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现在多少钱_自住房公积金价格
1.农村自建房能用公积金吗
2.上海公积金指南(购买自住住房)
3.银行员工住房公积金多少钱一个月
农村自建房能用公积金吗
一、农村自建房能用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可以。农村自建房可以用公积金,符合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便可以申请。自建房必备条件: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个人连续缴成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当前缴成正常。2,三年内建自住住房。3,夫妻双方在公积金中收没有尚未还清的或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质押。4,夫妻双方信誉良好。5,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6,一个家庭最多能有两次住房公积金。农村自建房可以用公积金,但是一定要确定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在本人或是配偶名下的,如果要提取公积金,你就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比如农村建房的规划许可证、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是建房的相关文件、购买建材以及其他建房施工所用费用的。还要将交给单位公积金的办理人员,由相关单位人员到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住房公积金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农村土地可以用公积金造房子吗?
不能公积金,但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来建造宅基地房屋。
一、建造、翻建、大修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委托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办理所需资料:
1、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建造、翻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区县主管部门的批复(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费用的收据或、提取人与原产权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三、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房屋所在地的办理公积金业务银行办理
四、注意事项
建造、翻建、大修申请提取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限额不超过翻、建、修发生日期当月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如果是翻建、建造,提取限额不高于建造、翻建费用的收据或上的金额,如果是大修,提取限额不高于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上的金额。
三、公积金可以买农村宅基地,及房子吗?
以下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
1、商品房(开发商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2、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
3、二手房(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4、无产权住房(必须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
5、拍卖房(拍卖公司必须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上海公积金指南(购买自住住房)
一、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条件: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自愿缴存者);
2、在外省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先行提供并审核《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并符合异地相关政策要求;
附:上海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办理指南
3、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已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法定离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5岁);
6、公积金账户唯一且未被冻结,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6个月),且没有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约定(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约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租金约定及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约定等);
7、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与还款意愿;
8、具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本息的能力,且借款申请人家庭或共同借款申请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可能影响公积金偿还的其他债务;
9、借款申请人家庭与共同借款申请人各无或仅有一次公积金历史次数;
10、借款申请人必须是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并能够提供购买的相关合同或者证明文件、明、首付款证明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材料;
11、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12、能够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13、借款申请人本人占抵押物份额不低于所有产权人平均份额;
14、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为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15、共同借款申请人应当承担偿还公积金的共同还款责任;
16、借款申请人与共同借款申请人符合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申请人、共同借款申请人不予情况:
1、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信贷交易行为存在当前逾期尚未偿还的;
2、最近5年存在连续6期(含)或累计超过12期(含)的信贷交易逾期记录;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存在提供虚资料、虚承诺等情形的;
5、最近3年内因以伪造合同、出具虚证明、编造虚租赁等手段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或者最近5年内因以欺骗手段违法获得公积金被纳入市公积金中心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的;
6、申请人家庭(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有2套或以上房产的;
7、购买本市房产用途为非居住用房的;
8、非异地职工存在未办结的《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包括《异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状态为未注销、无回执、有准予的回执但无结清凭证;
9、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安全情形的。
三、办理地点:
1、纯公积金由上海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区营业部受理;
2、公积金组合由本市公积金受托银行各网点受理。
四、办理材料:
1、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申请表》、《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名下房产查询委托书》。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3、明及户籍证明: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的原件(申请人家庭有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出生证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并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中译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号码及****)及件。如上述人员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离异人士提供离婚证及加盖民政局印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2)共同借款申请人及产权共有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身人士需填写单身承诺书;
(3)港澳台申请人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
(4)如为境外登记婚姻的,应当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外文版本的,应当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5、首付款证明:
(1)购买新建住房,提供售房单位出具的原件和复印件,若无仅提供收据的还需提供已支付凭证,收据加盖开发商公章、财务章或专用章;
(2)购买存量住房,提供出售方出具的首付款收据及已支付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付款方仅限于买受方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付款收款方仅限于出售方本人及配偶)。
6、还款账户材料:借款申请人名下的I类借记卡原件。
7、用途证明:
(1)用于购买新建住房的,提供期房的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或现房的出售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用于购买存量住房的,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8、出售方材料:
(1)购买新建住房,提供期房的预售许可证或现房的大产证、房产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的复印件及房产开发商或代理商的收款账号;
(2)购买存量住房,提供出售方原件、含竣工日期的房产证复印件(若房产证上无竣工日期,需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含竣工日期房产登记证明原件)及出售方名下I类借记卡原件。若出售方为公司的,提供同意出售房屋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及公司收款账号。
9、对于申请人父母(或子女)参贷或因婚姻需求进行认定审核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可以反映出申请人与其父母(或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若上述材料均不能提供的,能够证明双方关系的公证文书原件、本人(或者委托律师)调取能够证明关系的原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档案管理部门(一般是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档案证明并加盖公章或人力部印章,可以作为双方关系证明。
10、其他材料。
五、到场人员:
1、受理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二手房出售方。
2、公积金合同签署到场人员: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
3、如有不能到场的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及受托人件原件。
六、办理流程:
预约——受理(名下房产查询、征信查询)——审批——签署公积金合同——办理过户和落实担保——银行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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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办理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符合发放条件的,放款审核通过后放款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
银行员工住房公积金多少钱一个月
银行员工住房公积金一个月交多少钱,需要根据其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来计算。
1、缴存基数是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
2、缴存比例由员工和单位共同决定,通常在5%至12%之间;
3、月平均工资7000元,缴存比例10%时,个人和单位各缴纳700元,合计1400元;
4、缴存金额需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工资计算。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
1、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
2、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偿还购买自用住房的本息;
3、租赁自用住房时,住房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租金;
4、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的首期款;
5、职工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依法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6、住房公积金账户持有人因病重需要资金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综上所述,银行员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基于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双方协定的缴存比例(一般在5%至12%)计算得出,如月薪7000元、比例10%则个人和单位各缴700元,总计1400元,但具体数额还需遵循当地政策和实际薪资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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