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九加氢和汽油加氢区别_碳六碳八加氢汽油价格
1.碳5能替代天然气吗
2.生物柴油深加工出来的碳十六和碳十八
3.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各省市有什么补贴政策?
4.碳达峰行动方案:这十项才是碳达峰的核心
碳5能替代天然气吗
碳5不能替代天然气。碳五是一种混合物,也叫戊烷。其包含正戊烷、异戊烷、新戊烷三种异构体,特点是极其易燃,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化学性质稳定,正常情况下,不与酸和碱发生反应。应该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必须远离火种或热源不能代替天然气使用。天然气是一种以饱和碳氢化合物为主要成分的混合气体。天然气中含有一定量的戊烷(碳五)、己烷(碳六)、庚烷(碳七)、辛烷(碳八)、壬烷(碳九)、癸烷(碳十),这些含碳量较多的烷烃,简称为碳五以上组分,在常温常压下是液体,是汽油的主要成份。天然气含有碳五,碳五不能替代天然气。
生物柴油深加工出来的碳十六和碳十八
温室效应问题为例子,柴油机油耗低,二氧化碳排放远低于汽油机,可减少45%以上的温室气体排放。
1.关键零部件技术:如油泵油嘴和增压中冷技术。
2.燃油品质:优质低硫的柴油是柴油机满足日益严格的排放法规的前提。
3.电控技术:柴油机电控技术对于发动机综合性能的优化和提高至关重要。
4.排放后处理关键技术:如废气再循环(EG R)技术、微粒捕集技
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展,各省市有什么补贴政策?
以前鲜为人知的“碳中和、碳达峰”,这两年成了无比火热的新词。去年全国两会上,我国承诺将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
为了有效推动双碳工作进展,围绕碳减排的奖励、补贴政策陆续出台,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发布碳中和奖励、补贴政策的省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云南等,具体措施如下:一、江苏省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财政政策(2022年3月10日)
1、空气环境质量。 (1)对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较上一年度有提升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 (2)对PM2.5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且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5%进行奖励;对PM2.5年均浓度未达到二级标准但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市),PM2.5年均浓度每比上一年度下降1%,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5%。 2、水环境质量。 对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的,或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优良比例(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未达到100%但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较上一年度有提升的市、县(市),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0%进行奖励。 3、碳减排指标。 对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达到年度目标任务且有进一步改善的市、县(市)进行奖励。下降率每比目标任务改善0.1个百分点的按收取该市、县(市)统筹资金总额的1%进行奖励,奖励上限为10%。二、安徽芜湖繁昌区出台节能降碳若干支持措施:主动关闭高耗能企业最高可获800万元补助(2022年3月9日)
1、对主动进行关闭的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给予腾出能耗奖励,按照2022年每吨标准煤900元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2、对企业利用自有厂房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500千瓦或8000平米以上)且自发自用的,按照自发自用电量给予0.05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内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0.04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辖区内企业使用区外绿电的,按照使用量给予0.03元/度的补贴,连续补贴2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三、上海徐汇区印发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高奖励300万(2022年3月2日)
(一)鼓励产业节能减排降碳 1、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及产品应用项目,并实现明显的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按项目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扶持,或按项目投资额中用于实现节能减排降碳功能部分给予20%的扶持。以上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获市级节能技改、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扶持的,根据企业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1比例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区级资金匹配。 (二)鼓励建筑节能减排降碳 1、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建筑节能项目,且被列入上海市绿色建筑、整体装配式住宅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等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根据项目对本区节能减排降碳的贡献,最高按1:0.5比例给予区级资金匹配。单个示范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在本区范围内实施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或实现年节能量30吨标准煤以上,经认定的,按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最高每吨标准煤12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按项目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 3、用调适、用能托管等建筑节能创新模式的楼宇节能低碳项目,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不低于10%(按标准煤折算),经认定的,按受益面积每平方米不超过7.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四、北京市发布《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最高奖励3000万元(2022年1月30日)
1、“新智造100”项目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满足相关建设标准的智能化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 其中,实施效果满足《北京市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绩效要求》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0%;达到北京“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标准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25%;获评世界经济论坛“灯塔工厂”及达到国家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标准的新建或技术改造项目奖励比例不超过30%,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2、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 对2021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在污染治理、污水化利用、高效节能设备利用、低碳发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领域开展专项提升,或在清洁生产、节能节水、碳减排等方向实现绩效提升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或项目实施后单位产品能耗或水耗达到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先进值的,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五、云南省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2022年1月30日)
力争发行不低于200亿元地方专项债券,用于标准化现代产业园区建设。 对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清单的项目,优先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选取5个园区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每个示范点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六、北京通州区对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2021年11月10日)
1、绿色制造体系建设项目: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企业”称号的制造业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2、绿色智能化改造项目: 对已实施完工、总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核定项目总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3、分布式光伏能源项目: 对已完成可再生能源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总装机容量(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效功率的总和):100KW(含)至300KW的,最高补助20万元;300KW(含)至600KW的,最高补助50万元;600KW(含)以上,最高补助100万元。 4、减碳发展项目: 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最高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上年度全年碳排放强度比之前一年度下降5%及以上,企业通过非交易行为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上年度比之前一年度的减少量为500吨及以上的,经核定后按照不超过200元/tCO?e(每吨二氧化碳)的标准,最高补助50万元。七、杭州市碳达峰科创领域最高奖励500万(2021年9月28日)
围绕六大领域,聚焦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和碳负排放技术研究方向,支持西湖大学牵头建设能源与碳中和省实验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按《杭州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杭科合〔2018〕8号)给予支持,对平台建设期内的设备投入,给予3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21年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园区一次性50万元奖励(2021年9月26日)
1、碳中和认证项目,鼓励企业、园区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等措施实现园区或厂房净零碳排放,对2021年获得碳中和认证的规上工业企业或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已纳入城市更新的园区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2、节能减碳技改类项目,支持在工业、交通、建筑、服务行业等领域对现有生产工艺和设备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并且能产生一定节能量的项目。 在北京市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经开区按照1:1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工业类项目节能量60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类项目节能量800元/吨标准煤,且每个项目的区级配套奖励资金与北京市奖励资金合计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九、深圳出台工业碳中和补贴政策,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2021年7月15日)
1、扶持方向: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实施围绕电机、变压器、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能效改造提升项目,智慧(综合)、智能、数字化能源管理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重要污染物源头替代产品项目,节水改造及再生水重复利用示范项目,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以及其他以促进节能、降耗、减排(碳)、工业综合利用为目的且达到较为明显的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 2、扶持标准:事后直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审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十、广州市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奖励办法最高补贴达1000万元(2021年5月20日)
1、支持节能降碳。列入国家、省、市、区监管的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能源“双控”目标的前提下,对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未下降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下降200吨标准煤以上,或2025年度较2020年度产值增长25%以上、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0%以上的,按节能量给予500元/吨标准煤补贴,补贴最高1000万元。 2、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排放状况核查或温室气体核查并获得《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按实际委托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 3、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碳减排评估及达峰评估并获得评估报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4、对在碳普惠平台签发的项目予以补贴。依据签发的减碳量按10元/吨二氧化碳予以项目单位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万元。十一、浙江出台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2021年6月1日)
建立信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正面清单,支持省级“零碳”试点单位和低碳工业园区的低碳项目,支持高碳企业低碳化转型;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十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对2021年实现零碳排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2021年4月28日)
鼓励企业、园区实施碳达峰和碳中和行动,坚持集约高效、绿色低碳发展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对2021年实现零碳排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园区给予50万元奖励。 鼓励协会、联盟、咨询机构等开展减碳节能、清洁生产等技术咨询策划业务,对2021年服务区内(市级)重点用能及碳排放单位5家以上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 鼓励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应用,给予实施企业市级补贴1∶1配套的资金奖励。 综上,从奖励、补贴对象来看,目前基本以企业为受益主体,与《房地产建筑业碳中和指数研究报告》中“企业应成为建筑碳中和的责任主体”的观点不谋而合。 今后,碳减排工作将会涉及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甚至关系到每一个个体。如何做好碳减排、做好碳资产管理,将是各单位需要面对的课题。 通过科技手段,依托数字化的精准监测与控制以减少碳排放量、实现对碳资产的科学精准管理,将是企业的首选。 专注家具、化工、服装、建材、涂料、陶瓷等行业投标资质认证。碳达峰行动方案:这十项才是碳达峰的核心
我国成立了中央层面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并将陆续发布“1+N”政策体系,“1”是碳达峰碳中和指导意见,“N”包括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行业政策措施和行动,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
一是优化能源结构
能源活动二氧化碳占我国温室气体总排放80%左右。推动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和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因地制宜发展水电,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加快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与调控能力。积极发展绿色氢能。推动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节能和提高能效。
二是推动产业和工业优化升级
工业部门占终端碳排放近70%,要加快低碳转型,力争率先达峰。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盲目发展。
“十四五”要严把新上项目的碳排放关,防止碳排放攀高峰。推动能源、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控制氢氟碳化物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在相关工业行业的排放。
三是推进节能低碳建筑和低碳基础设施
建筑部门占终端碳排放约20%,城市和乡村建设都要落实绿色低碳要求。合理控制建筑规模,杜绝大拆大建。
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更新改造,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落实绿色低碳理念,建设低碳智慧型城市和绿色乡村。
四是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交通部门占终端碳排放约10%,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一段时期内还呈增长趋势,力争加快形成绿色低碳、多元立体的运输方式。
优化运输结构,提高铁路、水运、海运、航空等低碳运输方式比重,建设绿色机场和绿色港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发展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清洁零排放汽车,建设加氢站、换电站、充电站。
五是发展循环经济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实现经济发展与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脱钩。加强该领域相关立法,坚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促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提高矿产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化利用。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推进生活垃圾和污水化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建立完善让所有参与方都受益的商业模式。
六是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要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研究发展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储能、绿色氢能、电动和氢燃料汽车、碳捕集利用和封存、循环利用链接、可控核聚变等成本低、效益高、减排效果明显、安全可控、具有推广前景的低碳零碳负碳技术。
七是发展绿色金融以扩大资金支持和投资
资金投入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保障。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政投入体系,加大公共资金支持力度,发挥公共资金引导与杠杆作用,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设立相关产业投资基金。
建立完善绿色金融体系,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补充完善《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和《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研究设立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基金。
八是出台配套经济政策和改革措施
加快应对气候变化立法,健全生态环境、清洁能源、循环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标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完善电价形成机制以及差别化用能价格政策,对节能环保、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低碳零碳等技术、产品、项目、企业在财政、税收、价格上实行鼓励性的政策。
九是建立完善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机制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实现全社会减排目标。今年7月首先在电力行业启动了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
今后逐步覆盖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造纸、有色、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将碳汇纳入碳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
十是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
保护、修复、管理自然生态系统的相关行动,有助于增加碳汇、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不断强化森林、草原、湿地、沙地、冻土等生态系统保护,科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加强农田管理,发展生态绿色农业,提高气候适应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发展“蓝碳”,保护和修复海岸带生态系统,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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