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定金价格走势_楼市定金价格走势
1.楼市促销套路深 能退定的情况很少
2.开发商内部员工惊曝楼市黑幕 看完惊呆了!
3.交了定金没签购房合同 发商却要涨价 能退房吗?
4.盘点:楼市中开发商比较常用的那些套路!
楼市促销套路深 能退定的情况很少
随着楼市促销风刮起,不少特价或一口价单位吸引着购房者做出购买决定,但稍不注意可能就会碰到各种状况,王先生(化名)近期就碰到这样的烦心事,说好的一口价单位,在购买中怎么就慢慢加价多出了近9万元,深感被“套路”的王先生萌生退意,但到了已经签完认购书交完定金的阶段,退定艰难。业内人士表示,在促销环境下,购房者在确定购买意向之前需要多方了解各种信息,包括楼盘本身、按揭、支付方式等,不要等到已经交钱签约阶段再纠结后悔。
促销价很诱人 执行中状况不断
今年8月,在传统的楼市旺季“金九银十”之前,不少楼盘却开始出现促销优惠。王先生就是接到一则促销信息,决定去增城看房,了解了具体价格和户型单位后,168万元90多平方米的一口价单位让他立即下定了购买决心。交了3万元定金,在签认购书过程中,他才发现带他购买的销售人员并非楼盘的销售,而是其他带客中介,他给王先生写了一份承诺书,表示由他帮支付3.8万多元的首付款,这相当于房价减了3.8万多元。而在申请商业按揭的过程中,王先生发现办理只指定一家银行,并且要求购买银行的8个理财产品,属于购买第二套房的王先生,由于流水没能通过银行的审核要求,申请的50万元只能获批30万元,需要自行解决20万元的资金缺口,在被推荐各种信用贷不被王先生接受后,他决定还是使用公积金,但此时就要在总房价基础上增加三个点的费用,再加上5万元的电商费用,最后王先生的购房价格去到177万多元,和当初他想要购买时的168万元一口价相差近9万元,这让他有些不能接受,因此,他提出退定的要求,在各种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甚至到住建部门去反映,在住建部门的协调下,退定事宜还在持续进行中。
签了认购书听闻楼盘质量纠纷想退定
周**决定购买正在退定的这套单位时,也是被楼盘的促销所吸引。为了孩子读书,在从销售人员处了解到楼盘的促销价格后,周**很动心,几乎没花多少时间就作出了购买决定,并交付了3万元定金以及“5万抵10万”的团购意向金。不过在签订认购书后,周**听到楼盘的业主正在为质量问题维权,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发现楼盘被媒体报道的质量问题一直没解决,她觉得这非常影响居住生活,因此提出想退定,自然没有获得同意,她也一直在和楼盘就这个事情进行周旋,在听说有人通过机构退定成功后,还去签订了一份退定的劳务委托协议,提供认购书复印件给对方,如果退定成功则支付定金45%的佣金。
业内人士表示,为了实现促销尽快走货,楼盘会进行各种渠道的销售,并提供更高的销售佣金,联合代理,一二手联动等方式,让楼盘的销售人员多元化,也容易出现为实现签单而对购房者信口开河,引导购买等情况,像王先生获得的承诺减免3.8万元就是中介带客促销的一种,在维权过程中,这样的承诺书难以获得认可,相当于中介人员的个人行为,与楼盘不相关。因此,购买过程中,要格外注意销售人员的身份,对于口头承诺最好可以保存证据,并注意获得楼盘负责人的认可和签字。
数据显示,9月多地整体市场成交已出现放缓,市场调整压力正在增大。长期调控之下,加上近期供应放量,购房者选择增多,观望情绪加重,决策周期延长,成交明显放缓。多家机构预计,结合“金九银十”期间市场的平淡表现来看,市场调整预期逐渐强化,购房者的观望情绪或将加重,四季度市场销售规模的调整幅度将小幅加剧。在这样的情况下,楼盘促销打折的概率进一步提高,购房者在购买促销单位的时候需要将价格及相关附加条件搞清楚,避免交钱之后再产生纠纷,而追讨无望。
消费提醒
能退定的情况很少
交钱前最好约定好
事实上,在支付了定金签订了认购书之后想要退定是比较困难的。定金是合同履行前的一种担保方式。它与可以退的订金是不同的,买房交定金、订金时,一定要问清楚是定金还是订金。如果确认是要交定金了,在这之前需要对自己选购的房子等各方面都考虑齐全且确认会购买不会有其他意外。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合同法》中规定:商品房交易中,购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没有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退的,尤其是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这其中最常见的状态是,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或额度不够,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如果要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也可以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因此,在交钱和签合同之前可就相关问题进行约定。
原标题:促销套路深 确定购买意向前需多方了解信息
开发商内部员工惊曝楼市黑幕 看完惊呆了!
据新的统计,中国54个城市上半年成交量有110多万套房子,在这么巨量的房子成交量,必然少不了很多楼市的黑幕。那么,开发商常用的低价和优惠促销手段隐藏了怎样的秘密?我们在买房时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呢?一起来看看这些不为人知的事情吧!开发商内部员工惊曝楼市黑幕多年卖房终说良心话。
楼市黑幕1、制造现场热销象
调查:在销售现场,开发商总是在销售兴旺的气氛,经常会在售楼中心的房源公示栏上打出“售完”的字样,或者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标识出大面积的已售单元,让购房者觉得已经没有多少套房屋。销售人员也会取很多方法来制造热销气氛,让购房者产生紧张感,在没考虑清楚的情况下,一冲动,就签了合同,交了钱。
律师提醒:楼盘房源的信息可以在国土部门的网站上查询。同时,开发商在现场提供的销售消息应当真实准确。
如提供虚信息导致购房者做出与其真实意愿相背的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申请撤消该行为,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购房者在销售现场应保持清醒,谨慎抉择。
楼市黑幕2、大定小定多少都收
调查: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小定,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定金就不予退还。
律师提醒: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购房者无论缴纳小定、还是大定时都应谨慎,不要轻易缴钱而陷于被动。同时,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购房者表面上看得了便宜,实际却有可能买到更高价格的房屋。同时自身权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终,购房者所希望的“优惠”不仅得不到兑现,还会付出更多的购房款。购房者应核对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坚决不参加任何认购行为,避免成为抬高自己房屋价格的抬轿人。
楼市黑幕3、随意虚构赠送面积
调查:“33平方米的单身公寓‘变身’55平方米的小复式”、“买一送一”、“两房变三房”……赠送面积成为时下部分楼盘诱人上钩的重要营销手段。
案例:受赠送面积吸引,李先生购买了盐田区海滨日雅居的一套房子,但随后他和其他17名业主却联合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李先生说,海滨日雅居2007年7月开盘时,开发商深圳市鹏广达公司与三洲田公司宣称“赠送超大入户花园,5.7米层高”,样板房也俨然一个小复式。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业主们被要求在3分钟内签订所有合同,并附加一份“委托书”,让购房者委托一家叫“裕达”的公司免费填平赠送的天井面积。去年楼盘入伙时,业主们却发现,开发商当初承诺赠送的面积并没填平,而是一个从1楼通到19楼的天井。而且,天井实质是开发商为减少支出土地出让金,隐瞒ZF有关部门“偷来”的面积。
律师提醒: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发展商本来就是在追逐利润,没有理由平白无故赠送面积给业主。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在开发商诱人广告面前要头脑清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看合同条款,涉及到赠送面积,要弄清楚该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如果变更了规划,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发展商要购房者签订委托书,购房者一定要仔细审阅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否则,赠送的面积可能是“违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隐患。
楼市黑幕4、无中生有引人入彀
案例:日前,南山区某楼盘5位业主将某开发商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业主们发现当初卖房的时候建设的漂亮花园到了入伙时竟然消失,地上停车场又被开发商擅自更改为绿地。在开发商售楼广告上,原是市政用地的楼盘南边区域,被开发商描述成楼盘的花园: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露天咖啡广场……
多位业主向记者反映,2004年该楼盘销售期间,他们主要是看中了该楼盘的花园环境幽美,交通便利等优势,但到了入伙的时候,楼盘南边的园林却消失了。业主们查阅规划局的档案后才发现,售楼书上所显示的绿化带原来是市政公共用地,根本不在该楼盘的建设范围内。
律师提醒:“为了防止开发商擅改规划导致交楼时货不对板,业主在收楼时要仔细查看物业公共部分与规划文件和设计图纸是否相符。”
开发商在交楼时,都应按相关规定把楼盘的竣工验收文件及图纸、用地及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进行公示,业主要仔细对照实际与上述文件、图纸要求是否相符,尤其是公共部分的规划,譬如该案例中的地面停车场是否建有等等。如果不符,业主暂不要收楼,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开发商起诉要求退房、赔偿违约金、恢复原状,或向规划主管部门投诉追究其行政责任。
楼市黑幕5、内部认购或VIP优惠
调查:出售VIP卡、内部认购、日进斗金……商品房销售的噱头令人眼花缭乱,这都是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利益化作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内部认购由于有优惠条件,有一定的吸引力,这时就有可能掉进开发商的认购陷阱。
律师提醒: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无论取内部认购或变相内部认购(VIP、优惠申请)等都属违规行为。
楼市黑幕6、样板房被悄悄放大
调查:一些开发商为了使空间看上去更加通透、视觉舒适,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并打通一些墙体,做成开放型厨房或透明式卫生间,这对于实际居住来说都是不实用的。为了让样板间看上去更宽敞,会将样板间做得比实际房间面积大一些。而购房者不可能看样板间时找开发商要建筑图纸,并拿尺自己丈量。
案例:张女士说到她近买的一套房时,“样板间装修做得细致极了,可交房时一看自己买的房子就没那么好,很多材料都是劣质的,地砖有裂的不说,卧室地板颜色也不匀,卫生间台盆和厨房橱柜接缝里的腻子膏抹得里出外进,装修费花得真不值。”
律师提醒:现在售楼样板房通常有两种,一种是设置在售楼部附近的样板房区,而另一种则设置在楼盘的现场。设在楼盘现场的样板房失真的可能性较小一些,而设在售楼部附近样板房区的就有“放大房”的可能性存在。
同时,应该对自己看中的“意向房”进行实地考察,仔细查看一下自己有心购买的意向房。由于没有经过粉饰,墙体、梁、柱的裂缝在这个时候都很容易被发现,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观察门窗的质量问题。
在查看过程中,消费者还应该重点看有无渗水对于买顶层住宅和层住宅的业主,是下雨天去考察,对渗水问题和排水不畅的问题,可以及早发现。
楼市黑幕7、包装虚幻核心卖点
调查:90%以上购房者对楼盘的印象来自售楼广告。开发商通过全方位包装楼盘核心卖点信息,如“奢华生活”、“品质人生”、“尊贵选择”等等。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1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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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没签购房合同 发商却要涨价 能退房吗?
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不过还是有部分购房者遭遇过:在购买期房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和你说的是一个价格;等到快要正式签订购房合同时,售楼部告诉你说,我们楼盘涨价了,必须按照涨价后的价格来执行。这时,认购书也签了、定金也交了,却遭遇涨价,这不是让购房者左右为难吗?进也不是,退也不是。遇到这类问题,关键在于要对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进行定性。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只是简单的约定了由购房者向开发商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日后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而对所购商品房的其他重要信息没有相关约定,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该事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对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销售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及责任等。在商品房买卖当中的主要内容均做了详细的约定,且购房者已经交纳了购房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该份《商品房认购书》应当被认定为就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就是说即便开发商拒绝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也可以根据之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约定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等相关义务。
签订认购书注意事项
1、 规避受牵制条款,一些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2、 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3、 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
4、 开发商答应为购房者保留价格或房号的,要将保留承诺写进认购书,如此价格保留10天,此房号保留10天。此时还要注意,这种保留是开发商的单方承诺,如果开发商没有兑现承诺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不要把这种保留签订成购房者在10天之内必须购买的义务。
5、 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6、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购房者应对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条款进行认真审查,适当补充完善,将定金的约定范围加以调整,从根本上将《认购协议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区别开,使之独立。这样才能真正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买房是一件大事,在买房时,一定要谨慎再谨慎。在签订各种合同和协议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各种可能的风险,并与开发商约定好,写入合同或者协议中。一旦发生任何纠纷,合同就是维权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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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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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楼市中开发商比较常用的那些套路!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可是套路大了就变成“坑”了。有人说:“购房者走过最长的路,就是开发商的套路”,接下来我们来盘点一下楼市中开发商比较常用的“套路“,让购房者们少跳点坑。
自古深情留不住,总是套路得人心,可是套路大了就变成?坑?了。有人说:?购房者走过最长的路,就是 开发商 的套路?,接下来我们来盘点一下楼市中开发商比较常用的?套路?,让购房者们少跳点坑。
套路一、 购房定金 难要回
在这里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定金?订金。定金是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订金?在我国目前尚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备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功效。
上述内容可以用简单一句话来说就是: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订金是可以退的。因此各位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千万要看清楚写的是订金还是定金,不然可能就要不明不白的跳入开发商为你设好的套路了。
套路二、 五证 不全也敢卖
所谓的五证其实就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而这五大证件统称为?五证?。
其实五证是开发商在进行建设项目的时候必须要办理的证件,这些证件都缺一不可的。因为五证不全的项目是办不出 不动产权证 的,所以各位购房者 买房 时一定要好好询问开发商:你所销售的房子具备五证吗?否则会影响到各位购房者拿不动产权证的时间。
套路三、真低价还是低价
在买房交易中,有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源,明明上万的房子,在广告宣传时却写上8999元/㎡。其实这些只要购房者走进 售楼处 时就会发现, 起价 虽然是8999一平,可实际上这样的房子只有一两套或者是房子位置不好。如果是好的房子,那实际上房价平均是上万元每平的。
因此各位购房者在买房时就要注意 房产 广告了,一定要搞清楚这房子到底是真低价还是低价。万一你真信了广告宣传上的低价,到了售楼处才发现那是的,那岂不是白走一趟以及白高兴一场了吗?
套路四、样板间就是 交房 标准
很多时候,我们在购买 新房 时,都会参观样板间,也通常都有会这样的感觉,以为样板间就是实际的交房标准。比如,有一些项目的样板间实际面积80多平,但是展现出100多平的效果。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样板间里的家具多是定制的,基本上不装门,甚至一些管线、上下 水管 道等妨碍空间的物品都没有安装。这样在整体看上去,样板间里面的室内空间就会显得十分宽敞了。于是就以为这房子好宽阔,看起来很美,这一切等你入住后就会发现差距非常大。
因此,各位购房者在看房时尽可能看 毛坯房 。即使是 精装房 ,那么也一定要仔细的检查一番,并对比一下 户型 图。
以上内容就是我为大家带来的一些关于开发商比较常用的套路的内容了。在文章的最后,真心的提醒一下大家:各位购房者买房时千万小心,可别被人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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