方开出了接收信息函给青岛方,而青岛方在没有实际转出你的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基金的情况下,就将你的参保原始记录给注消了,是不是这样。追问:刚开始还没注消,我在青岛找到工作公司人员投保没投进让我和原单位解除网络合同,可能那时才注消的。追问:我想知道我的养老保险还有吗?我是否还能在接着投?现我该怎样做?谢谢!回答:你的养老保险还在,可以接着参保的,最关健的是在济宁按转移接续录入微机建立个人帐户,再按正常程序从济宁转往青岛就行。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济宁的社保局在哪里

济宁的社保局在济宁市火炬路盛泰广场B座五楼。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济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人力流动政策等工作职责。

扩展资料:

济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分工

局长:张茂瑞

王建华同志:主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的全面工作。

刘广涛同志:协助王建华同志主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分管办公室(离退休人员服务科)、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公务员管理科、档案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

田武芹同志:负责协调有关基建工作,完成局党委分配的其他工作。

公鲁滕同志:分管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市职工教育办公室、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职业技术教研室。

张学峰同志:分管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市社会医疗保险处、信息管理中心。

肖冬同志:分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监督管理处)、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刘鹭岩同志:分管就业促进科(高校毕业生就业科)、人力市场管理科(行政许可科)、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自主择业转业军官服务中心)、市就业办公室、市人才市场(中国国际人才市场曲阜市场)。

陈承岩同志:分管政策法规科(研究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监察科、市劳动监察支队、市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徐岩菊同志:协助张学峰同志工作;协助刘广涛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

周庆华同志:协助刘广涛同志工作。

徐恩礼同志:主持市外国专家局日常工作;协助刘广涛同志分管市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办公室。

百度百科-济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人民网-山东省济宁市人社局结合人社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

济宁房产契税收费标准

商品房买卖应缴以下税费:

1、契税:根据购房人的情况和购房面积来判定的,一般为总房款的1.5%

2、房屋买卖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印花税,总房款的万分之五

4、公共维修基金,税率:房屋成交价 的2%。

5、房屋所有权登记费,80元

6、房屋所有权印花贴税,

7、权证工本费,150元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除了买卖、赠送、交换外,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还有很多种。其中,有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按规定要缴纳契税:因特殊贡献获奖,奖品为土地或房屋权属; 或预购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拥有房屋所有权,就等同于房屋买卖。

1、契税

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含)以上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含)调整为1.5%,非居住用房仍为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用,开发商会出具正式的购房。

2、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从2009年开始国家暂免征收住宅印花税

3、维修基金

约为购房款的2%-3%

4、权属登记费

权属登记费就是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

5、交易手续费

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以实际测绘面积为准)

6、物业管理费

从收房日开算,以购房人验收房屋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开发商发出入住通知书后,购房人无正当理由不进行收楼的,物业管理费可以从发出入住通知书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一般先交三个月。产权人长期不住的房屋或开发商未售出的空置房,均应交纳物业管理费。

三、二手房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不应该向房东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房东,但也要注意被黑。

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

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需到有关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

①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①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②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济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挂离退休人员服务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共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生育、党群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科(挂研究室牌子)

负责全市人力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拟订全市人才引进、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负责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指导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公务员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调任、转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日常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配手续;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拟订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奖励制度,审核以市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市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和市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

档案管理科

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就业促进科(挂高校毕业生就业科牌子)

拟订就业规划、年度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并组织实施;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

人力市场管理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全市人力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市场;拟订人力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促进人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指导和监督对人力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规范人力中介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制订完善人力市场信息收集、分析和发布制度,推进区域人力市场开发合作;负责人力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举办人力交流会审批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许可工作;负责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就业许可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核发、变更、注销工作;办理非行政许可相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协调中央和省驻济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安置;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教育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全市公务员培训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参与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承担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组建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推行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院士人选的推荐和享受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办理相关人员调配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牵头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

劳动关系科

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的建议;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工资科

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的组织实施;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人员工资标准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工作;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养老保险科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政策;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手续;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

全市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企业职工疾病、工伤、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及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生育、疾病、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审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案件。

劳动监察科

拟订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

外国专家管理科

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市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和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来济外国专家、海外华人专家和港澳台地区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的资格认可、来华工作许可及专家证的有关管理事项;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承办“孔子友谊奖”的评选、表彰工作。

出国培训管理科

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承办为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选派工勤服务人员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济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1年缴费标准

2021年济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为,缴费人可以在3746至18726区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

社会保险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院规定。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济宁市困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关于调整和完善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济宁高新区,曲阜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济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职工个人医疗费负担,推动医疗保险工作健康运行,市确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

(一)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标准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的最高限额由25000元提高到30000元。

(二)提高一、二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1、在职职工:住院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负担: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80%调整为一、二、医疗机构分别支付87%、83%、80%;5000元以上15000元(含15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原来的85%调整为一、二、医疗机构分别支付90%、87%、85%;15000元以上30000元(含30000元)以下的,统筹基金支付90%。

2、退休人员: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比例,比在职职工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

二、大额医疗救助

(一)调整大额医疗救助金筹资标准:大额医疗救助金缴纳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5元(单位3元,个人2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元(单位5元,个人3元)。

(二)提高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标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医疗费用最高限额由原来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

大额医疗费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也可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统一办理商业医疗保险的办法支付。

三、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

享受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合计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在职人员由原来的补助50%提高到60%,退休人员由原来的补助60%提高到70%。

四、困难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一)困难企业是指长期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职工平均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达不到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且无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欠缴一年以上的企业。

困难企业的确定,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直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按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每年4月复审一次。

(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费率根据单位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1、按4.5%和每人每月8元(单位5元,个人3元)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金的,不建立个人帐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待遇;

2、按4.5%的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3、按每人每月8元(单位5元,个人3元)的标准缴费,享受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待遇。

五、严格医疗保险费征缴管理

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的,欠缴期间,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由本单位解决。恢复参保时,必须补缴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滞纳金,其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在符合《济宁市人民关于贯彻鲁政发[2003]10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济政发[2004] 9号)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同时,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必须一次性缴足1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金,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2年退休94年上班28年工龄在山东济宁退休能领多少退休金

2000元左右。根据查询22年退休工龄的相关信息得知,22年退休94年上班28年工龄在山东济宁退休能领2000元左右退休金。28年工龄退休后能拿多少工资,要根据实际情况来,济宁一般企业也就2000元左右。

1、缴交社会保险基金的年限,缴交社会保险基金年限越长的,养老金金额越高,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把工龄档次分为15年、20年、25年、30年、35年、35年以上六个档次,档次越高,养老金金额越高。

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

3、退休上年度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养老金金额也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