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如何规避风险_油价如何规避风险呢
1.一个航空公司的高级主管说:“我们没有理由使用石油期货,因为将来油价上升和下降的机会是均等的。”
2.石油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为什么啊?
3.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一个航空公司的高级主管说:“我们没有理由使用石油期货,因为将来油价上升和下降的机会是均等的。”
石油期货是用来投资保值的,对于航空公司而言更加重要了,它是相当于航空公司上了一个保险一样,在油价上涨时可以规避风险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在油价下跌时我们可以不持有石油的头寸从而扩大企业利润。 只能说这个航空公司主管没什么金融知识。
企业通过套期保值实现风险购,能够使生产经营成本或预期利润保持相对稳定,从而增强企业抵御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
扩展资料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是企业买进或卖出与现货市场交易数量相当,但交易方向相反的石油商品期货合约,以期在未来某一时刻通过对冲或平仓补偿的方式,抵消现货市场价格变动所带来的实际价格风险。
当然,由于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差别现象的客观存在,套期保值并不能完全消除风险,而是用一种较小的风险替代一种较大的风险,用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差别风险替代现货价格变化风险。
百度百科-石油期货
石油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为什么啊?
1、供求关系决定油价方向
决定原油价格长期走势的主要是原油供需基本面因素。由于原油是不可再生性,因此原油短期供给弹性较小,所以在没有新的大型油田被发现以及重大技术创新出现时,影响原油价格的最主要因素是决定原油需求的世界经济发展状况。
2、石油库存——影响油价波动预期
石油库存分为商业库存和战略储备,商业库存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在石油需求出现季节性波动的情况下企业能够高效运作,同时防止潜在的原油供给不足;国家战略储备的主要目的是应付石油危机。
影响现货原油价格涨跌的因素中,石油库存对油价的影响是复杂的,当期货价格远高于现货价格时,石油公司倾向于增加商业库存,减少当期供应,从而刺激现货价格上涨,期货现货价差减小;当期货价格低于现货价格时,石油公司倾向于减少商业库存,增加当期供应,从而导致现货价格下降,与期货价格形成合理价差.
3、石油生产成本
石油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能源,其生产成本会影响生产者跨时期的产量配置决策,进而影响到市场供给量,间接地引起石油价格波动。世界石油价格的下限一般主要由高成本地区的石油生产决定,而低成本地区的石油决定了价格的波动幅度。
4、汇率因素
影响现货原油价格涨跌的因素中,由于国际原油交易主要以美元为标价,因此美元汇率也是影响原油价格涨跌的重要因素之一。当美元升值时,国际上黄金、石油、铜等大宗商品原料价格有下跌的压力;反之,当美元贬值时,此类大宗商品的价格将上涨。
5、世界经济发展状况
全球经济的增长会通过改变石油市场的需求量影响石油价格,经济增长和石油需求的增长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石油价格的变化趋势与美国GDP变化趋势大致一致,全球经济状况对石油价格也对石油价格的变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6、替代能源的发展
从能源消费结构图中可以看出,石油的消费目前为止仍处于首位。石油在短期内还不可能被其他所替代,对石油的需求短期内仍会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
7、突发与气候状况
石油除了具有一般商品属性外,还具有战略物资的属性,其价格和供应很大程度上受政治势力和政治局势的影响。争夺石油和控制石油市场已成为油市动荡和油价飙涨的重要原因。紧张的地缘政治强化了国际石油市场对供给收缩的预期。针对石油设施的恐怖袭击、石油工人罢工、产油国政局动荡等地缘政治因素都会对国际油价带来冲击。
8、国际石油投机因素——加剧油价的短期波动
目前在国际石油期货市场上,国际投机资本的操作是影响国际油价不可忽略的因素。原油市场的投机与市场预期往往加大了原油价格的波动,国际原油市场中投机因素对原油价格有着10%-20%的影响力。尤其是某些突发件发生的时候,大量的投机资本便在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上进行操作,加剧了国际石油价格的动荡。
9、人们的预期——心理因素助长油价波动
近几年,对美元贬值以及通货膨胀的预期使得大量的投资基金选择长期投资石油以规避通胀风险。短期内又有大量的投机资本进入石油市场利用各种预期或题材炒作,放大了油价上涨的趋势。
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时,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汽油、柴油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征收标准缴纳风险准备金。汽油、柴油销售数量是指缴纳义务人于相邻两个调价窗口期之间实际销售数量。 风险准备金征收标准按照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确定。 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根据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计算核定,于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每次调价窗口期的征收标准,书面告知征收机关。财政部驻各省、区、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负责征收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缴纳地点为缴纳义务人注册登记地。
法律依据:《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风险准备金的征收情况应当接受财政、发展改革(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十三条 征收机关要加强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对逃避缴纳、应申报未申报、申报不实等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处,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入库。
征收机关违反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减征、免征、缓征应征风险准备金收入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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