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住在顶楼,整个单元三户的房顶都漏水,需大修,是否应该全单元的住户来承担维修费用

2.公共维修基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3.顶楼房顶漏水,可以用维修基金吗

4.楼房房顶漏水该谁出钱维修?

5.顶楼漏水维修费用谁出

我家住在顶楼,整个单元三户的房顶都漏水,需大修,是否应该全单元的住户来承担维修费用

屋顶维修基金_房顶维修基金价格

首先要界定清楚,公有住宅出售后,该住宅的楼顶做为共同使用的部分属谁所有,是属于某一些购房户所有,还是属于所有住户共有?根据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3条第一款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楼板、屋顶、梁、柱、内外承重墙体和基础等)、户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这些都属于住宅的共用部分,不属于某一住户所有,任何一层居民都没有专用权。因此,对楼顶等共用部位,按照民事法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各个共有人在共享权利的同时,应当共负维修养护责任,因此,根据此项规定,楼顶漏水的维修责任属于全体业主,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来负责维修。但同时,根据该(办法)4条和第6条规定,公有住宅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来源有两部分,一是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其中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二是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由此看来,楼顶属于房屋的共用部位,其维修责任属于全体业主,维修费用应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中支取。如果原售房单位还有维修基金,则需使用此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原售房单位的维修基金已花光了,则应由原售房单位按照比例向购房人收取维修养护费用,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但是,如果住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人为损坏的话,则应当由损坏人负责修复和赔偿。当然,如果维修养护发生纠纷,即原产权单位和其他住户都不愿意承担维修责任,且不能协商解决的,顶层居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来源:考试大-物业管理师考试

公共维修基金缴费标准是多少?

新房入住,处理入住手续时,业主面对的榜首大项费用即是公共维修基金,通常也称作大型房子维修基金,不一样的住一切不一样的收费规范。

公共维修基金的交纳费用与房产报价成正比,依照《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则:产品住房在出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好。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份额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一切,不计入住所出售收入。维修基金收取份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分断定。

当购买新房的业主,处理入住手续时,榜首项收费即是交纳此费用。售楼处工作人员会通知业主拿上自己、房子白皮合同及售楼处开具的有关证实,到房产处交纳此费用。

目前,我市公共维修基金通常由业主直接到房产处交纳,也有售楼处代收,之后由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带领业主去房产处处理有关手续。

据了解,我市公共维修基金依据不一样的住所又不一样的规范,多层高楼:房子面积x1100x5%;小高层:面积x1500x6%;高层:面积x1600x7%。

很多业主也不明白,交了这笔费用终究怎么运用,对于这笔费用运用范围,记者咨询了有关部分。

据工作人员介绍,维修基金的运用范围首要包含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所内业主或许单幢住所内业主及与之构造相连的非住所业主共有的部位,包含:住所的根底、承重墙体、柱、梁、楼板、房顶以及野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通常包含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备、绿洲、路途、路灯、水沟、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备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子。

“举个最简略的比如来说,新小区入住几年后,房子呈现漏水或许呈现墙体掉落等景象,业主能够经过业主大会、小区物业公司及有关部分请求使用此基金用来维修。”工作人员说。

顶楼房顶漏水,可以用维修基金吗

大面积的多家漏雨可以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一家两家漏雨就不能申请了。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楼房房顶漏水该谁出钱维修?

由该楼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公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小区屋面是该楼业主的公用部分,居住的小区无物业管理且没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该由社区组织居民共同承担费用进行统一维修。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一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

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使用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财政部财基字[1998]7号),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第五条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顶楼漏水维修费用谁出

顶楼漏水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物业负有维修的责任。商品房住宅小区,商品房住宅小区缴纳有专项维修基金,它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物业是负责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部门,如果商品房住宅的共有部分需要维修,可以动用专项维修基金。

漏水的屋顶不仅是自己住的住宅屋顶,也是整栋楼的屋顶,根据相关法规,屋顶属于住宅的共有部分,是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的。如果维修基金不足或者根本没有收取维修基金,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楼顶是业主的共有部分,出现漏水需要维修时,维修费应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

顶楼漏水的原因

1、房屋时间久了,房屋顶楼非常容易发生漏水,这是因为房屋时间太久,导致以前做的防水保护失去作用,所以雨水会从墙缝里渗漏下来。特别是老房子漏水情况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如果不处理,那就是外面大雨,屋里下小雨了。

2、有的住户会在顶楼搭菜园和花架,但在设计这些时,没有做好防水隔离层,所以水浸透过了楼层,会使下层发生漏水情况,有的人甚至在楼顶弄了水池,如果这种不做好防水,那下层侵蚀会非常严重。

3、如果新房楼顶出现漏水,那可能是工程质量问题,是因建筑材料偷工减料,也有可能防水工程不达标。对于这种情况除了漏水肯定还有其它质量问题,要解决起来会比较麻烦。

4、通管道导致的房顶漏水原因。因为每一层楼都要接上管道,也许因为管道与楼板接触处没有充分地合闭,因也导至的房顶漏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