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2.失业补助金每个月金额为什么不一样

3.失业金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4.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莫名多了一份叫失价的钱,什么意思

5.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还能申请吗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放失业金价格补贴_失业金价格补贴什么意思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1,由于疫情的关系很多人失业在家,对此国家发放了失业补助金,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下面我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2021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1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

 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d、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其领取金额一般为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参保了失业保险,可以在失业状态下享受失业补贴金。

 综合上面所说的,失业金的给予只有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才能给予。特别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申请,必须满足劳动者被迫停止就业的条件。如果是属于自己主动离职的,即使其它的情况符合条件,也是不能申请的。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

  2021年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即960元/月);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即720元/月)。

 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即600元/月,)具体以当地发放的.金额为准。

  哪些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和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均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失业金怎么领取呢?

 首先 我们需要了解一个公式那就是:失业金领取金额=所在地区失业金标准x领取月份

 失业金标准的计算:失业人员从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而且这个标准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不高于当地最高工资标准。

 失业金的领取月份的计算:缴纳失业金时间满一年不足2年的,领取的期限为2个月。 然后递增,每满一年,领取月份加2个月。

失业补助金每个月金额为什么不一样

亲你好,每月物价水平不一失业保险金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的金额都是一样的,但是有些地区会在第一个月的时候发放一次性的失业补助,另外有些地区还会每个月发放价格补贴,就是对物因为失业金里面有一项是生活补助是按每月物价变化指导来发放,因每月物价水平不一所以每月失业金金额不一样。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

失业金保险金和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1、领取条件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求失业保险缴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而领取失业补助金不要求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也能领,并且失业保险金未缴满一年也能领取,不过缴满一年领取的补助金通常会更多。

2、领取标准不同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间和领取额度和缴费期限有关,缴费期限越长领取时间越长,领取额度越高。失业补助金规定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额度要比失业保险金低。例如西安失业补助金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失业保险金则是按失业人员所在地区最低工资的90%计发。

3、享受的待遇不同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能享受职工医保的待遇、生育补助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及一次性待遇、取暖补贴等。而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这些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莫名多了一份叫失价的钱,什么意思

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困难群众除了可以领取低保、失业金等,还可以额外领取一笔钱,这笔钱就是“价格临时补贴”。

根据扬州市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涨幅超过3%(含3%)时。

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补贴标准为当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12,月度同比价格涨幅在5%(含5%)以上时,价格补贴标准增加50%。

扩展资料

为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继2019年10、11、12月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后,市人社部门再次启动价格临时补贴机制,由失业保险基金为2020年1月份领取失业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8万元,惠及全市失业人员1.2万人,人均补贴56元。

这是我市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连续4个月实施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工作,对于充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具有重大意义。

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市人社部门根据相关文件,迅速启动全市领取保险金人员物价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近期将全部发放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还能申请吗

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还能申请。

一、武汉市失业补助金2022年具体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信息比对核查,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

二、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有求职意愿的。

注意: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这里还需要重点强调的是第二点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那么非因本人意愿有哪些情况呢?例如:用人单位破产、倒闭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单位不愿再续签等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出现《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劳动者主动辞职是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哦。

三、失业金领取渠道

1、线下领取:各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领取

2、线上领取:支付宝“武汉人社”小程序、微信“武汉人社”小程序(武汉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手机支付宝或微信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实行“一事联办”。失业保险金申领成功,视同已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发放至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四、失业金领取流程

1、线下:

携带本人、《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如无武汉市社会保障卡需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到失业保险参保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办理。

2、线上:

(1)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市民中心)→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2)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社保’→其他业务·失业保险金申领”,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四、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照区域分为两档1809元/月、1620元/月,除此之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还会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可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五、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2、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湖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

四、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上述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2年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就业形势和基金支付能力统筹研究确定,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大力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健全基金审核、公示、拨付等监督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验证资格条件、信息比对核查,严防欺诈、冒领、骗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