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98油价_南京油价92号汽油今日价格2019
1.原油宝“第一案”二审落槌,判决结果是怎么样的?
2.汽车油价迎来2017年第五次上涨?
原油宝“第一案”二审落槌,判决结果是怎么样的?
据江苏高院消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2件涉中行?原油宝?民事上诉案件二审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经过三件诉讼案件中,一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于庭审结束后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并迅速全部履行完毕。鼓楼区人民法院对另两件案件一审公开宣判,判决由中行承担原告全部穿仓损失和20%的本金损失,返还扣划的原告账户中保证金余额,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费。
一审判决后,2名原告分别提起上诉,认为中行应赔偿其全部损失,要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其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南京中院受理该2起上诉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2月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月10日二审审结、公开宣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中行?原油宝?产品于2017年报中国银保监会备案设立,银保监会对中行?原油宝?产品风险进行调查并作出了行政处罚,金融监管部门未认定中行销售?原油宝?产品属于非法经营期货行为。
此外,?原油宝?产品实行100%保证金交易,并设置最低保证金比例为20%的强制平仓线,不符合杠杆交易这一期货交易典型特征。上诉人认为双方当事人就投资?原油宝?产品事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个人产品协议》无效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与此同时,南京中院认为,中行通过《产品协议》、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帮助?栏等对?原油宝?产品的适用对象、风险等作出了提示和说明,在销售产品前对销售对象进行了风险测评,按照银行业适当性标准履行了销售产品的适当性义务,上诉人认为中行将?原油宝?产品销售给风险测评结果为平衡型的投资者且未做必要风险提示和说明、未正确履行适当性义务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而对中行在产品设计上未考虑原油期货产品会出现负价极端情况,在交易过程中未能向投资者提示负油价带来风险,且未执行协议中关于保证金充足率降至20%(含)以下时强制平仓的约定,一审判决已经做出认定,并判决中国银行承担相应责任,上诉人认为中行应当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观点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反思?原油宝?:银行收缩个人账户交易业务
细数中国金融市场大,中行?原油宝?必定位列其中。
疫情导致经济全面暂停,原油需求出现大幅下降,国际油价持续暴跌,3月底国际油价开始在20美元的历史底部区域徘徊,无数国内投资者纷纷抄底原油。
不过,由于原油的投资渠道有限,其中上期所原油要求50万的投资门槛,境外投资由于亦有所限制,无门槛、无杠杆的银行账户原油在银行的营销下变成了市场炙手可热的品种。
汽车油价迎来2017年第五次上涨?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今天24时,我国将迎来今年第十四个成品油调价窗口。由于国际油价小幅上涨,国内汽、柴油每吨均上调75元。折合零售价90号、92号、95号汽油和0号柴油平均每升均上调0.06元。
本计价周期以来,受美国原油库存持续下滑以及美元汇率下跌等利好消息的影响,国际原油震荡上行,导致国内参考的原油变化率持续走高。
7月20日晚24点,国内成品油零售限价上调窗口即将开启,汽、柴油的上调幅度为75元/吨。折合零售价90号、92号、95号汽油和0号柴油平均每升均上调6分钱。
以家庭轿车油箱容量为50L计算,加满一箱92号汽油预计多花3元。以一辆月跑2000公里,百公里油耗10L的小型私家车为例,到下次调价窗口开启之前的半个月时间内,消费者用油成本将增加6元左右,出行成本增加的幅度相对较小。
包括本次调价,今年国内成品油已经经历14次调价,其中5次上调,6次下调,3次搁浅,涨跌互现后,汽油累计下调535元/吨,柴油累计下调505元/吨,且本轮成品油上调预期得以实现,更大得益于上轮调价搁浅时的未调幅度。
美国原油库存有望继续下降,并且随着7月24日俄罗斯会议临近,OPEC产油国或将释放利好言论,国际原油市场多头或占据主动,油价存在继续上行的可能,不过幅度或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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