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的油价中含税么?是明年1.1日起,在现在油价的基础上再加税么?

2.燃油附加税征收的原因及影响

3.什么是“燃油税”?它会给汽车产业带来了哪些影响?

4.汽油消费税上涨后有哪些影响

现在的油价中含税么?是明年1.1日起,在现在油价的基础上再加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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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现在的油价不含税,但考虑了征税的因数,预留了再降价的空间。

本来这次降价,应当降得更低一些,但因为考虑到明年收税,所以,先少降一点,到2009年1月1日,再降一点,同时征税,油价降的部分与收税的部分基本一致,这样保持油价基本不变,同时免掉了养路费等6项收费,让消费者易于接受。

燃油附加税征收的原因及影响

“费改税”后,部分高速路可能还要收费。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昨天表示,按照方案,对汽油、柴油开征燃油税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同时停止,但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一定取消。“2007年的养路费已经征收,今年无望再实施燃油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接受访时表示,“至少要到明年才能开征燃油税。”虽然具体时间没有确定,但据透露,相关准备工作已经积极开展,不少加油站设备已经更新。

最新进展

税控机已经装到加油站

财政部在年度预算报告草案中称,今年我国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有媒体称“燃油税今年择机开征”,顿时将搁置了数年之久的“费改税”问题推到人们眼前。对于“费改税”的时间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以及财政部均表示,今年是否开征并不确定,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但参加全国两会的能源界政协委员以及业内专家都推断今年实施的可能性不大,一个客观的事实就是今年的养路费已经交完了。

据悉,财政部内部讨论时认为征收燃油税的时机基本成熟,但具体时间尚未敲定。记者了解到,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油价,相关部门负责人明确表示,费改税方案要综合交通税费改革,特别是成品油价格改革。此前,推迟燃油税的原因,主要是国际油价近年来一直在60美元/桶以上的高位振荡,油价高导致担忧推出燃油税后消费者难以承受,而等待油价下调后推出可以缓解费改税的涨价压力。据媒体报道,目前初步的估算是,在国际油价下降到50美元至55美元/桶的价位时,是推出燃油税较好的时机。

权威表态

政策出台将考虑油价因素

“费改税后开车少的人会觉得负担减轻,但开车多的人可能就会觉得负担加重。”国税总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费改税”实际上取消养路费和多种其他费用,将其摊入油价之中,成品油价上涨是必然的结果,关于具体税率各界一直纷纷猜测,但较为一致的观点是我国走“温和”路线,油价上涨幅度会控制在几毛钱。而财政部门明确表示,将充分考虑现有油价水平。

有消息称,我国如果开征燃油税,其初始税率将在30%至50%间。中国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清泰表示:“德国燃油税的税率高达200%多。我国不可能像国外那样一开始就征收很高的燃油税,燃油税率应该逐步提高。”昨天,一位能源界的政协委员透露,5年前就制定过一份燃油税方案,可以肯定的是,开征燃油税后油价不会大涨,按原来的方案每升只涨0.1元至0.2元。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接受记者访时透露,费改税之后,开车多的人负担重,少则负担轻,居民的整体负担将基本持平。

政策展望

车行高速路仍需要交费

“费改税”后油价涨了,公众特别关心哪些费用就此省掉。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实行费改税后,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停止,但部分修建的高速公路收费不一定会取消,这就意味着走高速还得交费。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此前接受媒体访时透露,不排除在生产环节直接征税的可能性,在炼油厂征收,把柴油、汽油和煤油都包含在内。柴油不仅用于汽车,还用于农用机械,轮船,这就影响了公路以外其他行业的收入,目前国家也在考虑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减轻渔业、农业负担。

什么是“燃油税”?它会给汽车产业带来了哪些影响?

近10年,开征燃油税的声音不时传来。如今,在国际油价飙升之时,两位财政部官员接连在不同场合就择机开征燃油税一事表态,让市场人士判断为,燃油税开征可能为期不远。

开征燃油税,很明显会对不同行业产生不同影响。但问题是,如果总是顾虑各方利益,而忽视国际价格因素,忽视本国相关行业价格的理顺,最终会错过改革的时机,使全民节能减排这一国策大打折扣。

当然,我们不回避开征燃油税将压缩我国汽车行业盈利空间这一可能性,甚至开征燃油税还会影响到证券市场汽车行业上市公司价格。但是,从更长远的发展而言,它将给那些具有先进的动力技术、油耗低的小排量汽车及其生产企业带来空前的机遇。而这些企业的崛起又将使能源得到有效保护,并且带动相关行业发展。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8日表示,国家将结合当前形势,不断完善燃油税的改革方案,择机开征燃油税,并考虑对严重污染环境或消耗大量的产品征收消费税。结合6月17日,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关于此问题的表态,有业内专家估计,燃油税的开征可能为期不远。

什么是燃油税?

燃油税就是将现有的养路费转换成燃油税,实行“捆绑”收费。这种燃油税制实质上是通过将养路费“捆绑”到油价上,将每辆汽车要交的养路费转换成税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大背景下,更多地体现了“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它利用税收杠杆引导燃油消费者节能减排,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于国于民显然是利大于弊的好事情。

但有意思的现象是,燃油税的出台似乎是一个现代版的“狼来了”。一定有人不会忘记,几年前,当国际油价在40多美元时,有关方面称,燃油税将“择机”出台;当国际油价涨到60美元时,又有官员重复此言;但事到如今,国际油价已处在130多美元高位,并且曾创出过145美元的新高时,有关部门强调了“择机”出台燃油税的老说法。从19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到2004年11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乃至此条例运行至今天,关于开征燃油税却还是“只听楼梯响”。那么,关于开征燃油税,为何在10多年的时间内都难以“择机”?

从表面上看,燃油税改革屡次“难产”的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据记者了解,我国最初设计燃油税时,是按照国际油价每桶l5美元计算的。如今国际油价一飞冲天,在这个基础上,开征燃油税无疑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和居民支出,对国家和用油企业、个人都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这一说法不无道理。在我国这样一个基础产品价格受到严格控制的体系中,如果上游产品燃油价格不稳定,那么,许多相关联产品或者服务价格将会出现混乱。

而从深层的原因分析并非如此。除国际油价飙升的因素之外,燃油税的推出还牵涉到多层利益的分割,包括征收环节及征税对象等。比如,由于航空、水运、电力等非公路部门、商业部门不需要使用道路,对于这些用油户来说,增收燃油税毫无疑问将使其营运成本陡然上升;再比如,农用油不用纳税,但是,又该如何界定购买农用油的身份,以及如何进行利益补贴?加之在燃油税出台后,一些随之产生的逃税行为如何管理?由此有人认为,开征燃油税推出来容易运行难,种种操作上的困难很现实地成为其推出的主要障碍。

燃油税何时开征为宜?时机选择看上去似乎是技术性问题,但实际是在重大经济改革问题上理念的差异。

首先,我们是不是要等待国际油价平稳了再为之?油价平稳固然是众望所归的好时机,但实践证明,国际油价会因我们的主观意志而平稳吗?尤其在当前国际政治复杂,经济起伏不定,地缘冲突不断的大背景下,在供需矛盾和投机炒作共同作用下,几乎可以肯定,油价在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内难以稳定下来。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要敢于承担一定程度的风险,国际油价稳定从来就是相对的,如果过分强调它的稳定,则很可能错失改革机遇。

其次,我们是不是要等待先形成所谓的“合理的油价机制”后再为之?我国燃油价格形成机制已有几十年的历史了,一下子改过来,方方面面的确难以适应。但是,这种改革也不可能预先形成一种理想架构,也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地探索。我国未来合理的成品油价格机制,应当是在可控与渐进的原则下由市场机制产生。当前重要的工作是,在相对合理的税改方案中,相对合理地平衡各经济部门、消费群体、地区间的利益关系。

第三,我们是不是一定要消除所谓负面影响后再为之?任何改革都有负面影响,燃油税改革也不例外。比如,此税的推出无疑将遏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与销售,影响相当一批大排量汽车生产企业的业绩。但是从另一方面看,这种在汽车生产与消费结构上的调整,却正是多年来用其他方式难以奏效的。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对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征收消费税,并非一时之策,它应当成为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方针,因此,燃油税应尽快出台。

汽油消费税上涨后有哪些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宣布,自11月29日提高汽油等七类成品油消费税,这是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首度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社会各界对此颇为关注。

一、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对老百姓的影响:

1、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对我国各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1)首先,当前国际原油价格下跌,我国消费需求量有所增加,提高消费税对引导消费、抑制过度消费能起到一定作用。

  2)其次,我国成品油从净出口变成了净进口,对外依存度逐年提高,目前已接近60%;如不控制,石油需求消费矛盾将更加突出。

  3)再次,提高成品油税有利推进节能减排,促进石油节约利用,治理大气污染。同时,能加快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变革,推动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2、但客观上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也有一定负面影响。

  1)对拥有私家车的工薪阶层增加了一定负担,没有让民众真正分享国际油价下跌带来的实惠。

  2)另外,过高的成品油消费税,也会影响我国汽车工业发展。不过,这些负面影响不是主要的,总体上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是利大于弊的。

二、定义: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三、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四、征税范围: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