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协定石油价格是多少_中俄协定石油价格是多少
1.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的大纲全文
2.中俄边境条约收回多少土地?
3.中俄联合公报的内容
4.以中俄关系等来提几个问题。解答我自己来弄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的第三章边界联合检查
6.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的中俄解决悬案
中俄关系的脆弱性
对于中俄关系的解读,韩国《朝鲜日报》13日的评价是“中国和俄罗斯开始积极构建更上一层楼的‘蜜月关系’。”《环球时报》的最新民调则显示,超过4成的中国人认为,中国实力超过俄罗斯。
确实,中俄关系近年来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第三、第四两代***和俄罗斯的叶利钦、普京和梅德韦杰夫都不止一次地将中俄关系定位为“最好”。但是,作为两个地缘交接的大国,中俄两国的关系也充满了极其复杂的两面性。
两国关系的所谓“蜜月”和“最好”,是大国互动和地缘政治态势所致。“冷战”落幕,俄罗斯解体,但并未为西方所接受,反而为北约东扩、颜色革命、导弹防御系统等西方设计的综合遏制举措所挤压。在此情景下,俄罗斯在中东欧乃至独联体内的利益空间被蚕食,这是中俄在欧美压力下的自然靠近,是国际政治连横合纵的必然选择。也正基于此,以中俄为核心的上合组织才能够抱团取暖,以打击“三股势力”为契机凝神聚力,在中亚地区彰显地缘政治的影响力。但必须指出,中俄之间的合作关系是西方遏制和胁迫下的联合自保。由此决定了中俄关系受制于外国环境影响的脆弱性。
三个例子足以说明中俄关系的这种尴尬。一是科索沃冲突和前南使馆被炸。战前,俄罗斯坚决站在斯拉夫兄弟的前南一方,甚至排除空降兵和军舰摆出和北约不惜一战的态势。但在关键时刻,俄罗斯退缩,中国成为唯一坚决支持前南的大国。结果是中国使馆被炸,中美关系霎时紧张,这是俄罗斯涮华的第一次;二是京奥期间,俄罗斯和格鲁吉亚在南奥塞梯发生武装冲突,破坏了中方千方百计营造的“奥运停火”愿景;三是最近,美国宣布放弃在东欧的捷克和波兰部署导弹防御系统,而俄罗斯总统宣布附和美国制裁伊朗的信息。前者被欧洲媒体解读为美俄出卖欧洲小国,后者则被解读为俄罗斯背弃中国使中国在伊朗核问题上处于困窘状态。
尤为重要的是,随着中国国力的提升,中俄两国的关系也在发生微妙变化。俄罗斯担忧中国发展过快的不安也屡屡在俄罗斯政媒和民间有所发酵。近期传闻的所谓中国租用海参威的消息就在中俄两国间掀起不大不小的波澜,促使中国官方辟谣。一个海参威,其实揭开了中国人历史上的领土情结,更凸显俄罗斯对远东地区鞭长莫及的现实忧虑。
俄对中国的疑惧
这次普京拿来的55亿美元订单,对中俄贸易关系是个极大促进,但依然没有改变中俄贸易的结构性困局。据统计,中俄贸易2008年不过600亿美元。和中美、中日、中欧、中国东盟贸易相比,中俄贸易绝对值较小,形成不了贸易纽带下的利益攸关关系。贸易全球化语境下,没有经贸利益的深度融合,所谓的伙伴和友好是苍白无力的。
更重要的是,中国对俄输出商品价格低廉,由于前些年不法商贩倾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负面影响。中国货在俄罗斯的商业信誉很不好,是质劣价廉的象征。而俄罗斯亦将对华武器和能源输出视作机会主义的谋利手段。如在俄罗斯远东输油管道的建设上,利用“安大线”和“安纳线”的中日之争待价而沽;在对华售卖武器上,要么要价过高,要么不予售华尖端武器。
吊诡的是,俄罗斯在对印度、越南军售上,却毫不吝啬地输出最尖端武器。这凸显俄罗斯依旧固守“中苏”交恶时的旧思维,对华缺乏战略信任,希望在地缘上打造制衡中国的据点。尤其在中国和越南在南海重现矛盾的时候,俄罗斯5月份向越南出售了价值18亿美元的6艘“基洛”级常规动力攻击潜艇及部分装备,组建潜艇部队。俄罗斯的军售行为,很让中国不爽,也使南海局势变得更为复杂和动荡不安。
俄罗斯对华的这些“小动作”,其实折射了俄罗斯对华复杂而又敏感的现实心态。俄对这个南方邻居的迅速崛起,其实要比地缘辽远的美国更为疑惧不安。中俄为轴心的“上合组织”发展迅猛,“金砖四国”似已抱团成型,不过是场面上利益支撑的友谊。一旦利益冲突,中俄之间的矛盾就会浮出水面。
总之,中俄关系的双面性是客观存在。对中国而言,关键还是要更新外交思维,逆转根深蒂固的“一好百好”外交习惯,涵养更为现实和理性的大国利益外交。
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的大纲全文
一、转向政治暴力风险
传统意义上的战争风险 (政治暴力风险) 指战争、内战、恐怖行为等 , 如目前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战争险就指投资所在国发生的战争、内战、恐怖行为以及其他类似战争的行为。目前 , 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中面临的主要政治暴力风险已经不是传统的战争与内乱风险 , 而是和平环境中贸易保护主义驱动的政治暴力风险 , 由于劳工权益问题引起的政治暴力风险也呈方兴未艾之势。在这些政治暴力风险的酝酿和爆发过程中 , 东道国某些政客和公众人士的道德风险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 , 自由市场经济和普选民主的结合也提高了政治性风险。
(一) 贸易保护主义驱动的政治暴力风险有增无减
传统的战争、内乱、恐怖行为风险主要存在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 , 如西亚的伊拉克等国 , 南美洲的委内瑞拉 , 非洲的刚果等国 , 欧洲的前南斯拉夫国家、塞浦路斯 , 以及独联体的高加索地区 , 等等。无论是按照出口额还是按照投资额衡量 , 这些国家和地区目前都远远算不上是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重点。在 14 个存在较高上述传统战争、内乱、恐怖行为风险的国家中 (阿富汗、巴基斯坦、伊拉克、以色列、朝鲜、尼泊尔、塞浦路斯、民主刚果、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马其顿、格鲁吉亚、委内瑞拉),2003 年 , 我国对其进出口贸易总额为 69.0648 亿美元 , 仅占当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 (8512.0729 亿美元) 的 0.8%;2004 年 1 月-7 月为 52.0480 亿美元 , 仅占同期我国货物贸易总额 (6231.1227 亿美元)的 0.8%。在可预见的未来 , 这些存在较高传统战争风险的国家和地区也不太可能成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重点 , 因为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主要目标可以概括为拓展出口市场、获取国内短缺资源、获取先进技术 3 项 , 而现实乃至潜在的战乱风险本身就降低了这些国家和地区居民的收入 ,削弱了他们吸收中国商品和服务的能力 , 最多只能满足中国企业跨国经营的第二项目标。因此 ,在目前和可预见的未来 , 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重点只能是不存在战争和内乱的发达国家、新兴工业化经济体 , 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从西班牙埃尔切事件来看 ,这些国家并非不可能发生政治性暴力事件 , 从而导致我国企业、国民的资产和收入蒙受损失 , 但政治性暴力不太可能来自战争、内乱 , 恐怖主义行为归根结底也只是极少数 , 主要可能来自国际化商业竞争中的失利者 (东道国厂商、工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采取的过激行为 , 而这种暴力行为从潜在风险转化为现实 , 往往又离不开极右势力的煽动组织。
以欧盟为例。扩大后的欧盟已成为我国最大单一贸易伙伴 , 但近年来欧洲各地反对外来移民、反对欧洲一体化和单一货币的极右政党日益猖獗 , 德国的共和党、意大利的社会运动和民族联盟等政党都继承了法西斯衣钵 , 德国人民联盟、法国国民阵线、意大利北方联盟、比利时弗拉芒集团等极右政党还取得了执政机会。在 2004 年 9 月 19 日揭晓的德国东部萨克森、勃兰登堡两州地方议会选举中 , 国家民主党、德国人民联盟等极右政党得票率显著增长 , 赢得了左右地方政治的影响力。仅就极右政党取得执政机会的德国、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 4 国而言 ,2003 年其对华贸易总额为 737.0359 亿美元 , 相当于同年我国对上述 14 个存在传统战争与内乱风险国家贸易总额的 10.7 倍 , 占当年我国货物贸易总额 (8512.0729 亿美元) 的 8.7%;2004 年 1月-7月为 529.6576 亿美元 , 相当于同期我国对 14 个存在传统战争与内乱风险国家贸易总额的 10.2 倍 , 占同期我国货物贸易总额 (6231.1227 亿美元) 的 8.5%。显然 , 与传统的战争与内乱风险相比 , 和平环境中贸易保护主义驱动的政治暴力风险对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影响要大得多。
不仅部分欧盟国家 , 其它一些国家也存在类似的政治暴力风险。澳大利亚是我国第九大贸易伙伴 ,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正在酝酿之中。然而 , 澳大利亚居民福利水平较高 , 其制造业竞争力远远低于中国同行 , 制造业利益集团正在极力阻止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 且白人种族主义政党及其政见一度在该国政坛产生较大影响 , 在贸易自由化背景下不无痛苦的产业调整过程中 , 爆发针对中国和其他东亚经济体的政治暴力行为几率不可低估。
(二) 由于劳工权益问题引起的政治暴力风险方兴未艾
劳工权益问题对我国社会稳定和企业经营管理有着潜在的至关重要的影响 ,但由于以下原因 , 这种潜在影响迄今尚未完全显现:我国国民性情温和;国内劳动力市场总体供过于求;现行干部考核体制激励政府官员在劳资纠纷中更加倾向于资方 ,且政府行动能力强大;……所有这些因素导致目前我国国内资方力量占有较大优势。也正因为如此 , 我国企业管理层缺乏在不同环境下处理劳工权益问题的经验。但上述因素在许多国家并不具备 , 中国企业在跨国经营过程中 , 由于劳工权益问题引起政治暴力行为的风险较高 , 其中又以以下两类项目的风险最为突出:
在一些法制不甚健全的发展中国家投资的资源开发型项目。目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 , 我国在海外的大型投资项目主要是采掘业项目 , 员工较多的企业发生工潮的几率本来就相对较高 , 采掘业从业人员普遍性情剽悍 , 发生工潮的概率更高。首钢秘鲁铁矿股份有限公司自建立不久便陷入劳资纠纷困扰 , 仅从 2004 年 6 月 1 日开始的罢工就令该公司直接损失 351 万美元 , 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
在一些平均收入水平高于中国并实现了民主化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制造业投资项目 , 尤其是并购投资项目。之所以如此 , 首先是因为这类经济体与中国的竞争关系比较明显 , 工人更担心生产向中国转移而减少他们的就业机会。其次 ,工人担心他们的收入水平降低。第三 , 这类国家实行民主体制不久 ,尚未形成类似欧美的成熟的社会各阶层相互制衡机制 , 其国民行使民主权利的热情高涨而履行义务的意识相对淡漠 , 容易形成极端的群体性行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收购韩国双龙汽车公司 , 双龙工会就是最大障碍之一。
(三) 东道国某些政客、公众人士和集团的道德风险日益突出
在贸易保护主义驱动的政治暴力风险酝酿和爆发过程中 , 东道国中央和地方政府某些机构、某些政客、公众人士、集团的道德风险相当突出 , 恶性事件通常离不开他们的纵容乃至怂恿。在埃尔切事件中 , 最令人惊心的并非暴徒们的纵火行为 , 而是当地警察对这种严重犯罪行为袖手旁观 , 埃尔切市一些头面人物甚至公然为暴徒和渎职的警察开脱。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暴徒 , 治理良好的社会与治理不善的社会根本区别并不在于有无破坏秩序的行为和人 , 而是在于社会秩序维护者能否忠于职守 , 在于破坏秩序的行为能否在事前受到充分的预防 , 事后及时受到足够力度的惩处。而在埃尔切事件中 , 埃尔切市当地警察、市长和西班牙制鞋业协会等人的道德风险令当地社会秩序荡然。上述人士之所以存在这样的道德风险 , 除了心理和感情因素之外 , 更主要是出于政治和经济利益动机。
政治利益动机 , 即某些政客希望通过纵容乃至怂恿排斥外国商品、企业、劳工 , 或是索取过份的劳工待遇而捞取选票。这种道德风险随政府层次和东道国政制而异。着眼于中央政府权位的全国性政客必须较多地考虑国家外交利益 , 地方性政客则无需顾及国家外交利益 , 因此 , 中央政府的道德风险低于地方政府。东道国地方政府这种道德风险水平的高低 , 在相当程度上又取决于东道国政制。其它条件相同 , 在实行地方自治的国家或地区 , 中央政府约束地方性政客的手段相对较少也往往不够强硬 , 地方性政客更重视当地民意 (无论这种民意是否理性或失之狭隘), 地方政府的道德风险水平较高;在地方政府首脑实行任命制的国家 , 中央政府约束地方性政客的“乌纱帽效应”相对强硬 , 地方性政客盲目迎合当地民意的内在动机也相对较弱 , 地方政府的这种道德风险水平相应较低。俄罗斯剧变之后至今实行地方自治制度 , 地方***由当地居民选举产生 , 地方***由此常常自恃民意基础而与联邦中央政府分庭抗礼。鉴于俄罗斯在别斯兰人质惨案之后可望推行政治体制改革 , 地方***从选举改为任命 , 这类地方政客与中央唱反调的政治性风险可望降低。
经济利益动机。某些行业协会、商会组织和企业的头面人物企图借助非正常手段狙击中国商品和企业 , 维持乃至扩大其成员企业的销售额、市场份额 , 或是取得某项资产。把持俄罗斯经济命脉的寡头多数依靠非正常手段发家 , 在俄罗斯政治和经济秩序并未完全走上正轨的情况下 , 他们天然更倾向于继续通过非正常手段低成本攫取经济资源。在 2002 年 12 月斯拉夫石油公司拍卖案中 , 西伯利亚石油公司老板阿布拉莫维奇、阿尔法集团 (控制秋明石油公司) 老板弗里德曼两大寡头操纵舆论和国家杜马立法迫使中石油退出 , 从而以 18.6 亿美元获得了这个估价逾 30 亿美元的公司。
有志于跨国经营的中国企业应当注意的是 , 自上世纪 90 年代初以来 , 以苏东剧变为标志 , 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和普选民主政治体制在西方国家的大力输出下席卷众多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 , 一时蔚为大观。在一些学者笔下 , 自由市场和普选民主是私有产权和经济繁荣的保障 , 但在实践中 , 即使不考虑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引进多党制过程中的全面内战 , 对于跨国经营的企业 (尤其是依靠定居海外的商人开展跨国经营的企业) 而言 , 这一转变的最大副作用便是提高了政治暴力风险。
二、蚕食式征用风险日益突出
征收风险即东道国政府对外资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的风险。在上世纪 60 - 70 年代 , 发展中国家一度掀起国有化高潮 , 当时征收风险较为突出。80 年代以来 , 征收风险大大降低 , 目前各国政府竞相吸引国际投资 , 在大多数建立了正常政治秩序的国家 , 公开、直接的征收风险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
尽管如此 , 在中国企业跨国经营中 ,“蚕食式征用”(creeping expropriation,又称“间接征用”) 风险依然存在 , 甚至有所上升。“蚕食式征用”本意指东道国政府和外国投资者在投资合同中事先约定 , 外国投资者在一定年限内 , 按一定比例分期将其股份逐步转让给东道国政府或国民 , 使东道国方所持股份达到 51% 以上 , 甚至 100%。后来其内涵逐步丰富、发展 , 按经合组织开发援助委员会投资保证专门委员会《关于保护外国人财产的条约》第三条的注释 , 蚕食式征用具体指不适当的独断性征税、限制汇款、禁止解雇、拒绝批准进出口原材料 , 等等。美国众议院有关材料则将蚕食式征用定性为对外国投资者的歧视性待遇、外资政策的改变、强制国有化、借贷限制、雇佣外国人的限制、强制出口、价格统制 , 等等。总结蚕食式征用各类具体行为 , 可以将其定义为东道国中央、地方政府并未公开宣布直接征用企业的有形财产 , 而是以种种措施阻碍外国投资者有效控制、使用和处置本企业的财产 , 使得外国投资者作为股东的权利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 或实际上被取消 , 从而构成事实上的征用行为。我国企业、海外华商面临的蚕食式征用风险主要有三种情况 , 即作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的蚕食式征用、与腐败动机结合的蚕食式征用 , 以及东道国政策法规变动导致的蚕食式征用。
(一) 作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的蚕食式征用
这种蚕食式征用通常是由东道国政府有关部门以检查偷漏税、走私、卫生、安全条件为名 , 频繁搜查外资企业 , 动辄处以高额罚款、额外课税 , 干扰其正常生产经营 , 甚至以上述借口没收外资企业货物。俄罗斯政府有关部门动辄以华商对俄出口“灰色清关”问题为由没收大批华商货物 ,就是典型范例。在此次埃尔切事件之前 , 西班牙警察也曾突然搜查埃尔切华商的商店和仓库 , 并用枪顶着华商的脑袋 , 颇有滥用暴力之嫌。由于东道国商业环境不规范、法制不健全 , 也由于某些海外华商贪图小利 , 或过分倚重价格竞争策略 , 一些海外华商确实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 , 也给某些东道国政府部门提供了蚕食式征用的借口。
(二) 与腐败动机结合的蚕食式征用
在一些法制不健全、官僚体系腐败的国家 , 腐败政府机构或腐败官僚与私人资本结成的利益共同体惯于侵占政府与社会公众的资产借以自肥 , 外国投资者同样难以幸免。一旦与腐败动机结合 , 蚕食式征用风险就更加难以避免。如果东道国主流财团普遍依靠在国有企业私有化过程中廉价掠夺国有资产发家 , 与腐败动机结合的蚕食式征用风险就比较高。
蚕食式征用风险常常是贸易保护主义和腐败动机结合的产物。政治剧变后的俄罗斯在透明度国际等组织的腐败排行榜上“名列前茅”, 当华商、中国商品在俄罗斯社会占据了一定地位之后 , 在前苏联解体的废墟上逐渐恢复的俄罗斯轻工业希望排挤中国同行 , 警察部门则垂涎华商的财产 , 眼红海关人员从中国货物“灰色清关”中攫取的丰厚油水 , 贸易保护主义和腐败合流 , 从上世纪 90 年代末起 , 俄罗斯警方查抄华商货物的恶性事件屡屡发生:l998 年 , 莫斯科市扩东、兵营两楼的中国货物全部被查抄;2000 年-2001 年 , 俄罗斯发生查抄华商货物事件上百起 , 被查抄货物总值上亿美元;在 2004 年 2 月 10 日的“埃米拉事件”中 ,俄罗斯警方劫走华商货物总值高达 3000 万美元。
(三) 东道国政策法规变动导致的蚕食式征用
有时 , 由于东道国政策法规变动 , 外商不得不退出部分乃至全部投资股权。一来外商退出股权通常违背其本意;二来由于政策变动导致外商被迫集中在短时间内脱手股权 , 即使其资产能够找到买主 , 在这种人为造成的买方市场上 , 卖主资产的市场价格也要大打折扣;因此 , 这也是一种蚕食式征用风险。典型如卡塔尔政府 2004 年调整对“睡眠担保人”政策。卡塔尔本国法律规定 , 除农业、制造业、卫生、教育、旅游、当地矿产开发等行业外 , 所有盈利性活动都必须由卡塔尔本国人参与或代理 , 欲从事盈利性活动的外籍人必须与卡塔尔本国人按照 49% (外籍人) 对 51% (卡塔尔人) 的股权比例成立合营公司。在实践中 , 卡塔尔政府、法院和居民多年来接受了一种变通做法 , 即企业帐面股权比例符合上述法律规定 , 实际上双方达成私下协议 , 由外籍人士提供全部资金并独立经营 , 充当名义多数股东的卡塔尔人,公司仅作为担保人收取固定的担保费 , 号称“睡眠担保人”(sleeping sponsor)。2004 年 7 月 , 卡塔尔政府颁布新法令 , 明文禁止这种做法 , 违规者可处以没收财物、吊销执照、罚款直至 1 年以内监禁 , 包括我国企业在内的大批外资企业由此面临蚕食式征用风险。
我国企业常常不能简单地用撤离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方式来规避上述各类蚕食式征用风险 , 因为不少蚕食式征用风险较高的国家对于我国保证资源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 或者属于我国企业西方竞争对手的空白区 , 我国企业往往有必要承受上述风险开拓这些国家的市场。
三、金融危机高发国转移风险较高
汇兑限制风险 (转移风险) 即东道国国际收支困难而实行外汇管制 , 禁止或限制外商、外国投资者将本金、利润和其它合法收入转移到东道国境外。上世纪 80 年代以来 , 在世界性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冲击下 , 大多数国家逐步开放了外汇管制 , 转移风险相应大幅度降低。但由于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国际货币/金融危机频繁爆发 , 发展中国家和某些转轨国家的转移风险仍然不可低估。近几年中 , 新兴市场就先后爆发了 1998 年俄罗斯危机、1999 年巴西雷亚尔危机、2001 年土耳其危机和 2002 年年初的阿根廷危机。假如东道国不是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 , 资本帐户和国内资产市场开放较快、较彻底 , 且国内资产市场过热 , 或外债负担较重 , 这样的国家爆发货币/金融危机的几率就较高 , 转移风险亦较大。
四、违约风险集中于发展中国家
即东道国政府违约 , 投资者无法或无法及时求助于司法或仲裁机关;或虽有裁决 , 但无法申请执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的政府违约指投资所在国政府非法地或者不合理地取消、违反、不履行或者拒绝承认其出具、签订的与投资相关的特定担保、保证或特许权协议等。这类风险通常出现在一些法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和前苏联东欧转轨国家。
五、延迟支付风险不可忽视
通常指主权债务违约风险 , 即由于东道国政府停止支付或延期支付 , 致使外商无法按时、足额收回到期债权本息和投资利润。目前存在这一风险的主要是一些重债发展中国家 , 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是国际广泛接受的清偿手段 , 其政府在理论上可以开动印钞机无限偿还债务 , 所以外商在与主要发达国家中央政府的交易中通常不存在延迟支付风险 , 但外商与发达国家地方政府交易时则未必能够高枕无忧 , 因为地方政府没有货币发行权 , 完全有可能陷入财政破产 , 这方面实例并不少见 , 甚至纽约、慕尼黑等世界闻名的富庶城市政府也未能幸免。
六、第三国干预风险上升
第三国干预风险可以划分为两类 , 一类是第三国政府直接采取制裁措施的风险 , 这种风险目前主要来自美国 , 企业如果与伊朗、苏丹、朝鲜等美国列举的所谓“无赖国家”开展经贸往来 , 就有可能面临这项风险 , 其潜在损失包括无法进入美国市场、不能在美国融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美国 , 等等。当初中石油筹备海外上市赴纽约路演时 , 美国一些政治势力致函各大投资基金 , 以中石油在“邪恶国家”苏丹开发石油为由要求基金经理们抵制中石油 , 并在美国国会提出了正式的议案。2004 年年初中石化集团参与竞标伊朗油田时 , 也受到了美国的阻挠。企业如果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 或是对美国出口业务规模较大 , 或是从事战略性资源开发业务 , 或是从事敏感产业 , 面临的这项风险就较高。尽管美国的《赫尔姆斯-伯顿法》和《伯德法》受到了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抵制 , 但只要美国作为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的地位不变 , 美国的这种行为就不会停止。未来欧盟也有可能借口“人权高于主权”而对别国企业实施这种威胁。
另一类第三国干预风险并非由第三国直接采取制裁行动 , 而是在第三国干预行为的压力或引诱下 ,东道国政府违约的风险。由于日本参与 , 中俄石油管道工程方案多次反复 , 中石油在安大线上的前期投入全部落空 , 且损害了我国的能源战略 , 就是这一风险的典型案例。
七、结束语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海外投资的增长 , 我国企业面临的政治性风险也与日俱增 ,2004 年 9 月-10 月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便爆发了埃尔切事件和巴基斯坦匪徒中国工程师两起恶性案件 , 就充分显示了这一点。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多边投资保护体系、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证的跨国经营政治性风险应对体系 , 但这个体系在争端解决与赔付效率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不如人意之处 , 未能有效覆盖新的政治性风险更是其突出缺陷。因此 , 发展、完善我国政治性风险应对体系势在必行。
中俄边境条约收回多少土地?
一九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北京
大中华民国、大苏维亚社会联邦共和国,愿将彼此平日邦交恢复,协定解决两国间悬案大纲,为此派定全权代表如左:
大中华民国大总统特派顾维钧;
大苏维亚社会联邦共和国政府特派喀拉罕;
两全权代表将所奉全权证书互相校阅,均属妥恰,议定各条如左:
第一条 本协定签字后,两缔约国之平日使领关系应立即恢复。中国政府允许设法将前俄使领馆舍移交苏联政府。
第二条 两缔约国政府允于本协定签字之后一个月内,举行会议,按照后列各条之规定,商订一切悬案之详细办法,予以施行。此项详细办法应从速完峻,但无论如何,至迟不得过自前项会议开始之日起六个月。
第三条 两缔约国同意在前条所定会议中,将中国政府与前俄帝国政府所订立之一切公约、条约、协定、议定书及合同等项概行废止,另本平等、相互、公平之原则,暨一千九百十九与一千九百二十两年苏联政府各宣言之精神,重订条约、协约、协定等项。
第四条 苏联政府根据其政策及一千九百十九与一千九百二十两年宣言,声明前俄帝国政府与第三者所订立之一切条约、协定等项,有妨碍中国主权及利益者,概为无效。缔约两国政府声明,嗣后无论何方政府,不订立有损害对方缔约国主权及利益之条约及协定。
第五条 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及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
苏联政府声明,一俟有关撤退苏联政府驻外蒙军队之问题,即撤兵期限及彼此边界安宁办法,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会议中商定,即将苏联政府一切军队由外蒙尽数撤退。
第六条 两缔约国互相担任,在各国境内,不准有为图谋以暴力反对对方政府而成立之各种机关或团体之存在及举动,并允诺,彼此不为与对方国公共秩序、社会组织相反之宣传。
第七条 两缔约国政府允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会议中,将彼此疆界重行划定,在疆界未行划定以前,允仍维持现有疆界。
第八条 两缔约国政府允将两国边界江湖及他种流域上之航行问题,按照平等、相互之原则,在前条所定之会议中规定之。
第九条 两缔约国政府允在前条所定之会议中,根据下开原则,将中东铁路问题解决:
一、两缔约国政府声明,中东铁路纯属商业性质;并声明,除该路本身营业事务直辖于该路外,所有关系中国国家及地方主权之各项事务,如司法、民政、军务、警务、市政、税务、地亩(除铁路自用地皮外)等,概由中国官府办理。
二、苏联政府允诺,中国以中国资本赎回中东铁路及该路所属一切财产;并允诺,将该路一切股票、债票移归中国。
三、两缔约国政府允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会议中,解决赎路之款额及条件暨移交东路之手续。
四、苏联政府担任对于中东铁路在一千九百一十七年三月九日革命以前所有股东、持债票者及债权人负一切完全责任。
五、两缔约国政府,承认对于中东铁路之前途,只能由中、俄两国解决,不许第三者干涉。
六、两缔约国政府允在本条第三项所规定事项未经解决以前,特行规定《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办法》。
七、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之会议未将中东铁路各项事宜解决以前,两国政府根据西、俄历一千八百九十六年八月二十七日、九月八日所订《中俄合办东省铁路合同》所有之权利,与本协定及《暂行管理中东协定》暨中国主权不相抵触者,仍为有效。
第十条 苏联政府允予抛弃前俄政府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根据各种公约、条约、协定等所得之一切租界等等之特权及特许。
第十一条 苏联政府允予抛弃俄国部分之庚子赔款。
第十二条 苏联政府允诺取消治外法权及领事裁判权。
第十三条 两缔约国政府允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之会议中,订立商约时,将两缔约国关税税则采取平等、相互主义同时协定。
第十四条 两缔约国允在前条所定之会议中,讨论赔偿损失之要求。
第十五条 本协定自签字日起即生效力。
大中华民国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订于北京
顾维钧
喀拉罕
中俄联合公报的内容
俄国将伊犁地区归还中国,中国将霍尔果斯河以西、伊犁河南北一带地方划归俄有,根据本约规定的界线,在塔尔巴哈台地区“酌定新界”,在喀什噶尔地区“照两国现管之界勘定、安设界牌”。中国赔款900万银卢布(约合509万两白银),限两年内偿清。
俄商在蒙古地区贸易照旧免税,在新疆各城贸易“暂不纳税”,准俄商前往肃州(即嘉峪关)贸易,由俄国运入该处的货物,按旧例减税三分之一。
俄商贩货由陆路运入中国,可照旧经张家口、通州前赴天津,或由天津运往别口和内地市场销售。俄人可以在设领各城及张家口建造铺房、行栈。
扩展资料《中俄伊犁条约》与《交收伊犁条约》相比,除赔款增加了四百万卢布外,在界务和商务方面,中国都争回了很大一部分主权界务方面,在伊犁地区收回了特克斯河流域两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在斋桑湖和喀喇额尔齐斯河下游地区的界线,改为在《里瓦几亚条约》界线与《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所定原线之间“勘定新界”,中国收回了一部分领土。
商务方面,俄国设立领事的地点,由七处缩减为二处:中俄陆路通商新疆至汉口一条路线,删除了嘉峪关至汉口一段;水路方面关于俄轮沿松花江航行到伯都讷的专条被删除了。
百度百科-中俄伊犁条约
以中俄关系等来提几个问题。解答我自己来弄
应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05年6月30日至7月3日对俄罗斯联邦进行了国事访问。胡锦涛主席同普京总统举行会谈,分别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政府总理弗拉德科夫、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主席米罗诺夫和联邦会议国家杜马主席格雷兹洛夫。
两国元首全面总结了2004年10月北京会晤以来中俄关系的发展成果,本着相互理解和信任的精神,讨论了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现状和前景,就重大国际问题和地区事务坦诚深入地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确定了双边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方向和加强两国在国际舞台上战略协作的基本原则。
一、两国元首满意地指出,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俄政治互信已上升到新水平,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和深化。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双方重申,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两国对外政策的优先方向。这一选择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发展。
双方将按照2001年7月16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和精神,深化政治互信,扩大互利合作,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和配合,推动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双方强调,两国元首2004年10月14日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实施纲要(2005年至2008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对未来几年两国各领域合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对《实施纲要》的执行情况表示满意,认为必须继续努力,全面彻底地落实该文件的各项规定。
二、双方指出,2004年10月14日签署的《中俄国界东段补充协定》同1991年5月16日签署的《中苏国界东段协定》、1994年9月3日签署的《中俄国界西段协定》一起,将长达4300多公里的中俄边界线走向全部确定,为两国睦邻合作和人民世代友好提供了可靠保障,为维护亚太地区及世界的安全和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双方决心共同努力,积极落实国界协定及其他与国界有关的协定,把中俄边界建设成为联结两国人民友谊和合作的坚实纽带。
三、双方认为,两国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广泛支持,是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特征。
俄方重申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认为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外部势力无权干涉。俄罗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不接受“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台湾加入联合国及其他只能由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不向台湾出售武器。俄方理解中方根据《反法》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所做的努力。
中方重申,坚定支持俄罗斯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统一、打击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方面所做的努力。
双方认为,中俄国家安全磋商机制的建立,标志着两国安全合作迈上新台阶。双方将充分发挥该机制及两国有关部门安全磋商机制的作用,共同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维护两国的共同利益。
双方强调,中俄军事合作对深化两国互信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利于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双方愿进一步推动两军合作和交流。
双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和俄罗斯联邦国防部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的备忘录》的签署,表明两军交往发展到新的水平。双方将共同努力,搞好中俄首次联合军事演习。双方指出,中俄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旨在提高两军有效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作战能力,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双方将在现有基础上,采取实际步骤,促进中俄军技合作向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发展。
四、双方指出,“世代友好、永不为敌”的思想在两国得到广泛支持。双方将继续深化和扩大民间交往,增进两国人民的相互理解和传统友谊,巩固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双方高度评价中俄友好、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的工作。
双方强调,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是未来两年双边关系中的大事。双方将认真筹划,制订“国家年”活动方案。通过举办上述“国家年”活动,为两国政治、经贸、科技、人文等领域的合作增添新的活力。
五、双方指出,近年来中俄经贸合作保持着快速发展的势头。2004年双边贸易额达到创纪录的212.3亿美元。今年双边贸易仍保持着20%以上的高速增长。
双方将进一步挖掘中俄经贸合作的巨大潜力,改善贸易结构,提高机电产品比重,努力使双边贸易额到2010年达到600亿至800亿美元。
双方对中俄投资合作的发展势头表示满意,高度评价2005年6月在圣彼得堡举行的第二届中俄投资促进会议,以及会议期间达成的一系列大中型投资项目。双方将继续举办投资促进会议,扩大和提高中俄投资合作规模和水平。双方将在各自法律框架内,积极采取措施,为落实双方达成的合作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必要条件,以实现到2020年中国对俄累计投资120亿美元的目标。双方将尽快签署中俄政府间鼓励和保护相互投资的协定。
双方指出,第16届哈尔滨经贸洽谈会的成功举办有助于加强和促进两国实业界在实施俄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发展战略及中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方面的互利合作。双方将继续积极推进地方合作,鼓励边境地区开展更加紧密的协作。
双方将继续落实在投资、科技、运输、航天、民用航空、通讯及信息技术、和平利用核能及银行间合作的项目。
双方认为,加强能源合作对提高中俄经贸合作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元首会晤期间双方签署油气、电力等领域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国能源合作迈出新的一步。双方决心根据《实施纲要》,进一步推动落实中俄在石油天然气领域的合作项目,包括中俄原油管道建设项目和在两国境内共同开发油气田项目,责成两国有关企业就上述项目进行具体磋商。
双方强调,积极扩大两国人文领域合作,包括逐步落实双方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旅游、新闻、**和档案等领域商定的活动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认为,有必要提高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利用方面的合作水平。
六、双方认为,国际局势正在发生复杂深刻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赞成国际关系民主化、世界格局多极化和发展模式多样化。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合作不断加深和发展,为各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但世界上依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存在不少“热点”地区。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相互交织,严重威胁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两国元首高度评价双方签署的关于21世纪国际秩序的联合声明,认为该声明体现了两国对重大国际问题有相同看法和立场,表明两国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愿望和决心,有利于推动21世纪国际秩序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双方认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建立国际新秩序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60周年,中俄两国呼吁世界上所有国家就建立21世纪国际新秩序开展广泛对话,决心同各国一道,为建设和谐与发展的世界而不懈努力。
七、双方重申支持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主张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协调下,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加强国际社会合作,制定长期、全面的反恐战略。
双方反对将恐怖主义同具体国家、民族和宗教挂钩,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
双方指出,中俄同为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同这一邪恶势力作斗争。
八、双方指出,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必须进一步提高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在解决重大国际问题方面的核心作用。
双方支持联合国改革,认为联合国改革应有助于加强多边主义,提高联合国的权威和效率以及应对新挑战和新威胁的能力。希望2005年9月14日至16日在纽约举行的联合国首脑会议能通过反映千年宣言目标和任务连贯性的决议,加大各国落实这些目标和任务的实际力度,促进提高联合国在关键领域的协调作用,巩固21世纪集体安全体系,建设稳定和公正的国际秩序。
双方认为,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涉及各方切身利益,相关决定应在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为避免造成会员国分裂,中俄反对在安理会改革问题上人为设定时限,表决未经协商一致的方案。
九、双方指出,同中俄毗邻的中亚国家有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和传统。双方充分尊重这些国家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符合中亚所有国家的长远和根本利益,也有助于整个欧亚地区局势健康发展。双方表示将加强中俄与中亚国家在双边和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协调和合作,以维护该地区的安全和稳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同时,双方重申,将深化和扩大同中亚国家的双边合作,为促进中亚国家经济发展作出不懈努力。
双方指出,上海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对加强成员国的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促进本地区安全、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上海合作组织已成为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因素。双方将采取切实措施,同其他成员国一道,深化和拓展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安全、经济及其他领域的合作。
十、双方愿共同努力,本着战略协作伙伴的精神加强合作,维护亚太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双方愿进一步加强两国在东盟地区论坛等区域合作机制下的对话、协调与合作。
中国欢迎俄罗斯加入“亚洲合作对话”,愿继续努力促进俄加入“亚欧会议”。中国欢迎俄罗斯与东亚已建立或正在形成的区域一体化体制建立联系。
十一、双方重申,坚持朝鲜半岛无核化目标,坚持对话和平解决方向,坚持维护半岛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支持朝韩继续改善关系,支持朝鲜与有关国家实现关系正常化。双方一致认为,六方会谈是寻求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最好最有效的方式。双方对有关各方近来为推动复谈所做的积极努力表示欢迎。双方呼吁会谈各方保持耐心,显示灵活,以建设性态度积极推动早日重开六方会谈,并使会谈取得进展。双方愿进一步共同采取协调一致的步骤,和平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
双方坚决反对核武器扩散,主张通过外交手段在国际原子能机构框架内尽早解决伊朗核问题。双方支持国际社会为推动政治解决伊朗核问题所做的外交努力,愿在这一进程中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
双方指出,两国元首在友好、互信、合作的氛围中进行了会谈,取得重要实际成果。双方对会晤成果表示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在方便的时候访华。普京总统愉快地接受了邀请。访问具体时间由双方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中俄国界管理制度的协定的第三章边界联合检查
1、请李辉大使介绍一下胡锦涛主席此次访俄的主要内容及对中俄双边关系的重要意义 答:6月中旬,胡锦涛主席将对俄罗斯进行国事访问并出席第十五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开幕式。此次访问是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建立15周年之际举行,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两国***将全面总结这一阶段双边关系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就两国关系重大课题进行深入探讨,为中俄关系未来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制定方向和原则,共同促进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在各领域不断实现新的突破。 2、在《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之际,胡锦涛主席将访问俄罗斯,您认为俄方对此次访问有什么样的期待?俄罗斯各界已经和正在做着怎样的积极准备?双方将举办哪些活动庆祝条约签署10周年? 答:对胡锦涛主席的访问,俄方高度重视,有关各方早已为接待工作认真准备。如果说期待,既是俄方的,实际也是中方的,我想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期待两国最高***总结条约签署10年来战略协作伙伴所走过的路程,在加强政治互信、战略协作和双边政治、经济、科技、人文各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在推动双边关系方面取得的丰富成果。第二,期待俄、中两国***就深化两国的战略协作、务实领域的深化合作坦率深入交换意见。第三,两国条约签署10年来走过了辉煌的历程,下一个10年怎么走?期待着两国***对今后的战略协作、友好合作路程做出规划,使今后两国关系继续健康稳定发展。 条约是两国基础性的法律文件,对两国关系意义重大。今年两国都将隆重庆祝条约签署10周年,在访问前夕的6月14日,俄中友好和平发展委员会、中俄友好和平发展委员会与俄中友协、中俄友协将在莫斯科联合举办《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签署10周年学术研讨纪念大会,届时俄方研究机构负责人、学者、友好人士等800人将出席。6月中旬,双方还将举行大型音乐会,以欢快喜庆的方式共同庆祝。另外还有各种形式的一系列庆祝活动将一直延续到7月中旬。 3、自2001年中俄两国签署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以来,两国关系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丰硕成果。请您简要回顾10年来中俄关系发展取得的重要成就。您认为,在当今新的国际形势下,中俄两国应该如何加强互信、进一步深化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 答:2001年7月两国元首签署的《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中俄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可靠的法律基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10年来,在条约精神的指引下,中俄关系获得了全面快速的发展,取得丰硕成果。 一是中俄政治互信明显提高。两国***频繁互访和会晤,极大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合作与磋商机制,及时化解双边关系中出现的问题和疑虑;在关键时刻和在涉及两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等重大敏感问题上相互给予有力支持,切实维护了双方的根本利益;两国顺利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消除了双边关系中的一大隐患;两国军事和军技合作不断向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推进,2005 年中俄在中国境内、2007年中国在俄境内参加上合组织联合反恐演习,均取得巨大成功。高度的政治互信己经成为推动两国关系发展的重要动力和可靠保障。 二是中俄在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协作显著增强。两国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气候变化、伊朗核、朝鲜半岛问题、西亚北非局势等当前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进行了良好的协调与合作。中俄在当前几乎所有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都有相同或相近的立场,彼此成为在国际事务中相互支持的主要伙伴和重要的战略依托。实践表明,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对各种国际和地区问题的解决发挥了重要作用,对国际形势的健康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中俄关系已成为当今世界的重要和平与稳定因素,其国际意义和战略意义显著提升。 三是中俄各领域务实合作全面深入发展,两国关系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巩固。中俄经贸合作已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双边贸易额达到金融危机前的水平。贸易结构持续改善,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出口比重快速增加,相互投资规模迅速扩大。能源合作取得重大突破,中俄石油管道投入运营,天津炼油厂动工,上游勘探和下游炼化销售等合作全面发展,电网改造、节能技术等新领域合作起步。边境和地方合作成为两国合作的新增长点。 四是中俄成功互办“国家年”、“语言年”成果显著,中俄关系的社会基础和舆论环境明显改善。2006—2007年双方互办"国家年"期间, 共举办了 500多项活动,涵盖两国政治、经贸、人文、科技、教育、军事、地方等双边合作的各个领域,民众参与程度高,社会反响强烈。2009-2010年双方互办"语言年"期间,共举办了 400多场活动,覆盖了两国广大地区和千万民众。俄罗斯的130多所大学和20多所中小学开设了汉语课程,学习汉语的学生达2万余人,17所孔子学院和3所孔子课堂为俄罗斯汉语教学的推广提供了良好平台。“国家年”、“语言年”的举办使两国民众近距离领略到中、俄文化的博大精深,人文交流与民间往来快速发展,为两国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双方商定将互办“旅游年”。 2011年是对中俄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在当前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革和调整的背景下,中俄两国拥有更为广泛的共同利益和需求。中俄双方要坚定不移地致力于发展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维护好两国共同利益,促进世界和平、安全、稳定。双方应该进一步加强政治互信、深化战略协作,充分发挥两国合作的巨大潜力和优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双方要以共同庆祝《条约》签署10周年为契机,大力弘扬两国世代友好的和平理念,增进两国人民传统友谊。二是加大相互政治支持,坚定支持对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努力。三是推进中俄西线天然气管道等能源领域大项目合作,全面扩大经贸、投资、高技术、金融、地方、人文等领域互利合作。四是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及国际经济金融体系改革等重大问题上的沟通和协调。 4、《条约》签署10年来,世界发生了很多变化,双方是否将要完善其法律基础?或是否将签署新的条约? 答:《条约》涵盖了多方面的重要原则,如中俄两国世代友好永不为敌、不结盟、不对抗、不针对第三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的国际关系等,都是永恒的原则。正是在这些原则精神下,两国不断加强了互信和传统友谊,在国际事务中不断加强协作,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国际重大问题上不断协调立场。10年中,两国***和两国人民确定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实践和落实《条约》的关系原则和条款。 现在双边的一切政治、经贸、人文方面的交流,都是认真落实条约规定的条款。《条约》中的各项精神越来越得到国际社会广泛的关注和肯定。可以说,中俄双方深化战略协作、发展睦邻友好关系,为促进国与国之间关系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每次两国***会晤,往往发表联合声明等文件,文件内容就是对《条约》内容的扩展和延伸,是落实《条约》原则的行动的具体化。这些政治文件,对指导两国关系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次访俄,如果发表政治文件的话,也是双方***继续贯彻落实、践行友好条约的重要方面,对推动两国关系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5、今年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10周年,请对上合组织的作用、发展趋势和方向做一个评价。 答:上合组织成立10年来已成为本地区非常重要的国际多边组织,在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成员国之间经济发展、加强成员国人民友好交往联系和在人文领域的合作交往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在安全领域,成员国在本地区打击恐怖主义、打击三股势力,打击毒品走私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已举行了几次反恐演习,这对加强成员国协作和共同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成员国之间加强经贸合作,也取得了显著成绩。上合组织成员共同制定,并还在研究进一步加强多边合作,为促进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发展加强经济联系做出更大的努力。 可以说上合组织的国际影响已越来越大,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加强本地区人民的友好往来,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许多国家希望成为该组织的正式成员和观察员,就充分证明上合组织的影响是在不断扩大。 上合走出了不平凡的光辉的10年历程,同样也面临着下一个10年该怎样走的问题。将于6月在阿斯塔纳召开的峰会意义非凡,既是纪念与庆祝该组织成立十周年的会议,也是各国与会***就该组织今后发展做出规划的会议。 关于本组织的今后发展,我认为,仍然将按照各国元首确定的上合组织的精神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上合精神,即互信互利、平等合作、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精神。 不断加强成员国之间的互信,特别是政治互信,加强团结协作,将更有力和更有效地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安全。而发展和深化经贸合作,促进各国的经贸发展,则是上合组织重要的组成部分。今后将首先认真地落实组织框架内签署的关于推动经贸、科技、交通、能源等各个领域合作的文件协定。同时利用和发挥各自的优势,本着互补、互利的精神,探讨和挖掘新的经贸合作的潜力,使上合组织成员能够发展本国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合作中得到真正的实惠。 同样应当重视成员国之间在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上合组织是有着多样文明与文化的成员国的组织,应当利用各自的优势,加强人文领域的合作与人员的往来。现在已经形成了组织框架下的卓有成效的一些合作项目,比如框架下的运动会、音乐节等等都非常重要。 总之,我们认为上合组织的发展有着美好的前景,它在国际舞台上,在维护本地区的安全促进合作发展方面,都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及声明书的中俄解决悬案
第七条
一、自勘界文件生效之日起,双方每十年对国界线走向进行一次联合检查。
二、每次联合检查前,双方应通过外交途径商定检查开始的时间和范围。经协商,也可变更检查的时间,或只对边界的部分地段进行联合检查。
三、为进行联合检查,双方应成立边界联合检查委员会。联合检查的任务、原则、程序、工作方法及其他与联合检查有关的问题,由该委员会确定。
四、每次联合检查后,双方应就联合检查的结果签署联合检查议定书,该议定书生效后即成为勘界文件的补充文件。
大纲协定及声明书
主要内容
苏俄在十月革命后,于1919年7月25日和1920年9月27日两次发表宣言,宣布废除沙皇俄国与中国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放弃在中国的一切特权。1924年5月31日,当时的中国中央政府(北洋政府)和苏联签订《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也叫《中苏协定》。 主要内容:一、废除中俄间一切不平等条约;二、苏联放弃帝俄在中国的一切租界、租地;三、苏联放弃庚子赔款的俄国部分;四、苏联取消帝俄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和领事裁判权;五、中东铁路同意由中国赎回。六、承认外蒙古是中国领土,中国在外蒙古有完全的永久的主权。确认帝俄时代有关中国的一切不平等条约概为无效;承认外蒙古为中国的一部分;放弃俄罗斯在中国的一切特权。
“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的一部分,并尊重在该领土内中国之主权”,保证“苏联政府军队由外蒙全部撤退”。
尽管在《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苏联承认外蒙古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但事实证明苏联的承诺是存在大量水分的。苏联红军不但继续赖在外蒙不走,而且暗地里苏联继续与外蒙古当局以国家关系交往。苏联的行为是卑鄙的阳奉阴违!中国政府也并没有完全控制外蒙古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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