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税率调整_成品油价税费政策
1.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2.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3.汽油费中包含哪些税,比例分别多少
什么是成品油“费改税”?
一、背景
19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公路法》(1),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院决定。
2008年12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2)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12月18日院印发了《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3),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将价内征收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相应提高。
?二、意义
在“费改税”实施之前,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上形成了一种定额费。在道路等公共设施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大背景下,如何准确第计量每台车的道路使用率,通过更为科学合理地指定税收政策,体现“多用多缴,少用少缴”的公平原则,是“费改税”的核心。
其开征目的:
让少用路者少掏钱多用路者多掏钱;
达到节油的客观效果;
引导车主少出车减少交通拥堵;
保护公路,延长其使用寿命。
引用资料
《公路法》.中国门户网站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交通运输部 中国公路学会
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中央门户网站
燃油税的改革方案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的总体思路
规范收费行为,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依法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养护、建设资金;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 关于燃油税费改革
(一)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逐步有序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安排。汽、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价内征收,单位税额提高后,现行汽、柴油价格水平不提高。
(三)成品油消费税收入的使用。这次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坚持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建立和完善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反映石油稀缺程度,又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的价格形成机制,促进节约和环境保护。 国内汽、柴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收和合理利润确定。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以出厂价格为基础,加流通环节差价确定,并将原流通环节差价中允许上浮8%的部分缩小为4%左右。国家将继续对成品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 国内成品油价格按完善后的机制运行后,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安排,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各地要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在地方各级人民统一领导下,多渠道妥善安置,中央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后,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严格禁止变相新增收费项目、乱收费。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严厉打击虚销售偷逃税款、油品走私、经营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汽油费中包含哪些税,比例分别多少
每升汽油含税费为2.71,占比38.6%。
目前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与包括欧洲、日韩在内的大部分国家相比仍是低的;目前各项税收占成品油价格的比重不到50%,在世界上属于中等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财政部发布的《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2015年1月13日起,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12元和0.10元,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提升至1.5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消费税提升至1.2元/升。
这已经是2014年11月底以来第三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目前成品油税负比例已增至45%左右。
扩展资料税,约0.07元/升
税的核算,按原油实现销售价格的5%从价计征。按最低70美元/桶计算,汇率按当前中间价6.79,每桶原油需要缴纳税23.77元;而每吨约合7.40桶,合每吨原油交纳税176元,但由于每吨原油大约可加工汽、柴、煤油0.65吨(产量系数,不含其它化工品),汽、柴、煤油约分配84%税,则每吨汽油的税的计算结果为176×0.65×84%=96.1元,而每吨汽油折合1351升,则每升汽油含税0.07元。
消费税,汽油1.52元/升、柴油1.2元/升
2015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4元/升提高到1.5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由1.1元/升提高到1.2元/升。
暴利税,忽略不计
“暴利税”实行5级超额累进从价定率计征,按月计算、按季缴纳。一般说来,按照现行规定,起征门槛已于2015年1月1日提高至65美元/桶,征收空间非常有限。
增值税,税率16%(约1.01元/升)
自2018年5月1日期,汽、柴油增值税税率由17%下调为16%,应缴增值税额的计算公式:增值税额=油价÷1.16×0.16。以92#汽油7.31元为例,增值税是1.01元/升。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税率7%、3%(约0.18元/升、0.08元/升)
城建税与教育税附加,分别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7%和3%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以92#汽油7.31元为例,城建税是0.18元/升,教育附加是0.08元/升。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2%(约0.05元/升)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与消费税的2%征收,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2%。以92#汽油7.31元为例,地方教育费附加是0.05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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