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青年基金价格规定最新_国家社科青年基金价格规定
1.资金管理办法
2.2017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中,什么是间接费用
3.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4.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 发表难不难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导师能拿多少
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改进和规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办公厅、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结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修订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法律依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是用于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应当以出成果、出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项目责任单位是项目资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资金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7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中,什么是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
扩展资料:
课题申请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
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课题为50万元、国家重点课题为35万元、国家一般课题为20万元,国家青年基金课题为20万元;西部项目为20万元。
申请人要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细则》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确定申报课题类别,并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经费预算。
人民网-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申报公告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称项目经费)的管理,根据《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国家社科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基金,以及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资助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年度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以及特殊项目的研究工作。第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管理。全国社科规划办根据国家社科基金情况,提出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执行。第四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方便科研,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各地、各部门应广开经费渠道,项目承担者应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现有的科研和工作条件,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研究成果。第五条 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经费的使用同时应接受上级财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二章 项目经费使用范围第六条 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限于项目研究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包括:
1.资料费: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报刊、档案、文献、稿件的抄录、誊印、复印、翻拍、翻译费用,以及购买最必要的图书费用等。
2.国内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须进行的国内社会调研活动开支的差旅费。其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港、澳、台地区及国外的调研差旅费,一律不得列支。调研差旅费不得用于课题组以外的人员。
3.小型会议费:指为完成研究工作而举行的小型研讨开支的费用。会议参加者一般应为课题组成员。必须吸收的课题组以外人员参加会议,应从严掌握。小型会议费的开支标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计算机使用费:指使用计算机作为研究手段的项目所支出的计算机录入费、软件设计费、计算机上机时费或租用费。
5.印刷补助费:指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而又不宜公开出版的研究成果的印刷费、打印费和誊写费等。
6.成果鉴定费:指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直接组织或委托地方社科规划办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二者合称委托单位)组织的成果鉴定活动所需的费用,包括劳务费和鉴定专家的劳务费。鉴定会各项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鉴定工作的组织者和劳务人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7.管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条件和服务而提取的补偿费用。管理费按项目经费的5%提取,但每个项目提取的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管理费的提取应与年度拨款同步,不得提前。除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按本条规定提取管理费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复提取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第三章 项目经费的拨付第七条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单项资助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全国社科规划办主任审批;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由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审批;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由领导小组集体审批。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第八条 全国社科规划办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发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知书》。项目负责人接到通知书后,按批准的资助金额编制经费开支,并根据要求认真填写通知书回执,在两个月内将开支及回执挂号寄到全国社科规划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拨款手续。第九条 全国社科规划办接到开支和回执后,将项目经费拨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项目经费不得分拨给课题组成员个人。第十条 项目经费的拨款,根据项目资助金额和完成期限,按一次性拨付和分期拨付两种方式进行。项目经费的第一次拨款一般在立项当年的第三季度进行,第一次拨款以经费开支和回执为凭。以后各次续拨款应事先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年度检查表》,经委托单位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全国社科规划办,全国社科规划办审核同意后方能继续按期拨款。项目续拨款一般在前述检查工作结束后次年的第一季度进行。
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 发表难不难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经济起飞问题研究》(94CJL007),1994年批准,1.5万元经费。已完成的最终成果被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公室《成果要报》总第115期摘登和《光明日报》刊载(1998.10.27),并受到对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的高度评价。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东亚经济发展模式与拉美经济发展模式的比较及其与金融危机的关系研究》(99BGJ009),1999年批准,3.5万元经费。结项成果被鉴定为优秀(2005年)。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推进中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研究》(08&ZD037),2008年批准,50万元经费,在研。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经济条件下股市财富效应的形成机理与监控方法研究》(70173001),2001年批准,13万元经费,已结项。5.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新经济条件下股市财富效应与经济周期波动的关系研究》,2002年批准,5万元经费,已结项。6.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地区发展不平衡与加快中西部经济发展问题研究》,1999年批准,2.0万元经费,已结项。7.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武汉在湖北经济发展中的龙头作用研究》,1995年批准,1.5万元经费。已完成的最终成果被武汉市决策纳。8.武汉市软科学重点项目《知识经济与武汉高新技术发展战略研究》,1998年批准,3万元经费。已完成的最终成果被武汉市决策纳。9.院法制公室委托项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研究》,10万元经费,2006年5月批准,已完成。10.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公室委托项目《南水北调工程财政贴息研究》,2006年7月批准,50万元经费,已完成。11.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项目《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和扩大内需政策对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影响研究》,2009年8月批准,4万元经费,在研。12.湖北省发改委“十一五”规划项目《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改变湖北二元经济结构》,3.0万元经费,2004年9月批准,已完成。13.湖北省国土厅招标项目《中部崛起战略与湖北省土地利用研究》(GTGH2004002),8万元经费,2004年11月批准,已完成。14.武汉钢铁公司委托项目《宏观经济波动与政策调整对国内钢材市场的影响及武钢营销策略研究》,9.8万元经费,2004年8月批准,已完成。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导师能拿多少
10万~18万。国家社科基金主要资助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的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的一般性基础研究,如果能拿到国家社科项目的话,就能获得10万~18万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于1986年,是负责制定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管理国家社科基金,组织评审立项、中期管理、成果验收、宣传推介等工作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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