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少钱

2.失业险每个月交多少元

3.成都市失业金一个月有多少?

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少钱

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钱-失业金价格收费情况

一、失业保险每个月可以领取多少钱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失业金可以领几次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用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简单来说即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领取条件即可,没有领取次数限制。

须注意一点的就是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劳动者申请领取失业金的,最长期限也就是24个月,往往根据缴费的年限不同确定实际可以领取多次时间的失业金。但并不代表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申请领取,这还有严格的条件要求。而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尚未届满之前,如果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那么就会停止领取失业金。

失业险每个月交多少元

关于失业金一个月多少钱,可参考以下数据: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每月可领取1212元;

2、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每月可领取1239元;

3、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每月可领取1266元。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具体为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具体可以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查询当地失业保险每月发放标准。

一、失业保险金每月交多少钱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5%计发;之后的12个月,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35%计发。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80%。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的申请方法?

各地失业保险的申领流程不太一样,具体请以当地最新政策法规规定为准。以石家庄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工作流程为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与待遇审核流程为:

(一)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

(1)失业人员持本人本人证明以及原单位开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等材料自6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管理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登记;

(2)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缴费记录情况,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

(3)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发放《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

(4)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5)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

(6)失业人员每月持卡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成都市失业金一个月有多少?

1、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2、失业保险缴费满9个月不满1年的,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50%。

3、失业保险缴费满6个月不满9个月的,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40%。

4、失业保险缴费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5、失业保险缴费满1个月不满3个月的,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20%。

6、自2020年7月6日起,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10%。失业保险新增参保人员缴费满4个月及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30%

包括无限期停收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河道采砂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土)地管理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10月1日起停收)等5项为无限期停收;机动车抵押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调整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成人社发[2018]26号)文件,成都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1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每人每月1424元。

2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每人每月1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