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公积金最低标准

2.东莞公积金缴存最低标准是多少

东莞公积金最低标准

东莞公积金扣多少_东莞代缴公积金价格表

由于自5月1日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10元/月,而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不得低于本市职工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自今年5月1日起,东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也将从1310元/月同步调整为1510元/月。

一、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本人办理:;

3、代理人办理;

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

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东莞公积金缴存最低标准是多少

常见问答

国家规定的缴存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单位可在全年任意一个月份调整一次,新的基数核定后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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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申请表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电子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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