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陕北油田案的案件

2.中石油、中石化、壳牌哪个质量更好?

3.今天上午8点收到了中海油的邀请函,请大家鉴定真伪,必重赏!还有三个附件,如公司介绍,员工入职申请表

陕北油田案的案件

宁夏中石油价格2019年-宁夏中石油油价

1994年4月13日,国家为了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由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与陕西省政府签订了一份石油开采协议(“4·13协议”)。该协议规定,从中石油长庆油田分割出来1080平方公里的矿区给地方,并允许延安和榆林的各县参与开发。不久,各县由于缺乏资金,开始招商引资。由此,大批外省的私人资本和当地的农民开始投资油井。中央一台每晚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温州一家人》中周万顺就是是这批外省投资者的典型写照。

2003年春,陕北地方政府采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将原由民营资本经营的陕北几千口油井资产“收归国有”。

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政府单方面定价为准,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是他们实际投资的20%。7月开始,当地出现了长时间的大规模群众上访。投资者们声称在收回油井、进行结算的过程中、以及针对投资者上访时,政府都使用了强制手段,一些投资者是戴着手铐脚镣在兑付油井款的公证书上按下了手印。

投资者一度与政府派来回收油井的人员发生暴力冲突,也曾集体赴各级政府上访,但最终他们决定寄望于法律,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陕北油田案的主办律师朱久虎被靖边县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和“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此案从另外一个角度反映出,行政权力天生具有自我扩张性,《行政许可法》实施一周年来,建立有限政府、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理想已经露出希望的曙光。但由于《行政许可法》在相当程度上限制了政府的审批权力,原来坐拥巨大权力的一些既得利益部门和官员,自然不会甘心,因此需警惕新一轮的行政权力扩张冲动。 1993年,陕西省榆林地区行署颁布了《榆林地区石油矿产资源勘查、钻采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榆林地区石油资源勘探开发委员会(油气管委办)是榆林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全区石油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和滚动发展计划,具体钻采方案的制定及钻采井位的审批……钻采石油的井块和区块的具体审批程序,在地区油气管委办审查批准后,钻采单位持批件到地区矿管部门办理采矿许可手续。”

《暂行办法》中明确:“按程序获得石油资源勘查、开采批准文件和采矿手续单位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这个暂行规定中,明确说明榆林地区矿管部门可以办理石油采矿许可手续。“从法律上讲,地区矿管部门如果没有国家委托或授权就办理采矿手续,那它肯定是越权了。但不管地方政府是否越权,广大投资者采矿许可证是按程序真金白银从一级政府手中买来的。”作为陕北民营石油投资人的委托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啸对《商务周刊》说。

尽管都说他们有这个采矿证,但接受采访的陕北农民中没人能够拿出来。他们的解释是,2003年8月,他们一夜之间被政府从山上赶了下来,什么东西都没让带。“事实上不光这些投资人拿不出来,我们在当地的工商税务等部门也调不出来。”胡啸说,再退一步,即便投资人手里没有采矿许可证,按照“4·13协议”与投资人联营的县钻采公司也是被授权可以采矿的,“因此陕北这些农民投资人的采矿许可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非法的”。

1994年4月,原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和陕西省政府签署了“4·13协议”,这份协议允许陕西省政府与在陕北的中石油长庆油田合作在规定地段开发油田。协议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为支持陕北地方经济发展,从当地各县钻采的实际出发,拟从长庆局依法登记的工业带勘探范围内划出约500平方公里,由安塞等6县组织开发;从延长石油公司依法登记的区域内划出约580平方公里,由延安等7市县组织开采。

这是此后8年里延安、榆林各县钻采公司及其联营公司开采本地石油的最重要依据。“4·13协议”同时明确,区域界定后,在长庆油田、延长油矿登记的范围内进行共同开发和划给地方单位开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保持不变,经国家和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长庆油田、延长油矿与有关开发实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报国家油气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从这份协议可以看出,陕北油田的探矿和采矿权一直是属于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田,各县的开发实体,也就是各县的钻采公司,是受长庆和延长的委托进行开采石油。 有了这一政策的支持,延安、榆林地区各县成立了15家钻采公司,他们成立时的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但不久县属国有钻采公司就大部分陷入亏损,有的面临破产。眼看这些拥有长庆油田和延长油田采油授权的公司举步维艰,一些县政府开始出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吸引外地投资商以与钻采公司联营的方式进入陕北开采石油,这其中主要是外省私人投资者。

此后,陕北地方政府利用这一资源开始大规模招商引资。据了解,在1997年之后,陕北各产油县成了私营石油经济的大舞台,石油产业生长为地方政府的经济支柱。

据官方统计,到1998年底,延安、榆林地区各县石油开发总投入已达50.5亿元,其中联营企业32.9亿元,共钻井5561口,年产油量达到168万吨。石油开发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80%,6年增长了50倍,农民的人均年收入从1040元,上升到17000元。

投资者们一般是与县政府签订一个《关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协议书》,合同多为5年、8年,甚至无限期。在本刊找到的一份靖边县1994年关于合作开采石油的有关规定上这样写道:“油井合作开采期限由原回收投资后开采5年改为长期合作开采,资源采完后油井设备交归县上。原定五五分成的合作5年后改为县分四成,投资方分六成。”

联营开采的方式大多是县政府参与分成的依据,但实际上县政府并不出资,全部由投资人出资并承担风险。靖边县规定,投资商每占用一平方公里打油,要向政府交8万元。安塞县则规定,一口井打出油后要交11万元。到1996年,引进外来投资开发石油在陕北达到一个高峰,有1500多家公司涌入延安、榆林地区开采。

“‘4·13协议’上所说的委托授权是个模糊的说法,因为采矿权的获得很严格,这里没有把它说清楚,是为了不与《矿产资源法》冲突。但你给投资人一个井块和坐标,是用来干什么的呢?那不就是开采石油吗?”胡啸反问到。

投资人与地方政府签订《关于合作开采石油资源协议书》后,即开始申请井位,投资打井,在这个过程,油井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权自然就归投资人所有。对于这“三权”,地方政府与投资者争议不大,因为在此后的强行收井阶段,政府也始终承认投资人有油井的“三权”。

拥有采矿权间接授权和完整的油井“三权”的投资人,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引导下,开始大干快上。时间到了1999年,这是具有分水岭意义的一年。当年10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并根据联营企业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划转、收购、兼并资产入股等多种方式并入陕西延长石油工业集团。

然而,不幸的是,陕北当地大部分“油老板”的油井及“三权”正是在1999年和2000年获得的。据延安和榆林的官方统计,到2000年底共引进私人投资者1039家,打出油井4473口,形成原油生产能力100万吨,有效投入资金55.5亿元,上交税收11亿多元。石油给延安、榆林两市带来的财政收入分别占当地财政总收入80%和27.8%。

胡啸说:“据我了解,1999年之后,一些县不仅仍在大规模的招商开采油井,而且采矿许可证仍在发放,采矿权和油井也允许买卖。”

任光明和渠斌文都是1999年在靖边县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进行招商引资之时成为油井投资人的。“当时政府鼓励我们当地人投资,所以我和宝鸡的几个朋友注册登记了一家宝钛实业公司。开始和政府签的合同写的合作开发期是‘长期’,我们先后投入了540万元的资金,打了6口井,其中只有两口是干井,另外4口井合计日产量约5.7吨。”渠斌文介绍说,“2000年,我们公司又重新登记,把合作期缩到2006年。”

记者看到,公司营业执照上确实标明宝钛公司的经营期限是到2006年10月15日。但事实上,2003年6月,当地政府开始收回“三权”。按照政府的补偿方法,渠斌文投资540万元打的6口井最后只得到了140万元的补偿。 开采陕北石油风险最小的1994—1999年,投资者主要来自外省和本地的党政司法机关。此后,随着石油价格的上升,国家开始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原油流通秩序。

1999年夏天,国家经贸委等5部委和陕西省政府,就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等情况写成了调查报告,报告指出:“目前陕北地区实际形成了三类不同的石油开采公司,一是具有油气开采资质条件的长庆石油勘探局和延长油矿管理局,二是地方各县成立的钻采公司,三是通过招商引资进入陕北地区从事石油开采的联营公司。”

报告指出,根据《矿产资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国家对石油资源的勘探、开采、审批实行一级管理,但事实上,陕北部分县在组织石油开采过程中,给相当一部分投资商办理了可直接从事钻采活动的证照,并作为联营企业给予开采油区。

报告认为,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坚决停止和纠正允许投资商参与石油开采,严禁未经批准的任何企业和个人从事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要坚决停止和杜绝越权审批油田及井位的行为。

调查报告上报后,得到领导的批示:陕北地区是中国石油工业持续发展地区之一,具有重要战略地位,整顿这一地区石油开采秩序,事关生产流通秩序的全局,也是管住源头的重要措施,一定要坚决依法行政,从严整顿。

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和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文件“国经贸石化(1999)1239号文件”,即印发《关于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情况调查的报告》的通知。1239号文要求,陕西省政府要抓紧部署和落实规范陕北地区石油开采秩序的意见。所以正在非法进行勘查和开采活动的钻井、测井、试井、压裂、修井等作业必须立即停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清理自己的施工队伍,在12月31日前无条件撤出。

事情出现如此逆转,按照国土资源部一位长期从事石油研究的专家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的解释,“最初国家是一片好心,但随着石油价格飞涨,地方感觉给得少,又向国家和中石油索要更多的油田。在中石油拒绝了地方的无理要求后,地方就和中石油打赖,大量引进民营资金抢占油田。这样上千家的民营石油开采公司在陕北采油,甚至越界开采。形成了混乱的局面。”

地方政府是否真的索油不成而放任投资者抢占国有油田,我们无从得知,接下来的事实是,“1239号文件下发后,陕西省的有关部门并没有进行公布或下达,没有告知普通投资者”。胡啸指出,“一些党政司法部门的投资和一些与政府高层有密切关系的大投资者,纷纷在政府继续招商的大好氛围掩护下退出,这时进来接盘的就是陕北当地农民。”

到2001年,陕北油田的投资者大部分已被置换成当地农民为主体。

2002年9月1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延安市吴旗县私人采油事件。受委托,国家经贸委、监察部等有关领导分别到陕西督查石油整顿,要求立即收回个人油井收益权,严厉查处有关领导参与非法采油行为。

巨大的压力向陕西省官员逼近,2002年10月15日,陕西省政府由主持在吴旗县召开了整顿石油开采汇报会,会上决定彻底取缔所有联营开采石油的公司,收回他们的经营权、开采权。 11月,整顿方案出台,并以榆林、延安市政府的名义下发。文件下发之前,两市又组织财政、税务等部门开会研究收回油井的方案。

“这些通知和方案应该都存在,但联营公司的投资人根本就没见过。从1999年之后,我知道的第一份明示的收井文件就是2003年5月陕西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收回联营单位油井收益权的紧急通知》。”胡啸所说的明示,就是指它下发到每个钻采公司和联营公司。

2003年6月13日,榆林市召开紧急会议,市长王登记主持会议,并在会上强调,信心就是决心,进度问题就是态度问题,到了关键时刻,必须下大决心,一鼓作气,彻底拿回“三权”。有资料显示,王登记在会上提出三点:一,先接管后清算,一次清算,一步到位,原投资者彻底退出;二,严格执行无偿收回政策,凡投产满5年、投资收回的油井无偿无条件收回;三,产量核定要以历史测产、上缴原油、纳税票据为依据,决不能重新测产。

榆林市委组织部长刘培仓在会上强调,收回“三权”工作要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各级领导必须冲锋在前,以身作则,决不能逃避退缩。他指出,因为工作不力,已经处理了两名县级干部,“下一阶段,凡顶着不办,不能坚决执行市县有关决策,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失职的县级干部,还要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处理”。

这就是榆政发(2003)55号文,也是日后强行收井过程的主要依据文件。

显然,地方官员们所受到的压力很大。2003年7月,榆林市副市长王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他在5月23日全市油井收回三权会上也作了讲话,大意是:省工作组到榆林检查工作时,明确要求我们限期完成收回三权,否则将追究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在这种压力下,王斌在会上坚定地表示,6月底前仍不能完成任务的县,要追究县以上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会上还特别强调,公检法要为收回油井保驾护航,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律援助和保护。清理整顿期间不得受理和支持影响、阻碍油井资产归并重组的一切诉讼和上访。

2003年8月,靖边县开始强行收回“三权”。政府使用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落实投资者在《收回“三权”资金兑付协议书》上签字画押,没有人知道,这其中有多少人像任光明那样被强制胁迫或像渠斌文那样强行兑付。渠斌文手中的《兑付协议书》上写着:“根据中央、省、市石油行业清理整顿有关精神,靖边县人民政府已将原招商引资开发地方油井的‘三权’彻底收回,并授权靖边石油钻采公司统一管理,收油资金和兑付工作由钻采公司承担。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经双方认真协商,乙方(渠斌文)同意将位统编号小-318号油井及设备、财产,由甲方(钻采公司)出资4.5万元予以收购。”

2003年春,陕北地方政府所谓的收回油井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的“收权”运动在陕北地区开始了。地方政府采取“先收井,后清算”的办法,突然强行收回油田。2000多油老板的油井顷刻间挂上县钻采公司的牌子,几十亿元民营资产变成了“国有”。投资者们称,此后的清算过程,也是以政府单方面定价为准,远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投资者们声称,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相当于他们实际投资的20%。

胡啸认为,“从法律上讲,收回‘三权’的行为是县钻采公司与联营公司解除合同关系。解除的理由是当初联营存在非法行为,由此产生的财产不具有合法性。现在叫‘收回’,那么就说明原先曾经下放过。如果当初是合法下放的,现在就不应该认定非法而解除合同,但显然,不解除合同,油井就收不回。这是县政府在回收‘三权’上存在一个悖论。”

不管是否存在悖论,记者采访的靖边县私人投资的1800多口油井被靖边县钻采公司“收购”。1998年时,靖边县钻采公司资产只有500万元,负债2800万元,销售收入几乎为零。然而在收井当年即实现销售收入7亿元,2004年增长到9亿元。2005年9月14日,陕西省政府所属的中国第四大石油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靖边县钻采公司正式更名为延长油田股份公司靖边采油厂。到2006年,靖边采油厂实现销售收入12.9亿元,上缴税费5.25亿元,实现利润1.51亿元,先后获得榆林市利税“百强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5年,延安、榆林两市14个县(区)钻采公司完成整体移交延长石油集团公司,延长集团由此拥有了22个采油厂。截止到2006年底,延长石油集团公司总资产600亿元,职工6万余人,当年生产原油926.6万吨,加工原油97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03亿元,税金89亿元,利润76.7亿元,荣列2006年中国企业500强第100位,中国企业效益200佳企业第15位,中国企业纳税200佳第29位。重组后的股权比例是延长石油集团代表陕西省政府控股油田股份51%,延安市和榆林市各占44%和5%。

如此迅速的大规模扩张,无疑提升了这家中国第四大石油企业的雄心壮志。该公司宣称,到2010年,延长集团的原油产量和加工量将分别达到1200万吨和1265万吨,年销售收入、税利分别达到750亿元和200亿元,成为陕西第一名牌和中国知名企业,力争进入中国企业50强。一个更大的雄心是,该集团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跨入世界500强行列。

延长油田重组之前,在新疆、宁夏、黑龙江、吉林等地也发生过私人企业开采中石油废弃油井的事例。“当时,国家采取果断措施解决了这些问题,2006年以后,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开发秩序完全理顺了。”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指着2006年中国油气资源矿业权分布图对记者介绍,“你看,现在每一个区块的权属都很清楚。”

据国土资源部地勘司2006年的数据显示:中国的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有效探矿权、采矿权总数为1756个,总面积436.13万平方公里。

这些探矿权、采矿权中,中石油持有探矿权、采矿权793个,面积182.54万平方公里;中石化持有557个,面积97.86万平方公里;中海油持有288个,面积139.23万平方公里;延长油矿持有41个,面积10.89万平方公里。

石油秩序在版图上理顺并不意味现实的矛盾已然解决。一些投资者声称,由于政府的单方面定价远低于各大小投资者的计算价格,政府支付的回购款只有他们实际投资的20%。这起事件涉及陕西延安、榆林地区15个县的上千名“油老板”和数万农民,他们曾经拥有5500余口油井,据称价值70亿元以上,因此被一些学者和媒体称为“保护私有财产第一案”。自2003年以来,一些不甘心的投资者采取了一系列维护个人权益行动,包括司法诉讼、上访、发动舆论声援、组织座谈会、开办网站等。

2006年4月,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正式接受陕北200多家企业,2000名多石油投资人的委托。接手这一案件后,该事务所做了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与政府积极沟通。最后,律师们建议,根据中国现阶段的实际和陕北油田案实情,讨论和争取投资者的“三权”难度很大,两年前冯秉先等投资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处徒刑,即与他们坚持要求产权有关。

“我们和投资人一起讨论的结果是‘要补偿,不要产权’,这样才可能和政府之间搭起一个解决问题的平台。”胡啸说,“政府收回三权的行为,并非完全没有法律依据,但主要问题是,1、对于之前被投资人信任的政府行为,谁应承担责任,投资人不是政府的对立面,他们是被害人;2、政府征收行为,需要一个合理的补偿,这个合理是双方面需要论证、听证得到的,而不能是单方面的;3、以钻采公司为主体的承受权利,其实质是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的补偿问题,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需要协商一致。”

这个思路给曾经山穷水尽的任光明、渠斌文等人带来了新的希望,据渠介绍,6月份陕西省政府信访办一位刘姓干部告诉他,6月14日,在一份民营投资者补偿问题的材料上签了处理意见,大意是“以个案方式解决”。这份材料被转回到陕西省,省里又转给了榆林市。

7月25日,渠斌文等到榆林市政府办公厅密件室并没查到这份文件。但这个消息还是让渠斌文感到高兴。据胡啸介绍,除了这份人大批示外,省信访局还有一个方案,大意是:一,收回三权是合理合法的;二,投资的民间借贷是非法的;三,投资者放弃“三权”是正确的;四,有些问题是没有解决的,在不否定政府行为的前提下,可以个案形式处理投资者问题。

陕北“油老板”们放弃自己油井的财产权、经营权、受益权已经一年多了。在采访中,渠斌文表示:“国家要收回战略资源,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们也不愿做历史的罪人,只要把我们投资打井和设备的钱还给我们就行了。”

中石油、中石化、壳牌哪个质量更好?

毫无疑问是壳牌!过去也不知道,一直石油石化的乱加,一朋友跟我说延长壳牌的油一箱能比石油石化多跑一百公里我还不信,认为他吹牛。偶尔一个机会,陪陕西省质监局的哥们一起吃饭,其中有一个来西安出差的国家局负责油品质量的朋友聊天说起国内油品质量问题,人家直接就说壳牌是最好的,说了一大堆专业术语也听不懂,大概就是干净耐烧的意思吧。席间吹牛说石油石化花了N多亿想搞人家壳牌的配方而不得,不知真假与否。后来亲身体验了一整箱油跑过去跑过的长途,果不其然一箱油多跑一百三十公里。之后只要能找到延长壳牌的油站绝不加其他的油。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燃烧干净。过去节气门两三万公里4儿子店就骗着洗洗节气门,换油后两三万公里打开节气门,干净的,直接改六万公里洗一次。这都是具体个人使用中的直观感受,具体壳牌技术上有什么优势就不知道了。

作为我们国家的两桶油说实话炼油技术真的和国外没有办法比。中石油.中石化.壳牌.交投能源我都加过。个人觉得壳牌最好用。不知道大家注意一个小细节没有,除了壳牌加油站,其他加油站基本都在推燃油添加剂。

这个东西国外基本没有用,而起好多添加剂基本都是用在中国市场。我不否认这个东西好,但是可以客观点说我们国家的两桶油真的该找找自己的不足。

而起大家注意到没有壳牌加油站基本都在城市的偏远地带而起地盘也小,地段好一些的基本都是两桶油占据了。我每次加油要跑到理我六公里外的地方去加。油好不好自己用了才知道。以上仅是个人观点。及供参考!

壳牌最垃圾,外企壳牌在我国是很受限制的,所以油都是买的中石油石化的,他们能给好油吗?当然不能,所以壳牌买回去要用大量的添加剂勾兑,也就是说壳牌最不尽烧了,油品也是最垃圾的,可以找 汽车 洋葱圈有一期专门说的这个油品的问题

其他地方不晓得,反正在重庆壳牌的油是从中石油或者中石化的油库拉的,没有定一直在哪个油库拉。油从两桶油的油库出来以后要回壳牌的油库加添加剂。之所以大家觉得壳牌的有有力耐烧都是因为添加剂的原因!

作为陕西西安的一个用户,简单说一下,周边的省基本去过,在省内,有条件基本基本加延长的,也就是壳牌!中石油个别加油点也可以,绝不加中石化!基本壳牌的92跟中石油的95相当!一次去河南,中国加了一次中石化,车子差点趴窝,还好只加了50元,碰到中石油,赶紧加满!去四川,中石油 中石化都加过,区别不大!山西,基本中石油,宁夏,也基本中石油!没得选择!

说下我在北京加油的体验吧,中石油中石化,壳牌,道达尔,中图能源都加过,如果说哪家最好,我感觉是中石化,特别耐烧,然后是壳牌和道达尔,但是跟中石化差别不大,然后是中图能源,最差最不耐烧的是中石油,个人在北京加油这么多年的体会,当然全国各地汽油不一样,我这北京的不能代表全国。

我的小面包车在壳牌加过油,开起来是耸的。我以为离合器坏了,就去买了丛动盘,压盘,准备开换。但没空换,油烧得差不多了,再到其它加油站加油。我发现我的驾驶技术提高了,不耸了,离合器也好了,不用换了!

明明白白的讲,到北方加中国石油,南方加中国石化。

原因一,由于 历史 原因,南北分割,造成各自的资产,如炼油厂,油库,加油站等主要集中在自己的区域内,试想一下你在北方的一个城市里,可能只有4.5座的中石化加油站周围围绕着上百座中石油的加油站,而且中石化的油站地理位置都是比较偏僻,中石化在本地区基本没有油库,炼油厂,销售量又低,大家想一想他从哪里运油来?储存在哪里?他的成本是多少?

原因二,油品的运转率。简单讲就是油从油库出来,到加油站多长时间能销售完,所以在本地区谁的销量好谁的运转率就高也是必然的,油品也有保质期的,油品的品质也受到许多条件影响,比如设施设备,管理,经验等。

原因三,由于 历史 原因,造成两大石油公司在各自区域外基本没有分公司和加油站,也就没什么力量存在,造成了他们区域外容易被假冒,大量假冒中石油,中石化存在,现在情况有所好转。

个人感觉还是壳牌油比较好,以前我给自己的车子加过中石油,也加过中石化,怎么说呢?中石油的油还是不耐烧,以前离我们最近的加油站就是中石油,加满一箱油没跑多少路,好像油表下的很快,没开多长时间就没有油了,感觉中石油的油不耐烧,要说中石化呢,唉,要比中石油强一点,同样加100块钱的油,可以多跑十几公里,就这样把中石油的油,换成了中石化的油,感觉效果还可以,赶巧有一次出门车子没油了,在外面加了一次壳牌,刚开始加到里边,好像没有什么感觉,在开了几十公里以后,车子明显感觉动力起来了,感觉车子跑起来很轻松,再开了一礼拜,再试了一下,感觉跑的远,还长,一箱油相比中石油,中石化的油可以多然五六十公里,出门和一些朋友在一块吃饭,有时候会聊起这个问题,就当没说,他们基本上加的都是壳牌汽油,虽说离我们最近的有中石油,但是自从用了车牌以后,我们就不再就近的加油站加油了。

壳牌vpower系列汽油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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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见不救,但你非要哭着喊着往火坑里跳,那我也无能为力了。

如果居心叵测的骗子正好看到你的提问,他们会立马注册个新马甲现身说法拉人下水。

传销团伙典型伎俩就是:

自称招聘,以各种名义“邀请”没有社会经验的求职者尤其是应届生去外地面试/培训/实习/试用/体检/报道/出差。

1,冒充中铁、中建、中交、中化、中煤、中联、中集、中水、中石油。。等大型国有集团,美的、LG、百事、卡夫、亨氏、麦当劳。。等知名企业。

2,到处发广告自称招聘,尤其是去58、赶集、百姓、易登。。等不审核招聘方信息就能随便发广告的分类信息网站。

3,****大多是可以随时不要的免费邮箱,新注册的qq,查不到身份的私人手机,带有区号伪装成座机的小灵通(发短信可以收到送达报告)。

4,不求学历不限性别不要经验,只要你投了简历就自动联系你,是个人都要。

5,或者在网上收集你的****,不请自来,给你个电话/手机/QQ/邮件邀请函自称面试。

——我提醒过千遍万遍,不要把自己的****到处贴,不然有的是保险中介皮包传销不请自来。

6,一步步套取你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等,查明你在当地没有熟人,也不是熟知内情的公检法口的。

7,告诉你被录取了,叫你去所谓的分公司/办事处/项目部/培训基地面试/培训/实习/试用/体检/报道/出差,地点千篇一律都是广东一带社会秩序混乱的地区,如东莞、韶关、惠州、中山、梅州等。老少边穷地区,如河南洛阳、南阳、漯河,河北廊坊、霸州、任丘、沧州,山东聊城、滨州、菏泽,宁夏固原、陕西渭南,山西运城,湖北荆门,湖南长沙、娄底、湘潭、永州,安徽宣城、阜阳,三不管地带如河北廊坊(燕郊是距离北京最近的传销窝点),外加广西各地——都是传销的大本营。

万一你去了,后果将会如何?你可以运用自己丰富的想像力去想一想。。。

你那么相信网上那些用户名就是广告和****的,24小时挂网上主动留q号刷评论发私信的,自称每天两三个小时就能挣到生活费的,费尽心思兜售网站插入乱码发链接的,哭着喊着要你去看个人空间的,现身说法鼓吹一根网线一台电脑轻松创业的,叫嚣网上商城新兴项目国外上市免费代理的,贴出截屏附件收款图要你下载可疑文件的,花言巧语拉你去什么yy频道改昵称交会费的。。是现身说法道听途说来当托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