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可不可能免税卖汽油

2.成品油的定价机制

3.燃油税的历程

4.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5.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

6.燃油税改革有那些利弊?

7.养路费什么时候能叠加到油价里面呢?

8.汽油价格构成

9.关于油价的问题

国家可不可能免税卖汽油

油价降税_油价税费改革时间

国家不可能免税卖汽油的。

汽油消费税原指包含在汽油价格中的一种税费。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1日联合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改革方案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

成品油的定价机制

自1998年迄今,中国已经历了三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

1998年6月3日,原国家计委出台《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规定中石油和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之间原油交易结算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由原油基准价和贴水两部分构成。其中原油基准价由原国家计委根据国际市场相近品质原油上月平均价格确定,贴水由购销双方协商确定。

汽、柴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原国家计委按进口完税成本为基础加国内合理流通费用确定零售中准价,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并在上下浮动5%的幅度内确定具体零售价。

从2000年6月份起,国内成品油价开始参考国际市场价格变化相应调整,当时参考的只有新加坡市场的油价。

从2001年11月份起,中国又一次进行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改革的核心是国内成品油价格改为参照新加坡、鹿特丹、纽约三地市场价格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油价上下波动幅度在5%-8%的范围内时保持油价不变,超过这一范围时由国家发改委调整零售中准价。

2006年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在宣布成品油价上调的同时,向地方传达了石油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方案包括两大内容:一是成品油价由原来的与国际成品油价直接接轨,改为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上国内合理加工成本和适当利润确定。二是推出“四个配套机制”:包括建立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建立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对种粮农民等部分弱势群体和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的机制;建立原油涨价收入的财政调节机制。

燃油税的历程

早在1994年,有关部门就正式提出开征燃油税。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但最终,计划还是赶不上变化,这一等就是7年。燃油税改革几次在热议中擦肩而过,其主要原因都是油价的上涨。“费改税的具体文件迟迟不能出台,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目前的成品油价格居高不下。”省国税局流转税处相关人士表示,我国最初设计燃油税时的国际油价是l5美元/桶,油价已经超过50美元/桶,2008年7月11日,原油最高点达到147.25美元,为历史最高价格。当日纽约能源的开盘价为141.76美元,收盘价为145.78美元,当天交易的最高价是147.25美元,最低价是141.44美元。下半年在这个基础上,出台燃油税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居民支出,对国家和用油企业、个人都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事实上,除去油价的因素外,燃油税的推出还将牵涉多层利益的分割,包括征收环节及征税对象等。朱锡庆表示,由于航空、水运、电力等非公路部门、商业部门不需要使用道路,对于这些用油户来说,增收燃油税毫无疑问将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同时,农用油不用纳税,而如何界定购买农用油的身份,以及如何进行利益补贴?如果有人购买免税的农用燃油用于应征税的领域,这样的逃税行为如何管理?种种现状表明,这些都将成为燃油税在制定中无法回避的问题。“燃油税出台后还有更多复杂的后续问题难以解决。”朱锡庆表示。

根据2007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将制定和完善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适时出台燃油税。《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税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为了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国家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和轨道交通建设。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财政部称择机征燃油税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2008年7月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明确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针对社会上对于“油价上涨是否会对燃油税政策出台有影响”问题的关注,曾晓安说,燃油税改革方案的推出,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如油价相对基本稳定,形成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等。因此,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根据节约能源和道路交通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

自1998年国家提出拟开征燃油税以来,社会各界一直十分关注这一问题。曾晓安说,2001年,考虑到当时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较高,为稳定国内油品市场,避免增加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负担,国务院决定分步实施改革方案。

他介绍,改革的第一步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先行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第二步是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择机出台燃油税,取代公路养路费等交通维护和建设方面的部分收费。

曾晓安还透露,下一步,财政部拟进一步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对一些严重污染环境或者消耗大量资源的产品开征消费税,进一步增强消费税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功能;此外,财政部正在研究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的财政政策,争取尽快出台;根据《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节能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可以获得中央财政的奖励。

我想知道国内石油价格是谁定的?定价的依据是什么

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由中国国务院职能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简称发改委)牵头于2008年11月25日前后拟定并获审批的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将现行成品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的定价机制,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并适当缩小流通环节差价。

1、而最高零售价格,是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上流通环节差价来确定的。同时,新方案提出,将原允许企业根据政府指导价格上下浮动8%降为4%左右,折成额度取整确定。

2、中国现行的成品油定价调整机制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新加坡、纽约和鹿特丹等三地以22个工作日为周期对国际油价进行评估,当三地成品油加权平均价格变动幅度超过4%时,即调整国内成品油的价格并向社会发布相关价格信息。

3、2008年底进行的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目的在于理顺成品油和原油的价格关系,形成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有控制地间接接轨的定价机制。

4、根据新的价格形成办法,国际油价连续22个工作日日均涨幅或跌幅超过4%,就应考虑对国内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以使成品油价格能够更真实、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公平竞争。

扩展资料:

石油性质:

1、具有代表性的大庆石油属低硫石蜡基石油,已开采酌石油以低硫石蜡基居多。这种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高,凝点高,能生产出优质的煤油、柴油、溶剂油、润滑油及商品石蜡,直馏汽油的感铅性好。

2、有的石油硫含量高,胶质含量高,属含硫石蜡基。其直馏汽油馏分产率高,感铅性也好。柴油馏分的十六烷值高,闪点高,硫含量高,酸度大,经精制后可生产轻柴油与专用柴油。润滑油馏分中,有一部分组分的粘度指数在90以上,是生产内燃机油的良好的原料。?

3、有的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较高,属低硫环烷一中间基。其汽油馏分感铅性好,且也富含环烷烃与芳香烃,故也是催化重整的良好原料。柴油馏分的凝点及硫含量均较低,酸度较大,产品需碱洗。减压渣油经氧化后可生产石油建筑沥青。

另有些低凝石油硫含量低、含蜡量也低,属低硫中间基。适于生产一些特殊性能的低凝产品,同时还可提取环烷酸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

百度百科-石油

为什么提高汽油消费税 11月28日

解读:为何调整成品油消费税

人民网2014年11月29日12:41

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此次消费税调整涉及的产品,不少都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对这些产品消费税调整的初衷是什么?为什么是有减有增而不全是减税?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此次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加税不加价”

此次消费税调整的一大特点,就是有减有增。其中,有五项属于取消或停征,企业和居民负担是减少的;只有成品油一项消费税是提高的。“加税无论对居民还是企业来说,都是一件痛苦的事。11月28日,是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时间窗口,选择这个时候推出成品油消费税改革,应该说在时机把握上还是比较好的。”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将提高消费税与油价调整实行联动,可是实现“加税不加价”,不额外增加企业和居民负担。

刘尚希解释说,我国汽、柴油消费税的税额调整,将计入成品油价格。近期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国内汽、柴油价格有所降低,而这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额与应降价金额相当。因此消费税调整后,国内油价不会上涨,也不会降低。

新增收入主要用于治理环境污染,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此次消费税调整,为什么要“五减一增”?取消或增加,主要是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

“取消小排量摩托车、汽车轮胎、酒精等产品的消费税,主要是随着我国生产和消费结构的变化,一些应税产品已不适合继续征收消费税。”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目前,小排量摩托车已经成为县城和村镇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取消小排量摩托车的消费税,可以有效减轻这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汽车轮胎和酒精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工具,取消征税可以有效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相关产业的生产成本。至于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主要是因为国家从2000年已禁止生产销售车用含铅汽油,其他含铅汽油产销量极少,将含铅汽油与无铅汽油分别征税已无实际意义。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一是可以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二是有利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促进能源生产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迈向健康可持续的增长模式;三是通过“有增有减”的消费税政策调整,有利于更好地引导生产和消费,以及收入分配上的调节作用。

“从目前的调整幅度看,提高消费税对居民消费习惯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白重恩教授认为,城市居民开私家车出行,以普通小轿车每百公里耗油8.5升,年平均行程1.2万公里计算,此次成品油消费税提高,一辆车一年增加的税负支出也就是100多元。每个月增加10多元钱,不是一个沉重的负担。但这向社会释放了一个信号,对于影响生态环境、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品,消费税有提高的趋势。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对新增收入怎么用有明确说法。新增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增加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还有一部分用于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政府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所需资金。

“这些纳税人的钱能否用得好,是不是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标,才是问题的核心与关键。”白重恩指出,如果人们的生活环境能有明显改善,真能早日驱散雾霾、留住蓝天,就算是大家多交一些税、少开几天车都是值得的。

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税负会增加,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

“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将分别由32%和29%提高至34%和31%,对主要用油行业和居民消费会增加一些税负,但明显低于欧盟国家的税负水平,与周边一些国家相比也偏低。这一税负水平是与我国现实经济状况和长远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表示。

一般而言,成品油税负水平一般是用成品油流转税占油品含税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的。从国际上看,欧盟等发达国家油品的税负较重,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56%和50%,我国周边国家中,日本的汽油、柴油流转税税负分别为42%和30%。成品油税负水平取决于多种因素,是与各国的资源禀赋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及环境保护要求等相适应的。

这位负责人说,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情况的发展变化,消费税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不尽合理,调节力度不够充分等问题逐渐显现,需要对消费税制度进行改革完善。按照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消费税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本次调整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是我国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燃油税改革有那些利弊?

我国燃油税改革历经十四年的讨论和探索,先后有四次由于多种原因制约和部门利益掣肘而流产,这次燃油税改革是千呼万唤始出来。最近发改委官员表示,国家燃油税改革即将出台,时间大约是12月1日,最迟是明年1月1日。中国企业和民众终于盼来了燃油税改革,这对我国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乃至税制改革都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燃油税改革的内容

燃油税改革旨在把过去税费分离的状况逐步由加油收税进行税费并轨,实行燃油税改革之后,将取消包括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输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并拟取消政府还贷二级以下公路收费站点。据发改委官员和专家透露,我国燃油税税率在30%~50%左右。目前世界上有130多个国家征收燃油税,美国燃油税征收税率是30%,英国是73%,日本是120%,法国是300%。考虑到我国目前经济状况,专家建议:我国首次实行燃油税改革,税率不应过高,保持在15%左右比较公平合理,有利于这项税制改革的运行和不断完善。

二、我国燃油税改革为何长期难产

我国改革开放30年来,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税收体制面临着挑战和改革。过去的税收机制受计划经济影响,税费分离,税外有费,二者相加,无疑增大了社会运行成本和企业负担。燃油税改革十多年难产的原因主要有四个:

一是收取燃油税大多是对公路运营部门车辆,前提是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税费并轨虽有利改革,但也制造了新的不公平。例如航空、水运、电力、商业部门等非公路使用部门用油,但是不走公路。取消养路费,征收燃油税,对这些部门来说增加了负担,产生了新的不公平。

二是油价一直高价位运转,难以及时推出燃油税改革。由于受国际油价影响,我国油价一直偏高,特别是去年国际油价涨到每桶147.3美元时,我国成品油随之三次提价,现在93号汽油高达6.37元/升,是美国油价的一倍以上。由于油价偏高,用户负担很重,这个时候再征收燃油税,无疑是火上浇油,更加重了用户负担,所以一直未敢推出。

三是建国以来,我国一直由交通部门设公路收费站,交通稽查部门收取公路养路费等六项费用,由此膨胀了交通收费部门,全国多达30万人。高额的公路养路费用于30万人的开支,成为典型的吃饭型收费。如果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费用,这些人将面临无米之炊,交通部门为此多次交涉,管理层考虑到保稳定和保民生,因此,燃油税改革多次推迟而难以出台。

四是中央和地方的利益难以平衡。过去养路费由交通部门收取,属地方性收入。变成燃油税后,属共享税种,中央要拿大头,各地方政府对此没有积极性。故迟迟难以推出。

三、燃油税开征的意义

燃油税开征是学习参照国际上市场经济国家的税收制度,结合我国国情而做出的选择,其意义有三点:

一是我国税收部门和交通稽查收费部门分离到两个部委,各自一条线,各有各的收费渠道和支出办法,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税外有费,税费比例约1∶1的特殊管理制度。税费分离加大了企业和民众负担,引发了大量腐败,民众意见一直很大。这次开征燃油税,实行税费并轨,以税顶费,有利于解决长期税费分离,社会运营成本过大的问题。

二是燃油税和汽油消费量直接挂钩,多加油多纳税,少加油少纳税,有利于形成消费主导型经济和实施消费型纳税,真正体现公平,自然受到民众欢迎和好评。

三是开征燃油税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公路行驶汽车耗油是中国第一大耗油源,由于过去没有燃油税,很多企业用油成本偏低,造成多耗油、不节油,大排气量汔车偏多。征收燃油税提高了用油成本,有利于遏制汽油消费,解决中国汽油短缺和资源过耗问题。汽车尾气排放是目前空气污染的最大污染源,征收燃油税之后鼓励民众少买油,少开车上路,少排放尾气,少使用大排量汽车,对减少空气污染和温室效应,维护生态文明是很有战略意义的举措。

四、关于开征燃油税的几点建议

第一,燃油税改革是新生事物,中国政府、企业和民众对此并不熟悉。建议燃油税改革不要操之过急,方案出台之前公开信息,让百姓充分参与讨论,给民众和企业更多话语权,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权衡利弊,民主决策,从而使燃油税的内容设计和推出时间更科学合理,富有操作性。

第二,燃油税改革既然是新生事物,那么其实施不可一步到位,建议分步实施。燃油税的税率比重应该先低后高,公路养路费的取消也要考虑社会经济和民众心理的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燃油税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实施和推进。

第三,燃油税改革取消过去交通部门的六项收费而并入税收,交通部门近30万人的安置和稳定问题也值得一并考虑,加以解决。建议能否先从新征收的燃油税中拨出一部分,以财政转移支付方式拨付给交通部门,解决他们的就业和生计。然后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经过若干年的过渡,逐渐消化掉历史包袱。这样才能保证国泰民安,这也是践行“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第四,要先降成品油价后再开征燃油税。剖析一个用户的支出,看燃油税前后的变化情况。以1.6升的五档轿车为例,百公里耗油10升左右,目前国内油价每升6.37元,此车每年油费估计9172元,养路费一年1320元,共计年支出10492元。开征燃油税,按30%税率,年支出总计11924元,每年要增支1432元。如果不降油价,则这个车主每年的实际支出不降反升。

为此建议要先降成品油价格后再征收燃油税,或者降价与征税同步操作,以确保开征燃油税后,用户负担不会有大的提升。这次税费改革才能受到广大民众的欢迎!

养路费什么时候能叠加到油价里面呢?

2009年1月1日已经改革,不再收取养路费。

国务院决定,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汽油价格构成

如下:

原料成本:30%。

炼油厂:8%(加工成本2.61%+利润4.96%)。

总税费48%。

(成品油税29%;增值税11%。

教育+城建+教育费附加4%;企业所得税:3%;其他0.5%)。

加油站:10%(采购与运营成本3%,利润7%)。

贸易商成本:4%。

2009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公路养路费,什么是养路费?就是用于公路保养和维护的费用。养路费是每车按月缴纳,迟交按每天千分之五来收取滞纳金。取消养路费后用“燃油附加费”取代养路费,燃油增加30%到50%的税费,按官方说法:可以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拟定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5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

2018年5月1日,汽、柴油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为16%。

城建税与教育税附加,分别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7%和3%征收。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2%征收。

按这个算法,约50%用于税收。

这个标准在国际上属于中等水平。

关于油价的问题

燃油税掩盖油价下降呼声 元旦前百姓每天多付5亿元

12月5日傍晚,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至此燃油税“择机”14年后终于正式露面,本次征求意见日期截至12月12日,自公布之日至征求意见截止仅有7个自然日,征求意见之后,四部委将根据征求的意见形成正式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对于燃油税税额确定的方式,《征求意见稿》里的内容是: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各方对此方案有赞同的有批评的,各方各面的影响都有被提到,然而,有一种观点却格外让我关注,那就是:既然方案确定了,也就是认可了油价可以在目前的油价下再下调增加的税额的额度,也就是说汽油可以下调0.8元,柴油可以下调0.7元。那么既然这样,为何不立即先降价,然后到1月1日再执行新的燃油税政策?而让石油巨头继续“理所当然”地赚取这块超额利润

国际原油价格最近一段时间大幅下跌,从7月度最高点147美元跌到日前的最低40美元,然而国内的成品油价格自从6月20日调高之后就一直未能下跌,“要求成品油价降低”的呼声日益强烈。

那么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的价格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根据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信息总监韩晓平的计算,按照今年11月国际原油期货价格降至53美元/桶为标准计算,国内的成品油的理论油价应为2.93元/公升。而2.93元/公升的理论油价,基本等同于2004年5月时的情况,实际上国内零售价格是3.46元/公升,这意味着如果现在油价降至3.46元/公升,目前,中石油、中石化至少能维持2004年5月的盈利水平。而实际上,2008年11月,中国国内平均油价是6.25元/公升,比3.46元/公升的价格,整整高了2.79元。韩晓平说,2.79元,就是中石油、中石化的“超额利润”。值得注意的是,2.79元中,不包括它们正常的利润和财政补贴。以保守的全国每个月耗油1000万吨计算,这就意味着每月有268.7亿元落入企业“口袋”。

回过头来看发改委等4部位公布的《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它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那么我们可以从数字背后来解读这一条款:

1、发改委承认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这一社会呼声。因为燃油税开征后,现在的汽油价格中的0.8元和柴油中的0.7元将与之前的消费税一起划入税收范畴,不再属于油企。而这也就表明了发改委认同了在目前油价的基础上汽油和柴油分别降低0.8元/升和0.7元/升仍可以保证油企的合理利润。

2、发改委以“燃油税”的契机给予了油企额外的补贴,根据计算结果,这一数字接近155亿,相当于在发改委等4部位的燃油税征求意见的安排下,老百姓每天又要多花5个亿“补贴”油企。

国务院会议11月26日审议成品油价格和燃油税费改革方案,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也就说明,决策层在11月26日就已经认可了“目前成品油可以降价” 这一呼声,而燃油税现在公布的实施时间是2009年1月1日,整个12月份的31天时间,决策层完全是在“默认”油企赚取“政策利润”。在社会呼吁油价的声浪下,发改委用燃油税征求意见一事掩盖了成品油价下调的真实需求,而让油企名正言顺地获取“政策利润”,或者说是“变相补贴”。

具体的计算过程如下:

1、汽油、柴油吨/升比

根据6月20日的成品油价调整方案,汽油和柴油的全国平均零售基准价分别由每吨5980元和5520元调整为6980元和6520元;上浮8%后的全国平均零售价分别为每吨7540元和7040元;折合每升约分别提高0.8元和0.92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每吨5950元调整为7450元。

由此可以计算出官方汽油、柴油吨/升比(即一吨相当于多少升):

汽油吨/升比=(7540-5980*1.08)/0.8=1350

柴油吨/升比=(7040-5520*1.08)/0.92=1170

2、汽油、柴油月度消耗量

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布数据,10月份全国汽油产量541.67万吨,柴油产量1177.68万吨。

12月数据参考10月数据。

3、油企的“政策利润”

根据汽柴油月度消耗量以及汽油、柴油吨/升比,油企的政策利润为:

541.67万*1350*0.8+1177.68万*1170*0.7=154.95亿

需要注意的是,这154.95亿并不是油企的全部利润,而只是油企额外享受到的属于燃油税范畴的“政策利润”,除此之外,油企的“合理利润”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因为按照53美元的国际原油价计算的成品油理论油价是2.93元/升,而去掉属于“政策利润”和现行燃油消费税之外的汽油油价仍高达5.25元/升,也就是说目前油企的“合理利润”的数字为2.32元/升,总的利润是多少就没必要再去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