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2019

2.土地出让金新政策是什么

3.?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将给房地产带来哪些影响?

4.你好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想请教你 我在青岛 现在想和老婆买房子 看中个房子是房产证上面写着划拨地 是94年的

5.重磅新规刷屏,涉及土地出让金

6.青岛二手房交易手续和费用

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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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2019

青岛二手房交易税费2019主要涉及到以下12个方面的费用:

1、契税

卖方:

不满两年(无论是否)5.6%;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1%;满五年住房免税;满五年不住房1%。

买方:

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住房)1.5%;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住房)2%;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的7%。

3、教育费附加

营业税的3%。

4、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出售不是家庭住房的个税按房价的1%征收。

5、交易手续费

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6、印花税

房屋成交总额×0.05%(2009年至今暂免)。

7、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8、

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

9、土地

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10、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80元,共有权证:20元。

11、买卖合同公证费

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房屋成交总额×0.3%。

12、过户费用

卖方:

不满两年(无论是否)6.6%;满两年不满五年(无论是否)1%;满五年住房免税;满五年不住房1%。

买方:

购买90平以下房产的1%;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住房)1.5%;购买90平以上房产的(不住房)2%。

土地出让金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土地出让金政策:

1、将由自然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2、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3、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将给房地产带来哪些影响?

一时间,“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在房地产行业引起不小的讨论。

据财政部6月4日消息,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

“土地出让金”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由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其目的是什么?对于房地产行业以及企业将带来哪些直接影响?

统一收支、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纵观此次“土地出让金”由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更多是基于统一收支、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通知》,由自然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非税收入”),将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

具体看来,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在“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划转之前,水利建设基金等非税收入相继划转至税务部门,社保费已全部由税务部门征收。业内人士看来,此次包括“土地出让金”在内的划转是落实之前的税收改革。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施文泼表示,这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要求,逐步统一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缴制度,主要目的还是规范、强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进一步解释,2018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合并完成之后,根据国税总局职能定位,税务部门“承担组织实施税收及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费应收尽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属于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属于税务部门的征管职能。

对于“土地出让金”由财政部门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研究副总监陈文静认为,有利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征管效率,降低征收成本。同时,有利于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更加规范化,一定程度上将约束地方对资金的使用范围。

拖延缴纳土地出让金或将行不通

“土地出让金”在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占比不低。数据显示,2021年1-4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008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41351亿元。1-4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1383亿元,占前4个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7%,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2%。

因此,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划转,网上出现不同解读声音,包括地方财政告别土地出让金等。

根据《通知》,四项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征收部门虽然发生变化,但是其他的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陈文静表示,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现阶段对于地方整体影响不大。但是,由税务部门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中央强化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一步,未来将向这个方向更多倾斜。

此外,杨畅表示,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使得中央完全掌握地方土地出让收支的具体情况,会对地方行为产生引导,使得地方在土地出让环节更趋谨慎,推动地方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那么,这对于房企将带来哪些直接影响呢?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认为,征收部门划转,“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将更加规范,企业欠缴、拖缴、模糊处理等现象,可能会得以矫正。“开发商如果想拖延缴纳土地出让金,可能就行不通了。”施文泼说。

业内人士分析,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方面,企业通过分期、延期支付以提高杠杆率的做法可能将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企业资金状况。

与房地产税征收没有直接关系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涉及税务部门,“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划转也引起房地产税方面的相关讨论与猜想。

房地产税是否会加速落地?在贾康看来,“土地出让金”征收部门的划转与房地产税没有直接的关系。

不过,陈文静表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进一步强化了中央对资金使用范围的监管,一定程度上将推动地方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未来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的相关举措将继续落实,而房地产税作为直接税的一种,相关工作预计将有新的进展,接下来重点城市房地产税试点的预期增强。

你好 我也有相同的问题想请教你 我在青岛 现在想和老婆买房子 看中个房子是房产证上面写着划拨地 是94年的

土地都是国有的,一般房产类的土地性质有两类:划拨和出让。

如您所说的情况,如果房产证写有土地性质为划拨,这只能说明此房屋为公有住房(即公房),房主应该是原单位的工作人员,享有优惠价或成本价购买此房屋。

此类房屋的交易和正常商品房交易是一样的,但值得提醒的是在交易过程中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一般是15.6元x建筑面积),在缴纳后就可以正常过户了。

在过户完毕后,新出来的房产证会收划拨变为出让(因为前期已经交过土地出让金了)。

所以此类房屋的交易不存在任何风险,同样如果拆迁你可得到相应的补偿。因国家物权法有相关规定,房子永远是个人的,而土地却是国家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请放心购买。

重磅新规刷屏,涉及土地出让金

原标题《重磅新规刷屏,涉及土地出让金,地方收入大变局?开发商也要受影响?》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一词让该通知一时间成为财经领域热议的话题。

通知指出,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并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会带来哪些变化?土地出让收入归属是否会发生改变?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第一时间访多位专家,进行深入探析。

来源:摄图网(图文无关)

土地出让收入仍归地方

上述政策先试点后推开。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在财政部发布通知后,有观点认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可能意味着未来土地出让收入归属发生改变,资金分配格局会发生改变。

对此,接受记者访的多位财税领域专家一致表示,这种观点是误读。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访时指出,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并未发生改变,只是征收部门发生了改变。原来是自然部门负责征收,现在是税务部门征收,但这笔收入还是归地方。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访时则分析,如果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和资金分配要发生改变,必须出台新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体制机制,在没有这样的体制机制变化的背景下,不能说土地出让收入的归属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就会发生改变。

刘剑文也指出,未来相关政策落地后,土地出让收入还是归地方,只是征收主体发生了改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注意到,通知明确,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

推动地方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为什么要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现代税费管理的举措。第三次税收征管变革之后将打造统一税费服务平台,协同管理,有助于提高征管效率,统筹财政。

刘剑文则向记者分析,目前,我国很多非税收入都已经开始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比如说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从国际经验看,许多国家的税务部门也负责征收非税收入。

记者也注意到,仅仅几个月前的2021年3月,财政部发布通知称,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与此同时,也有专家向记者指出,虽然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不改变其归属,但从长远看,这项举措还是具有比较深远的影响。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杨畅分析,未来转由“垂直条线”的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得中央完全掌握地方土地出让收支的具体情况。在短期,由于本年预算安排已经排定,地方行为具有一定的延续性。但在长期,会对地方行为产生引导,使得地方在土地出让环节更趋谨慎,推动地方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

征收规范程度将明显提升

对于房地产行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又将产生哪些影响?

对此,杨畅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过去土地出让收入征缴存在弹性空间。例如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土地后,按照规定要将土地出让金到账;但具体什么时间到账,到账方式是一次性还是分批次存在协调空间,往往会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财务压力和资金成本产生较大影响。

而未来土地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征收的严格程度和规范程度将明显提升,房地产开发商减轻资金压力和财务成本的协调空间可能被压缩。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则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由于土地市场的复杂性和各地土地出让金征收的不透明,过去存在很多“可操作性”空间,土地出让金进入国库的过程有可能被人为干预。

划转后,相关土地交易后,自然部门需要提交土地交易情况,税务部门也要审查交易情况和督促房企缴纳土地出让金。据此总结,土地出让金征收主体的变更,规范了土地出让金征收的过程,严肃了土地出让金相关的财政纪律和会计纪律。同时,也使得过去各类不透明、不规范情况减少,进而减少相关金融风险。这恰恰促进了“土地财政”生态圈的健康发展。

严跃进还向记者指出,根据此次征收主体的变化,后续房企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过程中,需要和税务部门接触。具体来看,要了解《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的细节、缴款软硬件环境、关注缴款调整和合并等事宜。

青岛二手房交易手续和费用

你好!按二手房的类型,收费如下:(营业税是不满5年要交,满5年不用交),中介费是按房产成交价的2%-3%收的(国家规定不得高于3%)

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不可以出售(也有城市可以出售,看各地规定)

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成交价*1%(卖方缴纳)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5%-3%(买方缴纳)(140平米下按1.5%,超140平米按3%)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成交价*1.5%-3%(买方缴纳)(140平米下按1.5%,超140平米按3%)

印花税: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5%-3%(买方缴纳)(140平米下按1.5%,超140平米按3%)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