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财政补助资金价格_桂平财政局电话
1.云南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是多少?
2.办理农村五保户需要什么手续?要复印些什么材料,一式几份
3.兴宾区的经济概况
4.桂平市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干什么的?
5.桂平精准扶贫到什么时候实行放贷....
云南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是多少?
云南的特岗工资还算是不错的,各种补贴加起来5000左右,也有网友反应实际到手4200,还有的地区是5100
这么算下来云南的特岗教师工资普遍是4000+甚至5000+,算是特岗教师里面工资比较客观的了。
一般教师的工资,发放都是教育局发放的,可能有地区会拖一两个月,但是不会少发,所以还是相对有保障的。
特岗教师三年之后就可以进行考编考试,成为在编教师,提升待遇。
目前来看,云南的特岗教师每个月的工资都是4000以上的,相对其他地区来说还是很客观的,三年之后还可以进入编制。
扩展资料
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跟正式编制教师有多少差距
首先,根据每年的招录公告可知,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
特岗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另外,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1896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18960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总体上来说,特岗教师工资包含中央补贴(18960元/年)和当地县财政支出部分,这样算下来实际上特岗教师工资水平高低由本地经济情况决定,所以不同地区的特岗教师,工资可能千差万别。
这一点在我们的调查中也明显的体现出来了,特岗教师工资待遇从2000-5000元,全国的水平都不一样。来看看已经在职的特岗教师怎么说的吧。
陕西特岗工资:乡镇小学,她说每月扣除五险一金还有四千多,她第三年了
贵州特岗工资:除去五险一金后有5000多点,绩效每月500多,另外还有班主任津贴每月300多
广西桂岗:月薪1499.46元,所有加一起不到2000
广西柳州特岗:到手不低于2400元,没有加边补和绩效
河南特岗工资:每月到手也就2000过一点
陕西延安特岗:月薪4000左右,要扣五险一金
贵州六盘水特岗:到手3500,加上绩效4100,
青海特岗工资:到手每月2400左右
从在职特岗教师的反馈可以看出,待遇差距确实很明显,甚至同一省份内不同地市也有差距,这就是地方财政拨款和各类补助的体现。
参考资料:
办理农村五保户需要什么手续?要复印些什么材料,一式几份
《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已经2007年9月18日省第1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李成玉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河南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院令第456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各级人民应当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做到应保尽保。 第四条 省人民民政部门主管全省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省辖市人民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人民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确认、管理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审批、监督、指导工作。 乡镇人民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审核、上报、供养工作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公示、上报和日常生活照料工作。 第五条 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供捐助和服务。 第六条 当地人民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按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第八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且本人提出申请的村民,县级人民民政部门、乡镇人民和村民委员会应当依法保障其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按规定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办理。 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对申请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评议、公告和审核工作进行指导。 第九条 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必需品和零用钱。灾区和贫困地区人民安排救灾救济款物和社会捐助活动募集的衣被,应当优先照顾受灾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住房由乡镇人民组织修缮,确保住房安全。 第十一条 县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切实保障医疗保健所需经费。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统一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办理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手续,代缴个人参保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医疗费按照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报销;需要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应当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给予解决。 第十二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县级人民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第十三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死亡的,一次性支付其原享受的1年供养金,作为丧葬补助费。死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分散供养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办理。 第十四条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由省人民制定。省辖市或者县级人民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五保供养具体标准,报省人民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十五条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由县级人民在财政预算中安排。有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的地方可以从农村集体经营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补助和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将承包土地交由他人代耕的,其收益归该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所有。 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地方的农村五保供养在资金上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六条 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按时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足额拨付到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设立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由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按季度直接拨付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逐步推行社会化发放,由银行直接发放到户;尚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地方可以通过乡镇民政工作机构发放到户。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发放单位应当将供养资金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并报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供养资金发放工作加强监督。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应当专门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者私分。 第十七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实行集中供养或者分散供养。 集中供养应当坚持自愿原则。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与供养对象签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集中供养对象由当地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分散供养的可以由亲友或者村民委员会照料,也可以由村民委员会委托村民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照料。村民委员会、受委托的代养人和供养对象三方应当签订代养协议,约定三方的职责和财产、遗产的处理办法及受委托的代养人和护理人员的报酬。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登记造册,建立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定期将新增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停止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情况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由县级人民组织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经费、人员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县级人民和乡镇人民予以保障,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具体保障办法由县级人民制定。 第二十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供养对象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负责人由乡镇人民配备,其他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合同聘任制管理。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县级人民和乡镇人民应当落实并不断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待遇,维护其劳动权益。 县级人民民政部门应当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创办、解散应当经县级人民民政部门批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档案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资产。 第二十二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供养资金、管理经费的使用以及生产经营账目等应当定期公布,接受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开展以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条件为目的的农副业生产。 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办法规定,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农村五保供养款物,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虐待、遗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侵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六条 《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由省人民民政部门根据院民政部门规定的式样统一印制。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1995年11月16日省发布的《河南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办法》同时废止。
兴宾区的经济概况
来宾市兴宾区乘着荣获自治区2005年度“县域经济进步奖”的东风,坚持“壮一产、兴二产、强三产”的工作思路,全面科学协调统筹发展县域经济。2006年上半年,该区各项经济指标如“芝麻开花节节高”:完成财政收入1.27亿多元,同比增长17.9%;完成农业总产值10.48亿多元,同比增长7.9%。
一产壮大。兴宾区作为农业大区,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发展目标,2005-2006榨季该区甘蔗总产量达到460余万吨,甘蔗总产值达13.8亿元。该区农业生态产业得到有效发展,水产畜牧、蔬菜、林果等产业相继成为新的经济支柱。另外,该区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上半年农村新增劳务输出完成1.22万多人,农业产业已由过去的“一枝独秀”变成“百花齐放”。
二产兴起。兴宾区抓住区域内“冶炼、火电、制糖”等工业发达的优势,2006年以来,该区170家民营或私营企业抓住煤、电、油、水等能源供应比较充足的机遇,开足马力生产。同时,该区加大企业改造和工业创新的投入,在制糖、制药、食品等领域中不断研制开发新产品,工业生产形势“好歌连连”。上半年,该区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48.16亿多元,同比增长16.2%。,同时,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新引进了52个项目。
三产强旺。该区继续做大做强依托来宾市的第三产业“蛋糕”,在城厢、良江、桥巩、良塘、凤凰等城镇周边大力发展“短、平、快”的蔬菜、禽畜、环保建材等特色城郊型经济。2006年以来,引进外商开发房地产、餐饮、服务、建材等三产项目23个。
2009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49亿元,增长13.1%;财政收入5.46亿元,增长1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3.33亿元,增长58.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58亿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43元,增长11.2%;农民人均纯收入4554元,增长7.2%;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1.34亿元,增长42.0%;余额94.04亿元,增长36.7%;新增25.25亿元,增长36.7%;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0.60亿元,增长22.8%;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0.5亿元,占任务29亿元的105.2%。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由上年的21.54:50.22:28.24调整为20.08:51.37:28.55。这是最为困难的一年取得的极为不易的成绩。
2011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9.73亿元,增长15%,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52.7%,继续保持广西地区生产总值第一区(县)地位。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10年的20.06:49.55:30.39调整为18.8:52.87:28.33,二产比重首次超过一产、三产的总和。财政收入8.5亿元,增长18.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34.66亿元,比上年增加73.54亿元,增长4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87亿元,增长1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81元,增长1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4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22元,增长16.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40元。全区经济总量持续扩大,被列为广西首批创建经济强县工作重点县。
2014年,财政收入8.91亿元,增长2.17%。初步核算,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39亿元,增长3.1%;区属工业总产值40.87亿元,增长6.2%,工业增加值增长7.5%(其中:区属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6.13亿元,增长6.9%,区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8.67亿元,增长3.2%;区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1.16亿元,增长12.1%(其中:不含农村建房的固定资产投资80.09亿元,增长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68亿元,11.0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417元,增长8.4%;农民人均纯收入8572元,增长9.6%。全年实施了扩大内需项目162个,完成投资23.06亿元。 2011年争取实施扩大内需、灾后重建和列入市级重大建设项目127个,完成投资7.75亿元,是建区以来实施项目最多、投资规模最大的一年。争取到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72个,项目涉及20个乡镇、149个行政村、661个自然屯,项目资金达22.5亿元,兴宾区被列为广西桂中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蒙村乡、良江镇被列入广西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投入专项资金建设1300平方米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厅,进驻部门23个,审批(服务)事项144项,率先在广西实现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广泛开展招商引资,大力实施来宾市“对接长珠闽、引企入来宾”百日招商引资大会战活动,组团参加各类重大节会活动,先后到珠三角、长三角等发达地区举办推介会,引进实施招商项目123个(含29个续建项目),到位资金40.81亿元,增长33.8%。
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大到40.18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增加到36.42万人,城镇化率达3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启动了城南新区整体开发建设,开工建设了写字楼、奇石商贸城及部分路网等重点建设项目,进一步拉开了城区框架。积极推进村镇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中心村规划编制率分别达80%、45%。加快旧城改造步伐,完成了来宾商城品位升级改造,动工建设2个旧城改造项目,投入资金达4.06亿元。农村危房改造成效明显,投入资金2.54亿元引导群众完成3607户新房型建设和旧房改造,竣工率达100%。“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全年改造“农家店”50家,累计新建和改造“农家店”183家,覆盖面达80%。城乡风貌改造扎实推进,投入2300多万元完成改造2353户。全年投入11亿元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修建农村公路28条169.84公里,全区公路总里程达1746公里,行政村村村通等级公路,60%的行政村通水泥(沥青)路。配合完成了来宾至马山、柳南高速公路改建、桂平至来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投入1161万元启动53个村屯的巷道硬化,硬化里程66.8公里。建筑施工农村“泥瓦匠”培训走向常态化,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投入161万元建设农村公厕41个。 基层卫生院有31家,其中二级乙等医院1家,中心卫生院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家,普通卫生院21家,有干部职工1757人(含编外聘用人员)。其中卫技人员1540人,管理人员49人,勤杂人员168人。取得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含初级)940人,其中中级职称131人。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占地面积163937.27平方米,拥有业务用房面积为60441.07平方米,共有病床位数为13张。782139名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2.2%,共受理报销32.16万人次,兑现补偿1.09亿元,基金使用率93.1%。新农合总门诊统筹已达到100%,新农合的统筹基金最大支付限额3万元,已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59倍。全区结婚登记12179对,参加婚检10724对,婚检率达88.1%,比去年同期的48.7%大幅提高;妇幼保健工作稳步推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全部实施补助,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新生儿死亡率为4.06‰,婴儿死亡率为5.5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19‰,孕产妇死亡率为7.12/十万,住院分娩出生缺陷发生率9.16‰,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为0,儿童系统管理率为74.3%,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17%。农村改厕利用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124万元,完成建设20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全区农村累计10.24万户使用上卫生厕所,普及率60.8%。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等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均达98%以上。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规范化建档率分别达43.0%(74836人)和23.0%(207231人),超过任务的40.0%和20.0%。为63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责任书310例的203.2%。利用中央扩大内需专项资金716万元、卫生院自筹资金180万元,完成5个卫生院业务楼3888平米及4个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和配电房建设,基层卫生设施不断完善。
桂平市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干什么的?
桂平市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桂平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桂平市财政局批准成立的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基地可享受房租、水电补贴和创业贴息等优惠政策。基地总体定位建设成为“贵港地区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力争在两年内建设成为广西区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
基地选址位于广西桂平市郁江路凤凰新区,总体面积1500平方米。基地办公环境优美,功能配套齐全,设有管理服务区、开放式办公区、封闭式办公区、项目路演中心、创业交易中心、创业交流区、公共阅读书库等功能区域,建设办公室30-40间,进驻企业约40家,配备工位100-150个。
桂平精准扶贫到什么时候实行放贷....
一、桂平精准扶贫到什么时候实行放贷....
一、申请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头企业的用途根据
二、申请方式
户。
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
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
三、申请条件
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
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4、有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
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6、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全部偿还责任;
具体内容
二、精准扶贫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院扶贫办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进一步延长受肺炎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
通知明确,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扶贫小额信贷是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院扶贫办于2014年联合推出的精准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信贷产品,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
据统计,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全国扶贫小额信贷累计发放4443.5亿元,累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1067.81万户次,超过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三分之一。
三、精准扶贫怎么还款
法律分析:精准扶贫一般用的是到期还款的方式,也就是大家到期以后将还清,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精准扶贫是享受贴息政策,只需要还款本金即可,对于到期没有还款能力的,可以申请分期还款和办理续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生育法》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对农村实行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六十八条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的互联网技术应用,鼓励各类社会加强合作,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
四、国家助学尝还期限是多长?对精准扶贫户有没有优惠政...
一、申请用途精准扶贫专项一般只能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运输、商业流通、农家饭店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等非生产性方面,具体发展产业由镇村两级指导确定。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和龙头企业的用途根据各自产业类型自主确定。二、申请方式1、贫困户申请、直接贷给贫困户。2、贫困户申请、贷给贫困户,贫困户把钱交给大户(企业),与大户(企业)签证分红协议。3、贫困户申请、贷给大户(企业),但大户(企业)必须与贫困户签订带动发展、或分红协议。三、申请条件1、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2、持有效件,具有还款能力,并且无不良信记录;3、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4、有意愿和自主发展能力;5、能够带动缺乏致富能力的贫困农户(必须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的致富能人、农村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人需与贫困户、村委会、镇、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签订增收脱贫带动协议,使用贫困农户的额度,并作为承贷主体,承担全部偿还责任;具体内容咨询当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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