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规模纳税人跟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吗

2.为什么我们中国的油价那么高

3.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哪些

4.一般纳税人汽油票可以开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跟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吗

成品油价格最高限额_成品油价格上限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一)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两者处理存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二)在销售商品时,用的税率不同。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增值税实行凭专用抵扣税款的制度,客观上要求纳税人具备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能力。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我国增值税纳税人众多,会计核算水平差异较大,大量的小企业和个人还不具备用抵扣税款的条件,为了既简化增值税计算和征收,也有利于减少税收征管漏洞,将增值税纳税人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分别取不同的增值税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以下简称企业)。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以下简称小规模企业)。2.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3.非企业性单位。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向税务机关办理认定手续,以取得法定资格。为此,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专门制定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实施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新的办法颁布之前,为保证新标准的顺利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暂按以下原则办理:1.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有关规定仍继续执行。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4)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上款第(4)项所列证件、资料的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3.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该表(一式两份),并将填报的该表经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表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4.对于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的证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印色统一为红色,红模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5.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非商贸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其开业后的实际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重新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6.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纳税人是总分支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现为非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在办理认定手续时,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总机构申请认定表的影印件)。由于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因此所有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都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7.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非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除外),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由于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因此,必须对一般纳税人加强管理,进行税务检查。根据199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如果违反专用使用规定的,税务机关应按税收征管法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对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停止其抵扣进项税额,取消其专用使用权;对某些年销售额在一般纳税人规定标准以下的,如限期还不纠正,则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按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规定征税;纳税人在停止抵扣进项税额期间所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结转到经批准准许抵扣进项税额时抵扣。8.为了加强对加油站成品油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管理,从2002年1月1日起,对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无论其年应税销售额是否超过180万元(现为80万元),一律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为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在一般纳税人年审和临时一般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过程中,对已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但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一般纳税人,如会计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3.不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上述一般纳税人在年审后的一个年度内,领购增值税专用应限定为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万元),个别确有需要经严格审核可领购万元版(最高开票限额1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月领购增值税专用份数不得超过25份。纳税人一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按本节三、“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是:1.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无误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2. 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3.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杀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4.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虽然实行简易征税办法,并且一般不使用增值税专用,但基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往来的实情,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授权专门制定实施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其主要规定如下: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单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1)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2)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事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3)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3.小规模企业可以单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另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现为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以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规定,为了更好地打击和防范虚开和骗抵税款的犯罪活动,国家税务总局对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增值税的征收与管理作了如下规定,并从2004年8月1日实施。1.对新办小型商贸企业改变以前按照预计年销售额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法。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必须自税务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实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方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新办小型商贸企业在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一年内销售额达到180万元(现为80万元)以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材料以及实际经营、申报缴税情况进行审核评循,、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并相继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2.对设有固定经营场所和拥有货物实物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以及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人员在50人以上的新办大中型商贸企业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即提出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直接进入辅导期,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辅导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可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经营规模较大、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固定的货物购销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体系的大中型商贸企业,可不实行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新办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严格按照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程序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要与有关人员进行约谈并且派专人(两人以上)实地查验。未经实地查验或查验情况与申请资料不符的,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1.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万元。专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数量不得超过25份。2.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专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隋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数量不得超过25份。3.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预缴的增值税可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后预缴增值税仍有余额的,应于下期增购专用时,按次抵减。(1)纳税人发生预缴税款抵减的,应自行计算需抵减的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减申请。(2)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申请后,经审核,纳税人缴税和专用发售情况无误,且纳税人预缴增值税余额大于本次预缴增值税的,不再预缴税款可直接发售专用;纳税人本次预缴增值税大于预缴增值税余额的,应按差额部分预缴后再发售专用。(3)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人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余额。4.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供应数量。5.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6.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现已不包括废旧物资普通)以及货物运输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7. 企业在次月进行纳税申报时,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算应纳税额方法计算申报增值税。如预缴增值税税额超过应纳税额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评估核实无误,多缴税款可在下期应纳税额中抵减。1.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审批。纳税辅导期达到6个月后,主管税务机关应对商贸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和其他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凡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2.转为正常一般纳税人的管理。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原则上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不得超过l万元,对辅导期内实际销售额在300万元以上、并且足额缴纳了税款的,经审核批准,可开具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专用。对于只开具金额在1万元以下专用的小型商贸企业,如有大宗货物交易,可凭国家公证部门公证的货物交易合同,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适量开具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专用,以满足该宗交易的需要。大中型商贸企业结束辅导期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根据企业实际经营睛况按照现行规定审核批准。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两者处理存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五、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比一般纳税人要更少。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一)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两者处理存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二)在销售商品时,用的税率不同。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2、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2、小规模纳税人: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免税的除外)。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老企业扩大规模,经常会遇到选择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问题。选择不好,对税负有较大影响。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前者要达到销售额符合标准或会计核算健全这两个条件,后者无需受此限制。作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实务中,可以用税负平衡点来作为参考选择。1、当纳税人的增值率达到平衡点时,一般纳税人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等于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2、当纳税人增值率大于平衡点时,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大于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3、当纳税人增值率小于平衡点时,按一般纳税人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小于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的应纳增值税额。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可购买增值税专用并可自行向购货方开具,开票销项税率为17%或13%;2)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及自行向购货方开具,如需向购货方开具的,报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项税率为6%;(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的,需凭增值税专用作为进项税抵扣)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下为小规模。商业企业就是买货进仓不用经过加工就可以直接比高于买价的价格出售.如超市、店铺等。工业企业就是买材料来经过工人的各工工序加工成为产成品,然后在市场上销售。如服装厂、食品厂、纸箱厂。①使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也能收增值税专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

为什么我们中国的油价那么高

今年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强劲复苏,全球原油需求增长大大超出人们的预期,恐怖袭击、罢工、产油国政局动荡等不确定因素频频发生,加上投机商乘机炒作,8月20日国际油价攀升至20多年来的最高位49.40美元,引发各界严重关注。我国经济增长提速导致对原油需求不断增加,对石油进口依赖越来越大,国内石油供求矛盾异常突出,国际油价大幅攀升必将对我国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那么,这种影响究竟有多大?是否在我们可以承受的范围内?高油价还将持续多久?我们又应该取哪些对策?本文将对此作出分析。6GF/5s 推动国际油价上升的主要因素x 一般而言,决定国际原油价格的因素有以下几点:第一,世界经济对原油的依赖性(不可或缺和难以替代)与原油储量和产量的限制,使原油价格对影响供求两方面的因素十分敏感,且波动性较大。第二,原油供求结构的失衡使原油的供求关系趋于紧张,从储量、生产、运输、炼油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十分重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的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影响到原油价格的波动。第三,尽管原油供求大致相当,但供给和需求方面的任何一个变量或影响到供给和需求方面的相关变量,往往在一定时间内决定着价格的走势。如战争、恐怖袭击、石油工人罢工以及其他突发等不确定性因素严重影响甚至左右油价走势。第四,通常情况下,经济衰退时期原油库存的下降对油价支撑作用不大,原油库存的增加对油价则有较大的破坏作用;而在经济复苏和繁荣阶段,原油库存的增加对油价有平抑作用,但原油库存下降则会极大地支撑油价上涨。第五,在经济衰退,原油需求减少,价格下跌时,产油国减产措施往往难以起到抑制油价下跌的作用,增产将加速油价下跌;而在经济复苏,原油需求增加,油价上升时,增产对平抑油价上涨作用有限,减产则会明显加剧价格上涨。第六,原油市场的投机与市场预期往往加大了原油价格的波动,国际原油市场中投机因素对原油价格有着10%-20%的影响力。(A-Xa 从近期国际油价大幅攀升的情况分析,主要是以下六个因素作用的结果:h}@> 1、全球经济复苏不断拉动石油需求增加是基本诱因。今年以来,全球经济快速增长,对原油的需求超出国际权威机构事先的预计,尤其是世界前两大原油消费国美国、中国经济增势强劲,第三大原油消费国日本的经济形势也明显好转。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最新预计,2004年全球每日原油需求增量为每日260万桶,增长3.3%,而今年上半年的全球需求增幅更高达3.9%;全年全球市场每日需求总量为8220万桶(见图2)。而2002年全球石油需求增幅仅为0.78%,2003年则上涨至2.2%。因此,近两年全球经济持续转好,导致石油需求量大增逼近其最大供给能力,使供需处于一种脆弱的平衡关系,是引发此波油价持续走高的基本因素。!~r 2、欧佩克产能所剩无几是辅因。根据美国能源情报署(EIA)的预计,2004年全球每日原油供给量为8270万桶,增长4.2%。其中,欧佩克原油供给量为每日2880万桶,同比增长6.3%。因此,从供求关系来看,今年全球原油供给略大于需求,但是,主要发达国家商业库存处于历史较低水平,使得全球供给比较紧张,特别是目前欧佩克国家剩余产能十分有限,仅存约每天100-150万桶,除了沙特之外,其他成员国早已满负荷产油。虽然未出现全球性的供应紧张,但欧佩克产量逼近现有能力极限是确定无疑的,这使得人们对世界原油的供应前景产生担忧。0qp 3、年初欧佩克减产决定火上浇油。今年初,由于欧佩克担心油价会下跌,取限产保价政策,欧佩克对形势的错误判断使得油市火上浇油。欧佩克于2月10日在部长级会议决定,从4月1日起削减原油日产限额100万桶,国际市场上原油价格应声上扬。虽然欧佩克油价已连续80多个交易日超过28美元的价格控制上限,然而欧佩克非但不启动增产机制,反而每日减产100万桶来保持油价的高位。此外,由于世界经济复苏势头强劲,因而欧佩克也就少了油价高企冲击世界经济进而造成两败俱伤的担忧,想方设法将油价控制在高位自然成了欧佩克的理想选择。0Tx6 4、美元汇价下跌。从2002年4月份以来,美元持续贬值,虽然近期有所回升,但由于长期以来石油出口主要以美元计价,因此导致石油出口收益大大缩水。一些欧佩克国家认为,美元贬值已经导致以美元计价的石油的实际价格下降,已经低于他们坚持的价格底线(25美元)2-3美元。因此,欧佩克国家事实上已经放弃了早前承诺的“油价连续20日高于28美元时启动自动增产机制”,转而倾向于将油价控制在价格带的上限。QQ93 5、恐怖袭击等不确定因素是短期波动主因。首先,美国对伊战争主要战事结束后,针对石油设施的恐怖袭击接连不断,致使伊拉克局势一直动荡不定,石油出口迟迟难以恢复到战前水平,这给世界石油市场增添了新的阴影。其次,欧佩克第三大产油国委内瑞拉国内政局不稳,严重影响到原油的生产和出口。第三,今年5月,俄罗斯对尤科斯公司发出追缴巨额欠税最后通牒,尤科斯石油公司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尤科斯公司面临破产威胁,直接影响到石油生产和出口,而尤科斯公司石油日产量为170万桶,占全球总产量的2%。! 6、投机活动为油价飙升推波助澜。石油供求关系趋于紧张以及各种地缘政治冲突频频发生这两种因素为投机活动创造了条件,国际投机商的大肆炒作,增强了人们对国际市场原油供给紧张的心理预期,人为抬高了国际油价。据估计,目前国际石油期货交易中,约有70%的交易属于投机行为。根据近期路透社的一份调查显示,分析家们预计投机因素使美国市场的原油价格每桶上涨了8美元左右。a)pB 未来数月国际油价走势的基本判断jHaoW? 对于下一阶段国际油价走向的判断,众说纷纭,但不外乎以下三种看法:一是继续攀升;二是高位运行;三是高位回落。ZpZ3G+ 企业界、交易商以及投资分析师等认为,推高油价的一些关键因素短期内不会有根本性的变化,因此国际油价短期内仍将居高不下。如果发生严重的冲击原油供应的,很有可能引发油价在现有价位上再次上涨,并突破每桶50美元的“大关”。一旦市场上缺少伊拉克和委内瑞拉的石油,油价将爆涨到每桶70美元的高位。Y pO 石油公司、产油国等认为,国际油价将高位运行,回落空间有限。下半年全球原油需求增幅放缓并不会导致油价大幅下跌,因为即使需求放缓供需缺口仍旧很大,油价下跌的空间有限。由于目前OPEC等石油产出地区的产能利用已经基本上饱和,因此油价走低的压力将非常缓和。唯一会推动油价跌势加剧的就是中国和美国的经济出现硬着陆,因为这两个国家都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动力和石油进口大国。|U~kT 部分国际机构认为,国际油价将从目前的高位回落。油价创下近50美元的高峰纪录之后,将在几个月内恢复到每桶30美元左右的稳定水平。一旦目前的动荡情况消失,市场力量最终将使油价稳定下来,并在几个月内恢复到平衡价格。因为实际上世界石油供应增长潜力大于需求,产油国仍有一定增产能力,加之国际能源机构成员国拥有几十亿桶战略石油储备,许多国家也正在建立战略储备,因此国际石油市场仍有安全空间。i 我们认为,综合分析各方信息,国际油价(WTI)维持在每桶40美元以上的高位运行时间不会太长,年底前有望稳步回落至每桶35美元左右的价位,全年平均约每桶38美元。这个判断基于以下几个原因:H`C9 首先,全球经济增长有放缓的迹象。今年二季度美国经济增长向下修订至2.8%,明显低于经济学家3.6%的预期,增幅比一季度减少1.7个百分点;日本经济增长步伐也出现了放缓,二季度GDP仅增长1.7%,比一季度减少了3.9个百分点。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逐步显现,中国经济增速也会适度放缓,对石油的需求将会有所减少。因此,在高油价和全球性升息的双重打击下,世界经济增速有可能受到抑制,随之将会减少对原油的需求。根据美国能源情报署的预计,今年下半年全球原油需求增速为2.6%,比上半年减少0.6个百分点。vG0Oy= 其次,经过一段时期的补充,原油库存有所增加。截至7月底,美国商业原油库存达到2.986亿桶,比上年同期提高1840万桶;而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创历史最高水平,达到6.645亿桶。根据国际能源署的最新报告,全球石油库存今年前两个季度分别以每天30万桶和150万桶的速度上升。B~=a 第三,目前影响国际油市的几大不确定性因素有望缓解。一是随着伊拉克恢复主权,有助于国内重建进程和国内局势的缓和,稳定的国内环境是伊拉克向国际市场供给原油的前提条件。二是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在全民公决中获胜,将继续执政至2007年1月任期结束,这将有助于缓和委内瑞拉国内动荡局面,保证原油正常生产及出口。三是不管是被国有石油公司收购、外资参股,或是破产,历经近一年的俄罗斯尤科斯在近期将会有个了结。"H 第四,前期介入油价炒作的国际投机机构的高位获利了结,也将促使油价振荡走低。' 国际油价上涨对我国经济的影响|<_m;S 目前,我国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制造业快速发展使得对石油等能源消费急剧增加,而且进口逐年攀升,对外依存度不断加大。由于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得到实质性转变,高耗能产业比重过高,单位能耗的GDP产值过低;同时,我国尚未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石油市场体系,贸易方式单一,定价机制僵硬,市场反应缓慢。毫无疑问,国际油价不断飙升对我国经济运行和居民生活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高油价不仅增加外汇支出、加大企业成本、增加居民消费支出,而且将会加剧通胀压力。但是,目前高油价不会改变我国经济增长的基本趋势。n 国际油价攀升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qR+ 1、增加外汇开支,加大外汇平衡压力。初步预计,今年平均每桶原油价格估计为每桶38美元左右,与去年28美元的均价相比,每桶上涨达10美元。预计我国全年将进口原油达到1.2亿吨,折合约8.8亿桶。国际原油价格上涨每桶上涨达10美元将直接导致中国全年购买石油多支出外汇88亿美元。而且,今年我国仅原油这一种产品的进口就将造成超过300亿美元的贸易逆差,给我国贸易平衡带来较大压力。"G 2、加大企业成本,压缩利润空间。随着石油价格上涨,必然引起与石油相关产品的价格上涨,造成我国企业成本提高,直接给交通运输、冶金、渔业、轻工、石化、农业等相关产业带来程度不同的影响。在当前供过于求的国际国内市场上,这些产业因油价上升抬高的生产成本不能全部或大部分向下游企业或最终消费者转嫁出去,各行各业的盈利水平就会因此下降甚至导致严重亏损,企业可能收缩生产规模,全社会的经济活力会因此下降。-s2 f: 3、增加居民消费支出。个人消费者将直接成为高油价的承受者,今年以来,由于国际油价不断上涨,我国三次上调成品油价格,明显增加了部分消费者在这方面的支出,并导致部分消费紧缩或消费转移行为的产生。油价上涨已经成为今年家用轿车销售疲软的主要原因之一。h6 4、加剧潜在通货膨胀压力。国际油价持续上涨,将抬升国内能源价格,并使以石油为能源或原材料的相关行业的价格上扬,形成新的涨价因素。我国始于去年底的新一轮物价上涨有两个源头,一个是粮食价格的上涨,另一个就是能源、原材料价格的上涨。由于国际油价不断大幅上升的压力,我国已经三次上调成品油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潜在通货膨胀压力。根据2004年5月国际能源署、OECD经济部和IMF经研究部合作研究的报告,如果油价每桶上升10美元并持续一年,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将上升0.8个百分点。aa 5、恶化我国外部经济环境。今年以来的高油价,已经对美日欧等国的经济增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从二季度的经济数据来看,经济增速出现放缓迹象。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我国外部需求,影响到我国外贸出口。n 但是,高油价不会改变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基本趋势。首先,目前的石油价格上涨是各种偶然因素对接而成的结果,不具有长期性特征,油价将回落到一个较适宜的价位。其次,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措施有助缓解中国石油市场的紧缺现状,缓解油价上涨带来的通货膨胀压力。第三,目前我国企业的效益比较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化部分高油价带来的成本压力。今年前7个月,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保持了39.7%的利润增速。第四,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原煤等所占的比重约70%,石油约占23%,不具主导力量。原油、天然气的比重虽然在升高,对中国经济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其影响尚在掌控之中。第五,原油实际交易均价比人们通常印象中的价位要低。一方面,由于部分石油进口合同事先确定了价格;另一方面,大家普遍关注的纽约西德克萨斯原油是油质较好的品种,通常该油价高于欧洲布伦特油价每桶2-3美元,高于欧佩克一揽子油价每桶5-6美元。根据海关的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原油进口均价为每桶33.8美元,同比增长13%,成品油进口均价同比增长6.1%,远低于同期纽约和欧洲市场21%的涨幅。u]@m1 近期应取的应对措施4#0P5J 1、将节能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2003年,我国原油、原煤消耗量分别为世界的7.4%、31%,而创造的GDP仅相当世界的4%。我国的能耗非常大,能源利用率很低,节能的潜力巨大。面对不断攀升的国际油价对我国经济运行和人民生活的冲击,我们必须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开展节约能源活动,应将节约能源提升到基本国策的高度。~a= 2、加快国内油品定价市场化步伐。目前国内“中准价格”仍由国家制定,且晚于国际市场一个月,从价格机制上看,中国油市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近日燃料油期货交易的推出,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但是,燃料油占我国石油消费总量的比重较小,燃料油期货价格尚无法达到整个油品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作用。而其他油品目前市场化程度较低,无法进行期货交易。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原油需求量不断增加,已成为世界第二大原油消费国,以中国在亚洲原油市场所占的份额,推出自己的原油相关品种期货,完全有可能形成标志性的地区市场价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御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因此,我国应加快国内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步伐,改变油价涨多降少的状况,进一步规范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出成熟品种的期货交易。] 3、利用部分国债资金开发利用新能源。开发替代能源、可再生能源是可持续发展的世界潮流,也是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当务之急。我国在太阳能热水器、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暖和地热发电、生物质能利用技术等方面已经具备与常规能源竞争的能力,只要适当给予政策支持,有望成为替代能源。增加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尽量减轻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度,是我国今后能源建设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可以考虑由利用部分国债资金,支持新能源的开发工作。y .UL 4、加大中国沿海石油勘探开发力度。目前南海、东海地区的地下蕴藏着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加大这些地方的勘探力度,可以增加中国石油的自产能力,可以减少对国外石油的依赖。我国在“搁置争议”的同时,应当积极开发这些;同时,必须保持和周边国家的良好关系,避免恶性石油的争夺以及保证海路石油运输的安全。[V 5、在国际油价高涨时尽可能调回海外份额油。近年来,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战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中石油在苏丹、委内瑞拉、秘鲁和哈萨克斯坦等国都有份额油,已经累计在海外生产原油6000万吨。另外中石化、中海油等中国石油企业也将触角伸向了海外。在国际油价大幅攀升,国内进口成本急剧上升之时,应当尽可能地将我国石油企业生产的份额油调回国内,减少从国际市场上直接进口原油的价格风险今天在广播中听到一个专家评论油价上涨说:今后趋势是买车买的起,用车就难说。有道理的!

国家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哪些

 2012年党中央、院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奋力夺取农业好收成,合力促进农民较快增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千方百计使粮食产量稳定在10500亿斤以上、农民收入增幅保持在7.5%以上,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证。在工作着力点上,围绕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突出“巩固、加强、优化、改革”。巩固,就是要巩固增产增收的好形势,扩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效果,坚持和完善行之有效的发展措施、工作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经济在新的起点上稳步前进。加强,就是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加强体系机构建设,切实提高基层科技服务能力,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更大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优化,就是要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支持主产区、生产大县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改革,就是要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深入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进一步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

2.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

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151亿元,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到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农资综合补贴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共安排1078亿元。为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工作,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补贴资金835亿元,要求力争在春耕前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直接兑付到农民手中。3月份,中央财政下拨第二批农资综合补贴243亿元。

4.良种补贴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220亿元。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马铃薯、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每亩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微型薯每粒补贴0.1元,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稳定实施良种补贴政策。

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满足农民的购机需求,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预计200亿元,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6个小类180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按不超过各省近三年的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单机补贴上限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大型棉花摘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30万元。为支持2012年春耕备耕,中央财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0亿指标已于2011年9月提前通知到了各地。

6.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支持力度,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决定从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主产区2012年生产的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水平。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分别提高到102元、102元、102元,比2011年提高7元、9元和9元,提价幅度分别为7.4%、9.7%和9.7%;每50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120元、125元、140元,比2011年提高18元、18元、12元,提价幅度分别为17.6%、16.8%和9.4%。

7.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1年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规模236亿元,奖励县数达到1000多个,其中安排用于奖励受院表彰的粮食生产突出贡献的粮食主产省和粮食大县36亿元。为鼓励地方多产粮、多调粮,中央财政依据粮食商品量、产量、播种面积各占50%、25%、25%的权重,结合地区财力因素,将奖励资金直接“测算到县、拨付到县”。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增加奖励资金规模,安排资金277.65亿元。

8.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2.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1年奖励县数500个,平均每个大县奖励500万元。2012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的猪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管理、粪污处理和贴息等;扶持生猪产业化骨干企业整合产业链,引导产销衔接,提高生猪的产量和质量。

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为推动家畜品种改良,提高家畜生产水平,带动养殖户增收,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1年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1.9亿元,主要用于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8个牧区省区的牛羊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10.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渔业油价补助是党中央、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支渔惠渔政策,也是目前国家对渔业最大的一项扶持政策。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1年补贴规模达到171.65亿元,2012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补助政策

近两年,中央财政在农业生产的关键时节,有针对性地应急启动实施了大棚育秧、地膜覆盖等补助政策。2012年国家对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良法,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使骨干性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从应急启动转为常态化,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通过对农民进行物化技术补助方式,重点扶持推广水稻大棚育秧、玉米地膜旱作节水、小麦“一喷三防”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关键性技术。

12.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当前,我国动物防疫补贴政策主要包括: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强制免疫疫苗由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招标购。兽医部门逐级免费发放给养殖场(户);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畜禽疫病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2012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投入7.8亿元补助经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国家对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养殖环节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给予每头80元的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13.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是在点上寻求突破,进而辐射带动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创新性举措。当前,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加大投入力度。中央和省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示范区,各示范区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示范区建设。积极引导示范区健全农业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开发性金融、商业金融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区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推进水、田、路、电等配套,使示范区三分之二以上的耕地达到旱涝保收标准;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农业的规模和效益;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着力培育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14.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政策

高产创建是集成推广各项先进实用技术,以点带面,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的重要举措。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0亿元,在全国建设高产创建万亩示范片5000个;安排5亿元,在全国选择了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的50个县(市)、500个乡(镇),开展整乡整县整建制推进粮食高产创建试点。2012年国家将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继续巩固5000个万亩示范片、50个县(市)和500个整乡(镇)整建制试点,选择5个基础条件好、增产潜力大、科技水平高的产粮大市,鼓励支持其率先开展整市(地)整建制试点。

15.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2年,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行动,选择100个县(场)、1000个乡(镇)、10000个村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力争实现全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13亿亩、免费为1.8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的目标。

16.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当前,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主要包括: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支持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鼓励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流通企业,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菜市场直供直销,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鼓励超市和合作社建立长期对接关系。

17.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为推进全国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降低流通费用,从2010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鲜活农产品品种范围,新鲜蔬菜包括11类66个品种、新鲜水果包括7类42个品种、鲜活水产品包括8个品种、活的畜禽包括3类11个品种、新鲜的肉蛋奶包括7个品种,以及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认定为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18.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

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蔬菜范围。各种蔬菜罐头,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所述蔬菜的范围。

19.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为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从2011年起,国家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36亿元,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内容主要包括: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2年,国家将全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安排资金150.58亿元,把所有牧区半牧区县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20.渔业保护补助政策

项目支持重点为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1年增殖放流资金2.21亿元,2012年有望增加资金规模。

21.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资43亿元补助建设农村沼气,新增沼气用户280万户,补助标准平均提高32.5%,其中,东部、中部和西部中央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300元、1600元和2000元,西藏自治区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500元,四川、云南、甘肃、青海4省藏区和新疆南疆三地州中央补助标准提高到3000元。2012年,新增沼气用户120万户,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处以上。

2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

2011年中央投入10亿元建设基层农技推广体系项目,连同2010年的2亿元投资,共支持改善了8243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设施条件。2012年国家将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力争实现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覆盖全部乡镇”的目标。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备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等检验检测设备以及农民培训、农技人员日常办公等设备;改善检验检测、技术咨询、日常办公等业务用房条件。根据条件和资金可能,可配备农技人员进村入户交通工具,建设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

2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09年,国家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至2011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23.7亿元,支持800个县开展了农技推广工作经费补贴试点。2012年,中央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对基层加强条件建设、开展农技推广等工作给予经费补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覆盖所有农业县。

24.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特岗

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试点,选拔一批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工作。中央财政对特岗将给予一定支持。

25.现代农业人才支撑

根据《现代农业人才支撑实施方案》的要求与安排,2012年主要从五个方面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急需的农业农村人才。通过专项经费支持,重点扶持150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扶持培养3000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全年培训3000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选拔扶持7000名农业生产经营一线、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良好发展基础、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农村生产能手。在农产品主产区选拔扶持3000名农村经纪人,培养造就熟悉农产品流通政策、经营管理素质较高、经纪行为规范的农村经纪人队伍。

26.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政策

2012年将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面向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农村社会管理领域的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全额补贴,农民免费参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一周以内,培训对象主要是种养大户,科技示范户,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以及从事农业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的农民;培训内容主要是农业生产及管理技术、农产品产地贮藏保鲜及加工技术、农机操作及维修技术、沼气建设及维护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及农村社会管理知识等内容。开展农业创业培训。培训时间累计约两周;培训对象主要是农业领域有创业意愿的农民,特别是农村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两后生、返乡农民工、复转军人;培训内容主要是创业技巧和相关农业知识。

2012年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31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全年培训31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

27.保护农民土地等财产权利政策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分配好土地非农化和城镇化产生的增值收益。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部署,2012年拟出台征地制度改革相应的法规,加快开展相关工作。

28.完善农业保险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2012年国家将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在现有的水稻、玉米、小麦、油料作物、棉花、马铃薯、青稞、天然橡胶、森林、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牦牛、藏系羊14个中央财政补贴险种的基础上,将糖料作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开展设施农业保费补贴试点,对发展设施农业的农民给予保费补贴。扩大保费补贴区域,将现有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险种的补贴区域扩大至全国。明确补贴比例,糖料作物保险,按照现行的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执行;在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中央财政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等补贴比例为65%;养殖业保险中,东部地区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40%;育肥猪保险,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1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补贴10%;其他中央财政补贴险种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29.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于2011年在全国全面推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级以及有条件的市、县财政安排,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给予奖补,奖补范围主要包括农民直接受益的村内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环卫设施、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建设,优先解决群众最需要、见效最快的村内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既可以是资金奖励,也可以是实物补助。

中央财政2011年预算安排奖补资金160亿元,2012年将深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民办公助机制等,预算安排奖补资金248亿元。

30.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

目前,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财政扶持政策,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予以安排;涉农项目支持政策,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人才支持政策,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鼓励引导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支持农村青年领创办合作社。

31.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

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简称新农保)覆盖面达到了60%以上,试点地区参保人数达3.26亿人。2012年新农保将实行全覆盖。新农保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运作模式实行“三个结合”,即:账户设立上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筹资方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补贴相结合,待遇支付上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年满60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农民可领取养老金。参保人每年缴费设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档次,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

目前院制定的基础养老金低限标准为每人每月67元,地方视财力状况可提高标准。地方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60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地方还应代其缴纳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其他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试点地区年满60周岁的农民,只要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以直接享受最低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32.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该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2008年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2011年,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为200元,参合人口达到8.32亿。2012年国家将继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巩固覆盖率,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扩大覆盖病种范围。新农合筹资标准将从230元提高到300元,国家补助由200元提高到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农民人均年收入8倍,且不低于6万元。

33.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2011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包括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2011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6000元,在此基础上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000元补助。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完成265万户,比上年增加145万户。2012年,国家将继续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农垦危房改造始于2008年,之后实施范围逐年扩大,中央资金补助标准是东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中部垦区每户补助7500元,西部垦区每户补助9000元。2011年,农垦危房改造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国所有垦区,任务、中央投资规模均超过前三年总量。截至2011年底,国家累计安排中央投资69.8亿元,改造危房89.5万户。2012年,国家将继续实施农垦危房改造项目,改造农垦危房36.76万户。

一般纳税人汽油票可以开多少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虽然一般纳税人开票额度没有明确的限制,但是在超过一定数额之后,就必须经过各级税务主管部门的审核,才能够开票。例如某一般纳税人开票200万元,那么就必须经过地市级税务局审核并许可之后,才能够开票。