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价格补贴到账-失业金价格补贴到账了吗
1.失业补助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里
2.失业补助金申领成功后是自动到账还是要到现场领取?
3.深圳失业补助金990元到账时间是什么时候
失业补助金每月几号发放到卡里
失业保险是国家为劳动者设置的一种社会。如果员工不是因为本人意愿失业,并且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的。那么,员工可以向社保机构领取失业金。失业金都是在每个月的特定时间领取。
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
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时间是月中或月尾,也就是每个月的15日或30日左右会进行发放。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辞职的,之前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可以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和求职登记,办理失业证,之后持失业证和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失业补助金申领成功后是自动到账还是要到现场领取?
自动到账的。 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后将直接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号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1、城保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生活发生特殊困难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3、农民合同制工人,在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合同后暂无劳动收入、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
失业补助金何时发放到账?
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可以全市通办吗?
可以携相关申请材料到全市任一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在申请领取之前,需要先准备好材料,就两样东西,和失业金领取单。接着就去申请,领取失业金期满日距法定退休(含从事法定的特殊工种,不含其它提前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到市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窗口办理申领生活补助金。
接着就是资格确认,在受理窗口确认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最后待遇核定,在经初审、复审后,打印《失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表》。然后等待待遇发放,一般审核次月开始按月发放至本人社保卡。
第一申领时填写的一定是绑定社保卡的那个。
第二申领前一定要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
第三申领时的社保不能挂靠公司交(也就是可以自己一边交灵活就业社保,一边领失业补助金)。
第四每个地区的补贴标准不同,最长为12个月(同时补助金的金额还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申领人自身的失业前工资相关)。第五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不扣减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深圳失业补助金990元到账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分析:失业补助金从待遇核定的次月起按月发放,每月25号前到账。深圳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1、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2、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元/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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